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休謨看來,哲學就是研究人性的科學,因為人性乃是一切科學的“首都和心臟”,所有的科學都或直接或間接的與人性有關,在不同程度上依賴于人。 1 經驗論的基本原則休謨像貝克萊一樣是從洛克經驗論出發的,不過洛克和貝克萊稱之為“觀念”的東西,休謨則稱之為“知覺”。知覺是知識的基本要素,包括感覺、情感、情緒、思維等所有的意識活動。知覺分為兩類,一類是印象,一類是觀念。兩者的差別在于強烈和生動程度不同,只是量的差別而已。 所謂印象指的是一切比較生動的知覺,包括聽見、看見、愛好、厭惡時的知覺,即當下所生的感覺、情感和情緒等生動活潑的知覺,它們是一切思想的來源和材料。印象又分為兩種,一是感覺印象,二是反省印象。洛克將反省與感覺并立為認識的兩個來源,休謨則消除了這一矛盾,強調一切知識都最終來源于感覺。 所謂觀念是印象在心中的摹本,在記憶和想象中的再現,即感覺、情感和情緒在思維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向。 除了印象和觀念之外,我們的知覺還有另一種區別,就是簡單與復合之間的區別。簡單觀念直接摹寫簡單印象,復合觀念是來自對復合印象的摹寫,或是來自對簡單觀念的排列和組合。總之,一切觀念或思想最終來源于印象即感覺經驗。 休謨提出了人性科學的兩條基本原則:第一條原則可以稱為印象在先原則,強調觀念是印象的摹本,一切知識來源于感覺,實際上是經驗論的基本原則;第二條原則可以稱為想象自由原則,即是說,觀念雖然由印象產生,但是在心中卻可以自由地結合,從而產生出印象中所沒有的東西。但這種“自由”不能創造觀念,因此無論觀念多么荒謬,都可以在印象中找到根據。 2 溫和的懷疑論在認識問題上,感覺經驗最有發言權,但是在感覺經驗自身的來源問題上,經驗也只好沉默了,因為超出經驗之外,我們沒有了經驗,不可能產生任何知識。實際上,如果我們把經驗論的基本原則貫徹到底,就必然在邏輯上使感覺的來源問題的回答成為不可能。因此,休謨在這個問題上采取了懷疑論的態度。 休謨從徹底的經驗論立場出發,認為唯物主義者主張有一個獨立存在的外部世界,我們心中的知覺是它的摹本或表象,乃是毫無根據也是無法證明的偏見。 在休謨看來,唯心主義者將感覺的來源歸結為心靈或是上帝,同樣沒有根據。所謂上帝這個最高的實體,同唯物主義的物質一樣超越了感覺經驗,既無法認知,也不可能證明。另一方面,所謂“心靈”或“自我”,不過是以不能想象的速度互相接續著,并處于永遠流動和運動之中的知覺的集合體,或一束知覺。 因此,在感覺的來源問題上休謨采取了存疑的立場。不可知論是經驗主義的必然結果。然而,作為經驗論者的休謨并不是一個徹底的懷疑論者,他稱自己的懷疑論為“溫和的懷疑論”,或許稱之為不可知論可能更為恰當。 但休謨并沒有因為感覺的來源是可疑的就不要感覺了,而是從經驗論的立場出發退守常識,認為我們只要不去追問感覺的來源問題,能夠合理地解釋感覺經驗就足夠了。生活和實踐乃是醫治徹底的懷疑主義的良藥。 所以休謨雖然是一位懷疑論者,但是他也反對徹底的懷疑主義。休謨認為溫和的懷疑論是有益于人類的,因為它將我們的研究限制在了最適合于人類理智這個狹窄官能的那些題目。為此,休謨為人類理智劃分了界限:首先,想象力是天然崇高的,可以留給詩人或演說家來潤飾,或者留給僧侶和政治家來鋪張;其次,正確的判斷則與此相反,它必須使自己限于日常生活中,限于日常實踐和經驗的題目上;最后,哲學家盡可以進行他的研究,但決不可以超越經驗。 所以休謨說:“我們如果相信這些原則,那我們在巡行各個圖書館時,將有如何大的破壞呢?我們如果在手里拿起一本書來,例如神學書或經院哲學書,那我們就可以問,其中包含著數和量的任何抽象推論嗎?沒有。其中包含著關于實在事實和存在的任何經驗的推論嗎?沒有。那么我們就可以把它投在烈火里,因為它所包含的沒有別的,只有詭辯和幻想。” 3 因果觀休謨認為心靈的作用在于通過聯想自由地對觀念進行組合或分解,由此便形成了復合觀念和知識。想象組合觀念的聯想規則有三條:1.類似關系;2.接近關系;3.因果關系。在前兩種關系中,心靈都不能超出直接呈現于感官之前的對象去發現對象的真實存在或關系,它們只是觀念的組合或分解。唯一能夠推溯到我們感官以外,并把我們看不見、觸不到的存在和對象報告于我們的,就是因果關系。 3.1 兩種知識 休謨認為人類理智的對象可以分為兩種,這就是“觀念的關系”和“實際的事情”。與此相應,知識分為關于觀念的知識和關于事實的知識。 (從哲學認識論的角度探討,觀念之間的關系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完全取決于觀念自身,另一類則不經過觀念而變化。第一類關系包括相同性質的不同程度之間的相似、數量和相反關系,第二類關系包括多樣性的同一、時空以及因果關系。) “關于觀念的知識”包括幾何、代數等數學知識。這類命題只憑想象的作用,就能將它發現出來,并不以存在于宇宙中的任何事物為依據。因為這類知識只關系到觀念自身的關系,與外部事物無關,所以只要它們與自身相符就是真理,因而是必然的知識。 “關于事實的知識”包括自然科學、自然哲學、歷史學等。各類事實的反面仍然是可能產生的,因為這類知識是建立在或然的經驗的基礎之上的。例如“太陽明天將不出來”與“太陽明天將要出來”都是可能的,所以是沒有矛盾的。 關于事實的知識建立在因果關系的基礎之上,而因果關系則被人們看做是普遍必然的自然規律,但是休謨對因果關系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提出了質疑。 3.2 因果知識的來源 因果關系的發現不可能通過理性,而只能通過經驗。 經驗實際上是一個歸納推理,它由兩個命題所組成:一個命題是,我曾經見到這樣一個表面上相似的事物經常有這樣一個結果跟隨著;另一個命題是,我預見到別的表面上相似的事物也會有相似的結果跟隨著。一個是前提,一個是結論。但是這兩個命題之間的聯系既不是直觀的,也不能由任何推理而得到證明。 休謨問題:主要是指因果問題和歸納問題,即所謂從“是”能否推出“應該”,也即“事實”命題能否推導出“價值”命題,它是休謨在《人性論》中提出的一個著名問題。1.歸納問題:休謨指出,歸納推理如何能夠從全體過渡到結論、從個別過渡到一般,即歸納的合理性問題在邏輯上是得不到證明的;2.因果問題:休謨指出,雖然我們能觀察到一件事物隨著另一件事物而來,但我們無從得知因果之間的關系,只能得知某些事物總是會連結在一起;3.倫理問題:即從“是”或“不是”為連系詞的事實命題,向以“應該”或“不應該”為連系詞的倫理命題(價值命題)的躍遷,既缺乏相應的經驗的說明,也缺乏邏輯上的根據和論證。 3.3 習慣是人生的偉大指南 休謨指出,習慣乃是因果觀念的基礎。因為任何一種個別的動作或活動重復了多次之后,便會產生一種傾向,使我們并不憑借推理或理解過程就重新進行同樣的動作或活動,這種傾向就是習慣的結果。 于是休謨就得出結論:根據經驗來的一切推論都是習慣的結果而不是理性的結果。假如沒有習慣的影響,那么我們除了當下呈現在記憶和感覺中的東西之外,對于其他所有的事實都一無所知。這樣一來,不但一切行動無法開始,而且思想也難以進行了。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休謨強調說,習慣是人生的偉大指南。 評價:實際上,休謨用以解釋因果關系基礎的“習慣”與用以解釋因果關系的性質的“聯想”是一回事,他的解釋并沒有任何進步,又回到了考察的起點。他最后訴諸的是常識而不是哲學;把經驗置于心理習慣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對心理習慣做哲學的解釋。但他并不否認自然界中存在著某種“齊一律”,如果沒有事物之間的前后相隨的現象,我們就不可能產生任何因果觀念,只不過我們無法知道這之間的必然聯系罷了。休謨認為這就是我們認識的界限。 3.4 因果關系的定義 休謨根據他對因果關系的考察,給因果關系下了兩個定義。第一個定義:原因是先行于、接近于另一個對象的一個對象,而且在這里凡與前一個對象類似的一切對象都和與后一個對象類似的那些對象處在類似的先行關系和接近關系中。 第二個定義:一個原因是先行于、接近于另一個對象的一個對象,它和另一個對象那樣地結合起來,以致一個對象的觀念就決定心靈去形成另一個對象的觀念,一個對象的印象就決定心靈去形成另一個對象的較為生動的觀念。 總之,就經驗的限度而論,因果關系并不是具有客觀性的必然聯系,而是思想中的習慣性聯想的結果。如此說來,休謨的不可知論,不但是經驗的理想破滅了,而且也使唯理論的理想陷入了困境: 首先,休謨以強有力的論證證明了,建立在經驗基礎上的一切知識都只能是或然的知識。其次,休謨的兩種知識理論卻表明,雖然的確存在有普遍必然的知識,但是這類知識只局限于觀念的范圍之內,與廣闊的外部世界沒有關系。 4 宗教懷疑論休謨不是無神論者,而是懷疑論者,即上帝的存在既不可能被證實也不可能被否證。從這種懷疑論的立場出發,他批判了關于上帝存在的各種證明。 針對托馬斯·阿奎那關于上帝存在的證明,以“始因論”來證明有一個上帝作為宇宙的“第一因”。休謨指出,人是無法經驗到上帝是宇宙的第一因的,我們也不可能在上帝這個第一因與宇宙這個結果之間形成“恒常聯系”的習慣性聯想。 神學家們也經常利用“神跡”來證明上帝的存在。休謨指出,神跡是完全違反自然法則的,而自然法則乃是經驗所確立的,而且為經驗所證實了的,而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神跡的存在。 18世紀論證上帝存在的權威理論是“宇宙設計論”,亦即自然神論。休謨認為宇宙設計論者犯了不當類比的錯誤,因為自然界中的事物與人工作品的相似程度比太陽和蠟燭的相似程度還要小得多。我們也無法經驗到上帝設計宇宙的全過程。 因此,休謨主張劃清理性與信仰的界限,而且以某種“道德宗教”為理想的宗教。 總結:休謨的哲學不僅標志著英國古典經驗論推進到極端從而走向了終結,而且標志著近代哲學中經驗論和唯理論的爭論陷入了困境,從而啟發康德走向了批判哲學。既是19世紀實證主義思潮的直接先驅,也是現代邏輯經驗主義、實用主義、分析哲學等許多流派的重要思想來源。 5 補充休謨研究哲學的目的和動機:“我不禁懷著一種好奇心,要想弄清道德上善和惡的原則,政治的本性和基礎,那些驅使我、支配我的情感和傾向的原因。想到自己平素贊成某件事而不贊成另一件事,把某件東西稱為美把另一件東西稱為丑,判定真實和虛妄,有理和荒謬的時候,并不知道自己根據的是什么原則,我感到于心不安。當前學術界對這些方面一概無知,我很為這種可憐狀態擔心。我感到雄心勃勃,有志于對教育人類做出自己的貢獻,并以自己的發明和發現取得名聲。這些想法在我當前的心情中很自然地涌現出來;假如我設法把心思放在其他的事業或消遣上,從而驅散這些想法,我感到自己在愉快上會損失很大。這就是我研究哲學的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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