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證,顧名思義,是指體表受邪而發生的表淺證候,主要表現為發熱、惡寒、脈浮等。就六經來說,太陽主外,居六經之表,統攝營衛,為一身之藩籬,故太陽發病,如太陽中風、太陽傷寒都可以叫做表證。確切地說,應稱為太陽表證。與此相對,其變證蓄水、蓄血則可稱為太陽里證。但表證、里證決非太陽所獨有。每一經的病證,其表現形式,盡管復雜多樣,但從發病過程來講,均可分出表證和里證。柯韻伯、尤在涇等亦認為表證非獨太陽,他經亦有。 188條云:“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也。”這里的“病”是陽明初受邪氣而發病,可見其證亦有“惡寒”,但其特點是化熱迅速,“惡寒”很快自罷,這是與太陽病的不同點。 再如194條:“陽明中風,口苦咽干,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此證有“發熱惡寒,脈浮而緊,”似當屬太陽傷寒,而為何又冠名以“陽明中風”呢?這不僅是由于其開始就兼“口苦咽干”等明顯熱象,而且,此“惡寒”必將很快消失,出現“不惡寒,反惡熱”的癥狀,這與太陽傷寒有著明顯地區別。 我們再參考226條便可得到進一步的認識。“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194條與此條相比,都有“咽燥口苦,腹滿而喘,脈浮而緊?!钡罢甙l熱惡寒不惡熱,后者發熱惡熱不惡寒,且有津為熱迫而汗出之癥,聯系這兩條,可以認為,這是陽明病不同階段的證候表現,226條證是由194條“陽明中風”證發展變化而來。這里又反映出陽明病化熱迅速的特點。 可見,“陽明中風”證是由外邪侵犯陽明而發病,雖有發熱惡寒,但與太陽病無關,故名“陽明中風”。這樣的發熱惡寒,當然應屬陽明表證,236條(“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237條(“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實屬陽明表證的證治,正如柯韻伯所說:“此陽明之表證表脈也。”尤在涇亦認為:“此二條乃風寒初中陽明之證”。 REF:趙金忠.淺談六經皆有表證[J].山東中醫雜志,1982(05):270-271. 整理丨王德福
|
|
來自: 彼案 > 《六經辯證病機案例辯證六經脈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