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公告2019年第61號文,《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 一、新標準的編制背景 原《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4(以下簡稱14版標準),執行過程中,存在以下幾點不足: 01、落地難,運行標識評價少 全國層面,運行標識項目僅占7%左右。 02、“以人為本”理念,體現不足 14版標準圍繞“四節一環保”理念編制,更多考慮建筑本身綠色化和資源節約,“以人為本”的技術要求體現不足。 03、建筑行業新技術,體現不足 14版標準未體現建筑產業現代化、海綿城市、BIM、健康建筑等近年推廣的建筑新技術新理念。 04、“業主可感知性”,體現不足 14版標準評價建筑未體現“高質量建筑”,業主難以感受到綠色建筑在健康、舒適、便捷、宜居方面的優勢。 二、新標準評價體系變化解讀 01、評價體系圍繞“業主感知”制定 【14版標準】 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施工管理、運營管理、提高與創新,8個章節內容組成 【19版標準】 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提高與創新,6個章節內容組成 02、最后評價階段提前 【14版標準】“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投用1年后) 【19版標準】“預評價”和“評價”(竣備后) 03、評價等級增加基礎級【14版標準】“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19版標準】“基礎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04、各評價等級分數提高 【14版標準】 一星級:控制項全部滿足、每類指標≥40分、總得分≥50分 二星級:控制項全部滿足、每類指標≥40分、總得分≥60分 三星級:控制項全部滿足、每類指標≥40分、總得分≥80分 【19版標準】 基本級:控制項全部滿足 一星級:控制項全部滿足、各類指標評分項得分不應小于其總分值的30%、總得分≥60分 二星級:控制項全部滿足、各類指標評分項得分不應小于其總分值的30%、總得分≥70分 三星級:控制項全部滿足、各類指標評分項得分不應小于其總分值的30%、總得分≥85分 05、條文數量減少 【14版標準】條文數140條 【19版標準】條文數112條 06、計分方式簡化 【14版標準】 各條文分為得分、不得分、不參評項。 評價指標每類指標總分100分,指標各自的評分項得分Q按參評建筑該類指標的評分項實際得分除以適用于該建筑的評分項總分值再乘以100分計算,權重比w按標準表格取值。計算公式如下: 【19版標準】 各條文分為得分、不得分。 三、新標準主要技術變化 01、增加“全裝修”等基本要求 02、部分14版評分項變為控制項 03、部分14版地標評分項技術要求提高 (1)無障礙要求提升 14版地標(節地章節) 4.2.9條,場地內人車分流,人行通道、主要出入口和停車位均采用無障礙設計,且與建筑場地外人行通道無障礙連通,評價分值為3分。 19版國標(生活便利章節) 6.2.2條,建筑室內外公共區域滿足全齡化設計要求,評價總分值為 8 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建筑室內公共區域、室外公共活動場地及道路均滿足無障礙設計要求,得3 分; 2)建筑室內公共區域的墻、柱等處的陽角均為圓角,并設有安全抓桿或扶手,得 3 分; 3)設有可容納擔架的無障礙電梯,得 2 分。 解讀: 新增條文要求建筑的公共區域充分保證使用者,特別是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兒童行走安全;保證建筑使用者出現突發病癥時,更方便地利用垂直交通。 (2)配套設施要求提升 14版地標(節地章節) 4.2.11條,居住建筑和住區滿足下列要求中至少3項,得3分;滿足4項及以上,得6分: 1)場地出入口到達幼兒園的步行距離不超過300m; 2)場地出入口到達小學的步行距離不超過500m; 3)場地出入口到達商業服務設施的步行距離不超過500m; 4)相關設施集中設置并向周邊居民開放; 5)場地1000m范圍內設有5種以上的公共服務設施。 19版國標(生活便利章節) 6.2.3條,住宅建筑,滿足下列要求中的 4 項,得 5 分;滿足 6 項及以上,得 10 分: 1)場地出入口到達幼兒園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300m; 2)場地出入口到達小學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500m; 3)場地出入口到達中學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1000m; 4)場地出入口到達醫院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1000m; 5)場地出入口到達群眾文化活動設施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800m; 6)場地出入口到達老年人日間照料設施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500m; 7)場地周邊 500m 范圍內具有不少于 3 種商業服務設施。 6.2.4條,城市綠地、廣場及公共運動場地等開敞空間,步行可達,評價總分值為 5 分, 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場地出入口到達城市公園綠地、居住區公園、廣場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300m,得 3 分; 2)到達中型多功能運動場地的步行距離不大于 500m,得 2 分。 解讀: 提高建筑公共服務設施要求,增加配套設施種類,住宅建筑新增中學、醫院、文化活動設施、老年人日間照料設施等配套設施及步行距離要求;增加開敞空間步行可達要求。 (3)人均用地指標節地要求提升 14版地標(節地章節) 4.2.1條,重慶地區居住建筑評分規則: 19版國標(資源節約章節) 7.2.1條,國標居住建筑評分規則: 解讀: 針對別墅、洋房等業態,人均用地指標比14版標準提高。 (4)場地噪聲環境要求提升 14版地標(節地章節) 4.2.5條,場地內環境噪聲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的規定,評價分值為4分。 19版國標(環境宜居章節) 8.2.6條,場地內的環境噪聲優于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 的要求,評價總分值為 10 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環境噪聲值大于 2 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限值,且小于等于 3 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限值,得 5 分。 2)環境噪聲值小于等于 2 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限值,得 10 分。 解讀: 對于靠近市政主干道,執行4a類聲環境功能區的項目,19版標準提出更高要求。 14版標準要求場地聲環境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19版標準要求場地聲環境優于國家現行標準。 04、新增“安全設計”技術內容 4.1.3條,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應與建筑主體結構統一設計、施工,并應具備安裝、檢修與維護條件。 4.2.2條,采取保障人員安全的防護措施, 1)采取措施提高陽臺、外窗、窗臺、防護欄桿等安全防護水平,得 5 分; 2)建筑物出入口均設外墻飾面、門窗玻璃意外脫落的防護措施,并與人員通行區域的遮陽、遮風或擋雨措施結合,得 5 分; 3)利用場地或景觀形成可降低墜物風險的緩沖區、隔離帶,得 5 分。 解讀: 主要通過規劃設計,從建筑結構、構件、門窗、設施、人車分流、標識系統、地面防滑等級等提出技術要求;強調外遮陽、太陽能設施、空調室外機位、外墻花池等外部設施的安裝、檢修與維護條件需做到安全可達。 05、增加“建筑產業化”評價內容 4.2.6條,采取提升建筑適變性的措施,評價總分值為18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采取通用開放、靈活可變的使用空間設計,或采取建筑使用功能可變措施,得 7 分; 2)建筑結構與建筑設備管線分離,得 7 分; 3)采用與建筑功能和空間變化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布置方式或控制方式,得4分。 7.2.16條,建筑裝修選用工業化內裝部品,評價總分值為 8 分。 建筑裝修選用工業化內裝部品占同類部品用量比例達到 50%以上的部品種類,達到 1種,得 3分;達到 3 種,得 5分;達到 3 種以上,得 8分。 解讀: 新標重視住宅工業化推進,增加《裝配式住宅建筑設計標準》GB/T51129-2017相關要求,裝配式建筑采用 SI 體系,即支撐體 S(Skeleton)和填充體 I(Infill)相分離的建筑體系,可認為實現建筑主體結構與建筑設備管線分離。工業化內裝部品主要包括整體衛浴、整體廚房、裝配式吊頂、干式工法地面、裝配式內墻、管線集成與設備設施等。 06、增加“智慧建筑”評價內容 6.2.6條,設置分類、分級用能自動遠傳計量系統,且設置能源管理系統實現對建筑能耗的監測、數據分析和管理,評價分值為 8 分。 6.2.7條,設置 PM10、PM2.5、CO2 濃度的空氣質量監測系統,且具有存儲至少一年的監 測數據和實時顯示等功能,評價分值為 5 分。 6.2.8條,設置用水遠傳計量系統、水質在線監測系統,評價總分值為 7 分。 6.2.9條,具有智能化服務系統,評價總分值為 9 分。 解讀: 新增能源管理系統、空氣質量監測、用水遠傳、水質監測、智能家居等智慧運行相關要求。 重慶市《綠色生態住宅(綠色建筑)小區建設技術標準》DBJ50/T-039-2018已經涵蓋部分相關技術要求。 07、增加“健康建筑”評價內容 5.2.2條,選用的裝飾裝修材料滿足國家現行綠色產品評價標準中對有害物質限量的要求,評價總分值為 8 分。選用滿足要求的裝飾裝修材料達到 3 類及以上,得 5分;達到 5 類及以上,得 8 分。 5.2.8條,住宅建筑室內主要功能空間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lx的小時數平均不少于8h/d。 5.2.9條,采用人工冷熱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間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室內熱濕環境評價標準》GB/T 50785 規定的室內人工冷熱源熱濕環境整體評價Ⅱ級的面積比例,達到 60%,得 5 分;每再增加 10%,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6.2.5條,合理設置健身場地和空間,評價總分值為10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室外健身場地面積不少于總用地面積的 0.5%,得 3 分; 2)設置寬度不少于 1.25m 的專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道長度不少于用地紅線周長的 1/4 且不少于 100m,得 2 分; 3)室內健身空間的面積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積的 0.3%且不少于 60 ㎡,得 3 分; 4)樓梯間具有天然采光和良好的視野,且距離主入口的距離不大于 15m,得2 分。 解讀: 增加室內空氣質量、自然采光時數、熱濕環境、室內外健身空間,推廣爬樓設計、建設健身步道等健康建筑要求,接軌健康建筑新要求。 重慶市《綠色生態住宅(綠色建筑)小區建設技術標準》DBJ50/T-039-2018已經涵蓋部分相關技術要求。 08、增加“綠色金融”評價內容 9.2.9條,采用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產品,評價總分值為20分,并按下列規則分別評分并累計: 1)保險承保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的質量問題,得 10 分; 2)保險承保范圍包括裝修工程、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的質量問題,得 10 分。 解讀: 保險一般承保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定年限(如10年)之內因主體結構或裝修設備構件存在缺陷發生工程質量事故而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通過保險產品公司約束開發商必須對建筑質量提供一定年限的長期保證,當建筑工程出現了保證書中列明的質量問題時,通過保險機制保證消費者的權益。 來源:中煤綠色建筑技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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