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樣的母女被判處死刑,我舉雙手贊成,并熱烈鼓掌歡迎。拐賣兒童之人必須死,絕不能姑息養(yǎng)奸,讓他們?yōu)樗麨椋瑲埡彝ズ蛢和麄儽仨氁盟麄兊乃纴頌楸还召I的兒童,被殘害的兒童,還有傷心欲絕的家庭父母賠罪。
 5月31日,山西陽泉市中級法院對12人跨省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兒童一案進行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劉利萍因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 審理查明,2015年開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劉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員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各種途徑收買數(shù)量眾多的嬰兒,并通過他人將嬰兒送往山東進行販賣。
 對于人販子,我們不要憐憫,更不要用正常的法律思維來衡量對他們的判罰尺度,因為他們的胸腔里沒有心,腦袋里沒有人性概念,他們不過是從地獄中爬出來為禍人間,泯滅人性的妖魔鬼怪。人販子的罪惡有多么深重,我不說大家都知道,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是未來,更是這個家庭的支柱,當孩子被拐賣以后,可想而知這個家庭是怎樣的一個狀態(tài),家庭支離破碎的有之,父母變賣家產(chǎn)尋兒找女的有之,傷心欲絕自殺瘋掉的有之,人販子為了自己對金錢的貪婪,生生毀掉了一個又一個美好的家庭,他們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我家有個親戚,前面兒子期末考試成績不好被他爸爸胖揍了一頓,兒子一氣之下離家出走。當天晚上,全家族十幾號人集體出動,能用上的人都用上,能找到的關(guān)系全都找到,中午在后半夜街頭小公園找到了躺在草地上的孩子。孩子離家出走一個家庭都這樣,那孩子被拐買這個家庭又會怎么?不言而喻。
現(xiàn)在有些人還在滔滔不絕的說,人販子不能判死刑,對他們判死刑會危害孩子的生命。我只能說這些人說的都是屁話。不對人販子判死刑,無疑會助長他們的氣焰,會“鍥而不舍”的實施他們拐賣兒童賺錢的“大業(yè)”,其結(jié)果就是被拐買的兒童越來越多,國家和群眾尋找孩子的投入會越來越大。所以,對于人販子絕不能姑息,見一個滅一個,來一雙殺一雙,讓他們知道拐賣兒童的后果是死亡,讓他們感到害怕,只有這樣才能減少人販子拐賣兒童案件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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