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發票和收據都是一種原始憑證,并代表著我們在某個時間收付了某個款項。但小編發現,有很多公司把發票和收據混為一談,在進行記賬報稅的時候把票據全部帶著,其實是不需要的。這就要求我們弄清楚發票和收據究竟有什么區別。 1 先說說收據 1. 含義:收據是指財政部門印制的蓋有財政票據監制章的的收付款憑證。 2. 分類:收據可以分內部收據和外部收據。外部收據又分稅務部門監制、財務部門監制、部隊收據三種。 3. 入賬處理: (1)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制憑據,用于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余出差借款等。這時的內部自制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賬。 (2)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 (3)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 (4)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除上述幾種收據外,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款時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據,就是日常所說的'白條',是不能作為憑證入賬的。 2 再說說發票 1.含義: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是合法的憑證。 2.分類:發票分為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香港發票。 3.入賬處理: (1)普通發票主要是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前者適用于某個行業或經營業務,后者適用于某一經營項目。 普通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開票方留存備查用;第二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第三聯為記賬聯,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2)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施新稅制的產物,是國家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征收管理需要而設定的,專用于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種發票。它不僅是記載商品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的財務收支憑證,而且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購貨方據以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 (3)香港發票是內陸因為有增值稅的原因,所以要用稅務局的統一發票,而其他的就用財政局印行的收據,作為單位記賬和報銷。香港的憑據在內陸一樣可以入賬,但是首先必須有護照(或港澳通行證)、出行等證明一起提供,如果公司有港幣戶報賬時可直接入港幣戶,到月底再折合成人民幣核算。如果沒有就按當時銀行的中間牌價折算后用人民幣入賬。 3 二者的區別
對于顧客所索要不同的憑證,要根據其目的分別處理:
發票是從稅務機關購買的。其實商品含稅和不含稅是指商品價格含稅和不含稅。在銷售商品時,如果開的是普通發票,它所標示的價格就是含稅價格,如果開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它標示的價格就是不含稅的價格。 因此,
總的來說,二者之所以區別開來,主要是因為在會計賬務處理和納稅申報時涉及到報銷和稅前扣除的處理,所以財務人員一定要把票據管理好,做好收據和發票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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