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光忠 刻 已故哈佛大學費正清教授在《劍橋中國史》中說:19世紀的鴉片貿易是“近代史上為時最久的、最有系統的犯罪行為”。此乃不刊之論矣!因為它不僅讓時人沾上了毒癮,而且于清政府而言,起到了一個“效尤”的作用——清政府曾一度鼓勵地方種罌粟,發展經濟;這種行為,其實是政府對百姓的一種犯罪。道光帝當初派遣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廣東禁煙,明確的訓令是:“鴉片務須杜絕,邊釁決不可開。”受命禁煙之初,林則徐做過不少和平解決的努力,1839年6月3日至25日,林則徐在虎門銷煙。此舉對英國政府有所震懾,但收效甚微。清政府在兩次鴉片戰爭失敗后,與列強簽下了不平等條約,如1858年《天津條約》附屬的商業條例中無形地把鴉片貿易合法化,1860年英法聯軍進入北京后所簽訂的《北京條約》更是確定了鴉片貿易的合法地位,使得鴉片不僅沒有禁絕,反而由走私變成合法進口的“洋藥”,繼續危害著中國社會。 當年,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上呈提出:既然吸毒無法禁絕,不如準許民眾種植鴉片,以國產毒品抵制進口毒品,至少還能挽回經濟上的利益;受到道光皇帝訓斥并處分。吊詭的是,鴉片戰爭后,朝廷竟默認許乃濟的觀念,并付諸實踐。連當年的禁毒英雄林則徐也不例外。1847年,江西撫州署文海致函時任陜西省巡撫的林則徐,請教如何發展地方經濟,林回信:“鄙意亦以內陸栽種罌粟于事無妨。所恨者內陸之嗜洋煙而不嗜土煙,若內陸果有一種芙蓉(指鴉片),勝于洋販,則孰不愿買賤而食?”可見,林反對的僅是進口鴉片,而非吸食。李鴻章則呼吁:“暫弛各省罌粟之禁,不但奪洋商利權,并可增加稅項。”一時間,種植鴉片成為某些地方政府的支柱產業之一,因為“鴉片煙土稅,亦數倍于常稅”。(郭嵩燾) 為抵制英國的鴉片進口,朝廷于1874年明確放開,大清國18行省,罌粟盛開。如此一來,長期輕忽糧食生產而注重鴉片種植,導致“民間蓄積漸耗,幾無半歲之種,猝遇兇荒,遂至可無措乎”(山西巡撫曾國荃)。餓斃千萬的“丁戊奇荒”,乃是其惡果!更為嚴重的是,全國范圍內,吸毒盛行。 晚清時,清政府不得不推行“新政”,頒布禁煙詔書,并與英國談判達成協議:從1907年開始,英國每年限制其減少輸華鴉片貿易額10%,直至1917年歸零。隨著洋務運動的興起,人們似乎看到了一條新路,即:通過學習西方,依據國際法,最終解決鴉片問題。 1909年2月1日,由美、中兩國共同發起的中、美、英、法、德、俄、日等13國參加的國際禁煙會議在上海舉行。3年后的1912年,海牙舉行的第二屆國際禁煙會議通過了《海牙鴉片公約》,要求英國商人停止對華鴉片輸入。 辛亥革命帶動了改革社會風習,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后頒布了“革除舊染污俗”政令36條,其29條“戒除傷生耗財之嗜好(如鴉片、嗎啡)”。從此,鴉片貿易絕跡,這一禍患式微。 (本欄長期征集“日知錄”三字篆刻,投稿郵箱:rizhilu99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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