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數優先”是招生院校根據已調檔考生的分數高低進行專業安排,即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保護相對高分考生,最大限度地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 例如:考生小A和小B報考同一所高校,成績分別為530分和525分,按“分數優先”的規則錄取,則優先對小A所報的專業依次檢索,如果符合第一專業錄取條件則被第一專業錄取;如果不符合,則依次檢索第二、三、四、五專業直至被錄取。完成對小A的錄取后,再開始對小B錄取。 “專業清”即“專業優先”。它是指先將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的隊列,然后每個隊列內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和“專業級差”規則排序后,按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于院校第一專業志愿未能錄滿的專業,將依次從第2、3、4、5專業志愿報考的考生以及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錄取,直至錄滿為止。 進檔考生錄取專業時第一志愿考生,以實考分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未滿額則將該生錄取為該專業;若考生的成績未達到其第一志愿專業的錄取分數,則其總分減去專業級差分后參與第二專業志愿排序;若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錄取,再減去一個級差分參與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類推。對于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則先減去一定分數后參與第一專業志愿排序,專業確定辦法同前面所述。 以上海財經大學的錄取規則為例:其錄取規則為:分數級差(3-1-1-1-1),這就意味著專業志愿間分數級差總分值為7分。即第一和第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為3分,第二和第三專業志愿級差、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專業志愿的分數級差均為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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