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糖需達標”這里的“標”需要因人、因體質、因病程、因治療而異,切不能千人一“標”,強制降糖達“標”,如果不管患者的體質如何,也不管其是否使用某一治療方案,而給患者強制降糖,可能會帶來不良后。 目前有不少糖尿病患者和臨床醫生都與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血糖數值越接近正常標準越好。比如可以直觀反應患者血糖控制情況的糖化血紅蛋白指標達到百分之6.5才算正常。 實際上,由于患者個體在體質、病程長短等多方面存在差異,對于病程時間大于10年至15年,用藥品種較多,劑量較大的患者來說,糖化血紅蛋白標準應當適量放款,也就是需要加藥的門檻應該提高。 從原來用一種藥時的血糖輕度不達標,到后來用三種藥時的血糖嚴重不達標,為什么會這樣,這是因為人體在血糖下降幅度較大或速度較快時會產生明顯的升糖反射,體內的升糖激素(腎上腺素、皮質醇,胰升糖素等)會在短期內(幾分鐘至幾天內)驟然升高,產生強烈的升糖效應,使用藥后本已下降的血糖很快又升高,藥物的效果就被抵消了,這時候往往被誤以為需要進一步加藥。結果人體內升糖激素過于強大,總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便是直接使用胰島素本身,如果藥物配伍,仍然可能使血糖不降反升,因此建議降糖藥物的使用應該針對病人特點、體質、病程等綜合策略,切不可強制降糖,盲目加藥。 糖尿病應該因人而異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努力采用合理、適度的方式達到科學、持續、平穩的控制血糖的目標,否則欲速則不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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