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設中,基本預備費主要為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變更和國家政策性調整做增加的投資以及為解決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項目和費用,又稱工程建設不可預見費。主要指設計變更及施工過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費用: (1)在進行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在批準的初步設計范圍內,必須增加的工程和按規定需要增加的費用(含相應增加的價差及稅金)。 (2)在建設過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為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 (3)在上級主管部門組織施工驗收時,驗收委員會(或小組)為鑒定工程質量,必須開挖和修復隱蔽工程的費用。 (4)由于設計變更所引起的廢棄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費用和廢棄工程; (5) 征地、拆遷的價差。 水利項目中,基本預備費一般按照概算里前五項費用,即建筑工程費、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費、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費、臨時工程、獨立費用之和乘以5%~8%費率計算(技術復雜、建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取大值,其他工程取中小值。)。 因此,當發生上述情況時就可以動用基本預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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