海關總署日前發布了關于原產地證書打印改革試點的公告。自2019年3月25日起,海關總署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廣東、重慶等省(市)開展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改革試點,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進一步降低企業通關成本。 據了解,為出口產品申領原產地證書,已漸漸成為許多企業在出口時不可或缺的一道程序。原產地證書作為證明貨物原產地或制造地的書面證明文件,在幫助我國產品在國外順利通關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根據公告,原產地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自行打印海關審核通過的版式化原產地證書。申請人在打印前需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上傳原產地證書企業聲明欄所需的電子簽章和申辦員電子簽名。操作手冊可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自行下載。 自助打印原產地證書的種類包括: 1. 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2. 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3. 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4. 中國-智利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5. 中國-瑞士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6. 中國-冰島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7. 中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8. 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9. 中國-韓國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10.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產地證書11) 11. 《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輸韓國) 12. 非優惠原產地證書 13. 煙草真實性證書 14. 轉口證明書 15. 加工裝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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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飄搖h3qgmqrihl >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