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韓詩外傳》第二卷·三 (峻岫) (原文) 高子問于孟子曰:“夫嫁娶者、非己所自親也,衛女何以得編于詩也?”孟子曰:“有衛女之志則可,無衛女之志則怠。若伊尹于太甲,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夫道二:常之謂經,變之謂權,懷其常道,而挾其變權,乃得為賢。夫衛女、行中孝,慮中圣,權如之何?”《詩》曰:“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視爾不臧,我思不遠。” 孟子就是孟軻,戰國時期鄒人,中國歷史上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這位高子是生活在孟子同時代的齊國人。高子問孟子:“夫嫁娶者,非己所自親也,衛女何以得編于詩也?”《詩經·國風·衛風》其中有一首名為《竹竿》的詩: 籊籊竹竿,以釣于淇。豈不爾思?遠莫致之。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儺。 淇水滺滺,檜楫松舟。駕言出游,以寫我憂。 寫一個女子,手舉著長長的竹竿在淇水垂釣,心里思念著遠方的意中人。《毛詩注疏》說:“《竹竿》,衛女思歸也。適異國而不見答,思而能以禮者也。”衛國有個女子,想出嫁,意中人在遠方,但始終沒有信來,她希望能夠以禮相待,不免有些憂慮。所以高子問孟子,自古以來嫁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是個人能做主的事情。既然這位衛國女子在婚姻上自作主張,怎么還能夠寫進《詩經》里面去呢?孟子回答說:“有衛女之志則可,無衛女之志則怠。”雖然婚姻必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作為一個女人,能沒有自己的想法嗎?對于自己的終身大事,有想法很正常,很正當。如果對自己的婚姻大事都麻木不仁,無所謂,那么就是說,這個女人心死了。一個心死的女人,能是正常的嗎?“若伊尹于太甲,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孟子拿伊尹作比喻。“伊尹生乎空桑。"[《列子·天瑞》]伊尹的母親就是采桑女,伊尹出生后被遺棄,是莘國庖人收養了他。他的養父是個屠夫,又是個做飯的奴隸。伊尹雖然生活在社會最底層,但是他善于學習,聰明有智慧,從父親那里學會了“調和五味”。商湯王娶有莘國王的女兒為王妃。伊尹成了王妃的陪嫁,來到湯王身邊,后來成為商湯王的宰相。這里的“篡”不是篡位,而是“篡改”的意思。孟子的話是說:如果伊尹安心做個陪嫁,安心做個好奴隸,那么伊尹一輩子也成不了商湯王之師。何況,所謂“道”其實有兩個方面的含義,“常之謂經,變之謂權。懷其常道,而挾其變權,乃得為賢。”一方面是常態,一方面是權變。“常”是經常的,“變”是權且的。因此要心懷常道,根據情況適應變化。這就是賢人。心猿意馬,想入非非,不知道依照客觀規律辦事,不依照法律辦事,就是“無常”;膠柱鼓瑟,刻舟求劍,不知變通,不知改變,就是死腦筋,不知“權變”。“無常”不行,不知“權變”也不行,都是違反“道”的表現。“夫衛女、行中孝,慮中圣,權如之何?”這個衛女行忠孝之道,考慮圣人的教誨,還懂得權變,懂得世道人心,有什么不可呢?《詩經》上說:“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視爾不臧,我思不遠。”這首詩出自《詩經·鄘風·載馳》說衛宣公之女,出嫁許穆公為夫人。眼看著北狄侵衛,衛國處在生死存亡的關頭,她非常痛心,希望能夠拯救衛國,但是遭到許國人的反對。于是就創造了這首《載馳》,以表達心跡。許穆夫人也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詩人。詩歌的意思是:你們不同意我回衛國去,我看你們都不是善良之輩,這不是我思謀不遠造成的。每個女人都夢想得到一生的幸福,都會期盼得到丈夫的愛戀,父母的祝愿,家人的理解,這很正常。高子的想法狹隘片面;孟子則讓人感覺通情達理,和藹可親。(署名 原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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