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歐盟成員國越來越多地將決策權交給歐盟,其權力正穩步擴大,而很多從事國際經貿或國際政治的人士對歐盟的基本運作機制還缺乏基本的了解。那么歐盟的各機構是如何運作的呢? 二戰結束以來,歐洲各國一直在為實現和平與經濟增長尋求加強歐盟一體化程度。近年來隨著成員國越來越多地將決策權交給歐盟,歐盟機構的權威正穩步加強。但是從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到前所未有的非洲和中東移民問題,再到英國脫歐,歐盟一直面臨重重危機。 當今歐盟是世界舞臺上的強大參與者,但其機構復雜眾多,常常令人困惑。下面就將詳細介紹歐盟的主要機構以及他們的運作方式。 一、歐盟的主要機構 20世紀50年代歐洲一體化開始形成,現在的歐盟于1992年《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簽訂后成立。2007《里斯本條約》條約簽訂(又稱《改革條約》),歐盟才獲得了現有的結構和權力。根據這些條約,歐盟28個成員國同意集中主權,同時將許多決策權授予歐盟。 根據行政、立法、司法和財務職能,歐盟大致分為七個官方機構。 1、歐洲理事會。歐洲理事會是歐盟最高政治領導人集團,由每個成員國的總統或總理組成。理事會首腦會議用于確定歐盟的大致發展方向,解決緊迫的高級別問題。理事會主席由成員國選舉得出,每屆最長任期兩年半。 2、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是歐盟的主要執行機構,擁有最多的日常權力。委員會負責法律提案、預算管理、決策執行和法規頒布,并在世界各峰會、談判和國際組織中代表歐盟。委員會成員由歐盟理事會任命,并由歐洲議會批準。 3、歐洲議會。歐洲議會是唯一通過直接選舉產生的歐盟機構,其成員由每個成員國人民選舉的代表組成。與傳統的立法機構不同,歐洲議會不能提出立法動議,但如果一項法律未能得到議會批準就無法獲得通過。議會還負責談判和批準歐盟預算,并監督歐盟委員會。 4、歐盟理事會。為防混淆歐盟理事會也稱為部長理事會,是歐盟的第二個立法機構,一項法律也需要該機構批準才能獲得通過。根據政策領域不同,該委員會由所有歐盟成員國政府部長組成。例如,所有歐盟成員國的外長組成一個集團,所有農業部長組成另一集團,以此類推。 5、歐洲聯盟法院。歐洲聯盟法院(CJEU,簡稱歐盟法院)是歐盟最高司法機構,負責解釋歐盟法律和解決爭端。歐盟法院由歐洲法院和歐盟普通法院組成,前者為各國家法院闡明歐盟法律,以及有關成員國違規行為的規定,后者負責審理個人和組織針對歐盟各機構提起的各種案件。 6、歐洲中央銀行。歐洲中央銀行(ECB)負責為使用歐元并實施歐盟貨幣政策的19個國家管理歐元,同時幫助規范歐盟銀行系統。2009年起,歐洲債務危機席卷歐洲大陸,歐洲央行行長馬里奧·德拉吉(Mario Draghi)承諾歐洲央行將作為最后的貸款手段向陷入困境的歐元區經濟體提供援助,該做法曾引起巨大爭議。 7、歐洲審計院。歐洲審計院(ECA)負責審核歐盟預算,檢查資金是否得到恰當使用,并向歐洲議會、委員會和各國政府報告所有欺詐行為。 這些機構的辦事處遍布歐盟各地,總部分別設在布魯塞爾、法蘭克福、盧森堡和斯特拉斯堡。 二、各機構間的相互關系 這些歐盟機構織成了一張復雜的權力網并相互進行監督。 這些機構通過選舉以兩種基本方式獲得民主合法性:第一,歐洲理事會確定歐盟的總體政治方向,它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國家領導人組成。第二,歐洲議會由被稱為歐洲議會成員(MEP)的代表們組成,這些代表由各歐盟成員國的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共同決定歐盟委員會的組成,由理事會提名委員會成員,并且必須獲得議會批準。歐盟委員會擁有提議歐盟法律和財政支出的唯一權力,但所有歐盟立法都需要同時得到歐洲議會和部長理事會的批準。 三、歐洲議會的權利 雖然歐洲議會不能啟動立法,但未經議會批準,歐盟法律也無法獲得通過。歐洲議會就包括財政預算在內的各項法律與歐盟委員會和部長理事會進行協商,這被稱為共同決定機制。 此外,包括貿易協定在內的國際協議也需要歐洲議會簽署。議會主席由議會選舉產生,法律也必須由議會主席簽字才能獲得通過。 歐洲議會還擁有許多其他權力。議會有權批準歐盟委員會成員,這意味著議會選舉在確定歐盟政策方向方面擁有更大影響力。議會也有權迫使委員會辭職,但這種情況還從未發生過,只是在1999年,當時在議會采取行動之前委員會因腐敗丑聞而集體辭職。 四、歐盟委員會職能 歐盟委員會作為歐盟的執行機構,負責歐盟的日常事務。 歐盟委員會的任務是起草立法文件和歐盟預算。委員會將這些提案提交給歐洲議會和部長理事會,并與他們進行協商,直至提案獲得這兩個機構的批準。 歐盟委員會還負責通過對成員國的監督或者通過歐盟數十個機構之一,確保歐盟法律的實施和預算的恰當分配。 歐盟委員會的其他職責還包括在國際組織中代表歐盟,促進實施歐盟的外交政策以及領導貿易談判。委員會還通過向歐盟法院提起法律訴訟來幫助執行歐盟條約。 五、歐盟法律覆蓋范圍 歐盟成員國在不同領域賦予歐盟不同權力級別,稱為領域權利(competencies):
六、歐盟如何執行其外交政策 作為歐盟的外交政策,《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CFSP)主要涉及外交、安全和國防合作。 歐盟各國政府通過歐洲理事會和部長理事會制定歐盟高級別政策方向。CFSP決策必須是各成員一致同意的,但各成員國仍然可以自由制定自己的外交政策。這一政策也引發了批評,批評者認為成員國之間的分歧往往會破壞歐盟提出共同立場的能力。 歐盟委員會的職責之一是執行CFSP, 由歐盟外交事務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履行該職責(該職位的非正式名稱為歐盟外交部長)。該職位由《里斯本條約》創立,旨在加強和集中歐盟外交能力。 該條約還設立了歐盟外交服務機構,即歐洲對外行動服務局。它由歐盟委員會管理,從歐盟各機構招納工作人員,并在140多個國家開展業務。 近年來,歐盟外交政策的統一性一再經受考驗。歐盟在談判包括《巴黎氣候協議》和《伊朗核協議》在內的國際協議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兩項協議均于2015年完成談判。2016年,歐盟與土耳其達成限制難民入境協議,但移民政策使歐盟成員間產生巨大分歧,并導致英國投票決定退出歐盟。在利比亞、敘利亞和烏克蘭等主要沖突地區,歐盟一直在努力制定共同政策。自2014年俄羅斯吞并克里米亞地區以來,歐盟一直對俄羅斯實施制裁,但歐盟成員國就與俄羅斯在能源和其他領域進行密切合作方面再次產生分歧。 七、歐盟如何實施貿易談判 歐盟的共同商業政策與歐盟外交部門不同,它通過歐盟貿易委員會執行貿易政策。與其他外交政策事務不同,在貿易政策方面,各國政府同意將所有決策權轉交給歐盟。 歐盟的關稅聯盟為整個歐盟設定了單一的對外關稅,其單一市場則對所有進入歐盟的商品和服務一視同仁,因此歐盟需要統一的貿易政策,同時歐盟在貿易談判和WTO中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活動。 達成一項貿易協定需要大多數歐盟機構共同參與。
最后,如果貿易協議涵蓋范圍特別廣泛,則可能需要得到各歐盟成員國的單獨批準。《歐盟加拿大全面經濟貿易協定》(CETA)就是例子。該協定于2016年簽署,但尚未完全生效,因為迄今為止意大利政府仍拒絕簽署該協議。 八、是否存在歐盟軍隊 歐盟國家在執行軍事任務時通力合作,但各國軍隊在自愿基礎上執行具體任務,并沒有獨立于成員國軍隊的歐盟軍隊。 歐盟根據《共同安全與防務政策》(CSDP)執行安全任務,CSDP并非由歐盟委員會執行,而是在歐盟外交部長領導下執行。CSDP同時涉及軍事和民事工作,涵蓋內容包括警察培訓項目、維和任務、反海盜和救援任務等。歐盟目前的主要軍事行動任務都在非洲,包括馬里、尼日爾、南蘇丹和非洲之角。 盡管如此,歐盟在軍事行動方面也存在一定問題,那就是它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簡稱北約)軍事聯盟之間的關系,因為北約成員國與歐盟成員國有重疊部分。《里斯本條約》承認北約是歐洲集體防御的主要手段,并明確指出歐盟將發揮支持作用。但在實踐當中,包括美國政策制定者在內的許多人士都擔心這種安排會導致重復工作,使歐洲防務變得更加復雜化。 九、歐盟財政預算規模 根據歐盟委員會最近一次公布的全年會計報告,2017年歐盟財政預算略高于1500億美元。
雖然每年歐盟預算須由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部長理事會重新協商決定,但必須符合提前商定的預算框架。預算框架設定總支出上限,時間跨度通常為七年以上。目前的預算框架時間跨度為2014至2020年。 歐盟預算必須保持平衡,因為歐盟沒有權力花費額外資金。歐盟幾乎所有的財政收入都來自成員國,這些成員國根據其經濟實力不同而做出不同貢獻。許多欠發達國家是凈受益者,因為他們獲得的歐盟資金多于他們支付的資金。 2017年,波蘭是歐盟最大的凈受益者,其獲得的資金較其支付金額高出近100億美元,其次是希臘和羅馬尼亞,各收益近40億美元。 十、歐盟其他組織機構 除了上述歐盟的七個官方機構外,歐盟還擁有數十個其他組織,包括不同機構、委員會、辦事處、基金會、學校和銀行。通常這些組織機構負責實施研究項目,提出建議,執行管理任務或幫助實施歐盟政策。 還有一些政治和經濟計劃只包括個別歐盟國家:
最后,還有一些在歐洲運營或總部設在歐洲的其他幾個機構,它們往往被誤認為是歐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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