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做過一個小測試:“你對自己身體上哪個部位最滿意?”我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了:“手”。我的手雖然不如有的女生那樣白嫩、纖細、柔軟,但十指勻稱,皮膚光滑,跟原裝的圓臉、肥腰、粗腿相比,太讓我滿意了。 睡覺時,手總愛握點什么才安穩。愛人的手寬大溫暖,握著最舒服。有時半夜醒來,發現手空著就趕緊去抓,偶爾把人握醒了,他哭笑不得地問:“我不在家時,你一個人怎么睡?” 我得意地說:“你不在家,有孩子呢。”孩子的手小小只,軟軟嫩嫩的,我總是不敢用力握著。記得他四歲那年,我拽他陪我睡午覺,握著他的手入睡得特別快。醒來后,發現床上只剩我一個人,手里竟被放著一卷手紙,那小子自己溜去客廳看無聲電視去了,給我玩了一回“移花接木”。 知道我愛握東西,孩子就大方地把很多玩具拿來讓我握,有軟乎乎的水晶泥,凸點藍橡膠球,指尖陀螺……等我握夠了他才收回去,自己慢慢玩。愛人還曾去山上撿一袋子小桃核,洗刮干凈后,用牙簽長的小鋼鉆鉆出孔,用細紅繩串成好幾個手串,讓我沒事就盤著玩。 有時,我會想,手這么“饑渴”是不是因為小時候沒有被滿足的關系?從記事起,就沒有被媽媽抱過,有時跟媽媽出門,她也總是在前面走得飛快,寧可遙遙地等我,也不肯牽我走,說牽著手拖拽費勁。兒時不懂事,跟姐姐也總是吵架,從沒有親近到可以牽手的地步。上學后,我的性格也孤僻,別的女孩子都會結伴牽著手去食堂、廁所,獨來獨往的我只好假裝驕傲,把兩只手插進深深的口袋。到了大學,終于學會如何去愛,交了兩個要好的朋友。傍晚,和她們牽手散步的時光是我大學生活里最美麗的記憶。十指連心,牽到了手,心就貼近了。 認識愛人時,他是第一個與我握手的學長,大方有禮的樣子給我留下非常好的印象。戀愛之初,牽手時心跳如鼓的激動至今難忘。詩經里那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一旦寫在情書里,就變得特別動人。我們相戀二十年,結婚十五年,如今,雖然牽著他的手不再悸動興奮,卻無比地安心踏實。 過年時回娘家,和姐姐躺在床上聊天。她擺弄我的手,說我的手有福相,白白胖胖的,一個繭子都沒有,不像她常年做活,手總是干巴巴的,繭子硬得自己都嫌棄。我夸她的手特別靈巧,能做好看的裙子,織漂亮的毛衣,干什么都干得好……那天,我們拉著手說了很多話,是這么多年里相處最溫馨的一次。 前段時間,媽媽來家里小住。我們早晚去湖邊散步。經過車水馬龍的路段她望而卻步時,我會輕輕地牽著她的手,一起慢慢走。她的手背瘦骨嶙峋,皮膚上滿是斑點和褶皺;手心里都是粗糲的裂口。看了心疼,摸著更心疼。雖然她說沒用,我仍堅持給她的手抹一層又一層潤膚霜,然后有時間就握著。希望她的心也能像我的心一樣,安穩些。 完 版權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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