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邀請。篆書如何集字創作?這個問題,應該說篆書在書法五體中,是唯一必須用集字來創作的一種書體。為什么?因為篆書的文字具有規范性和嚴謹性,不允許有過分的創造與自由。從甲骨文、大篆、小篆的演變來看,它們之間的差異很大,甚至于難以推斷其來由和出處。而且,除小篆外,甲骨文及大篆可供創作的常用篆字不是很多,還需具備較深的古文字知識功底,有理有據的進行“通假”和替代,這對書法創作者來說真是一個極大的挑戰。如果“任筆為體,聚墨成形”,為所欲為,就會造成文字的錯亂和混亂。有可能對歷史、文學、文字以及書法的研究與傳承,都會帶來極大的困擾和困難。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小失大,為了創作而創造,給后人留下不必要的疑惑和猜想。所以說,篆書創作非集字不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能創作的內容,寧可舍棄,也絕不東拼西湊,想當然的來創作。尊重歷史,尊重文字,更是尊重書藝和自己。至于如何集字,當以主攻篆書碑帖為主,待臨摹具有一定書寫能力的基礎上,參考文獻和字典嘗試性的進行創作。內容可由少到多,由簡單到復雜。集盡現有留存的可識性、可讀性、可用性的文字來創作。最好利用有數的篆書自創詩文,讓文服務于字。當然,這是最佳的選擇。但問題的關鍵是,這已經不單單是書法一門藝術的創作,而是對創作者有多方面的要求,尤其是素質的考驗和修養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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