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5年內,由“強制配額”走向“消納保障”將成為可再生能源利用主基調。 按照日前公布的《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對各省級行政區電力消費設定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即可再生能源電量在電力消費中的占比目標。同時,各個參與市場的主體責任得以明確。此外,自2020年起將全面開啟監測評價和正式考核。 資料來源: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參照上圖來看,此次《通知》通過方案設計、實施應用、終端用電三大方面,劃定可再生能源消納主體責任。綜上來看,《通知》涉及的責任主體包括配售電公司和通過電力批發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能否真正緩解棄風、棄光、棄水問題,關鍵還要看考核。區域可再生能源重大項目和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進展,按年度動態調整各省級行政區域消納責任權重。 資料來源: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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