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于《村志編編纂實用大全》。區縣以上的志書一般把文化部類分為科學技術、社會科學事業、教育事業、文化娛樂、衛生事業、體育事業等專業分志篇。對于一般村莊來說,似乎各個方面都涉及到一點,但內容并不是太多,如果把上述項目每項都單列一篇來寫就會顯得“無米下鍋”,大多數村志采取的是合并法。本書參照《當代志書編纂教程》《新方志編纂學》以及相關村志,結合農村實際,把農村科技劃歸為農業篇,因為農村科技主要是種植養殖技術,內容不是太多,很難單獨撐起一篇;農村社會科學更沒有什么內容可融入文化娛樂篇或略去。體育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合歸為一個門類,一般方志把體育單獨列篇。綜上,本書把村志文化部類分為四篇,即教育篇、文化娛樂篇、衛生篇、體育篇。有的村志合并成兩篇,即“教育體育”和“文化衛生”;有的村志把這四篇合并成一篇,即“文教體衛篇”。編寫村志時不一定非按本書或某個村志的分類進行設置,各村應根據本村的實際及內容多少進行合并,只要做到橫不缺要項就行。對于村里的特色項還可升格單獨列篇,這在村志特色章節已經有過詳細論述,這里就不再展開闡述了。 第一節 村志教育篇的編寫 根據《辭海》的解釋,教育廣義上是指以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為內容的社會活動。狹義上的解釋則是指由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進行的學校教育。志書所記載的教育一般是指后者,即學校教育。根據越域不書的原則,村志應主要記述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兼及“舊學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職中教育及大學教育。略陽縣史志辦主任趙飛對村志教育篇的編寫提出了獨到而符合農村實際的建議,本書此節村志教育篇的編寫及后面鎮志教育篇的編寫均采用了他的觀點。 村志教育篇的概述或小序,應當記述本村教育發展總的概況及成就。概況包括教育的起源、發展、規模,成就包括青壯年的文盲率、適齡兒童入學率、九年義務教育覆蓋率、高中職中普及率、大學升學率等。通過這些數據的前后對比,反映本村教育事業的進步。 一、村志“舊學”教育的編寫 村志“舊學”教育指村里解放前的私塾。主要記述村里解放前的私塾教育情況,包括私塾先生姓名和報酬、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學生多少、何時消亡等等。除此之外,還有義學和學堂。義學是啟蒙教育的一種地方官學,明時稱社學,清代改稱義學,或稱義塾,是一種免費學校。義學和私塾在教學宗旨、內容和方法上基本相同,只是義師(教師)可以免其差役,學生以免其束惰(學費)。學堂,指鴉片戰爭后,清政府迫于形勢的要求,實施新政改革教育,頒布了“廢科舉、行新學”的詔令和“王寅學制”、“癸卯學制”。義學、私塾大多數改為學堂。中華民國成立后,又陸續頒布了許多教育法令,對清朝末年的教育做出了進一步改革。曾經辦過義學和學堂的村在修村志時,這部分內容也應盡可能詳盡地載入。 如《大河東村志》對本村的私塾教育專設《私塾》一章,章下序記述了本村私塾的發展歷史過程,內容包括何時創辦、起伏過程、何時結束、教書先生姓名等。章下分《教學方法和內容》《訓導學生》《私塾待遇》三節分別從不同方面記述了本村私塾的情況。 二、村志學前教育的編寫 這一部分主要記述本村按照國家幼兒教育規定對學齡前幼兒進行的保育和教育的活動,內容包括機構設置、保育和教育、幼兒園介紹等。 (一)機構設置 可分為管理機構和幼兒園兩個條目。管理機構,主要記本村幼兒園的主管部門及其管理體制的變化(管理機構一般不在村里略去或一筆帶過)。幼兒園,主要記述本村小孩集中入學的幼兒園的設置情況,不僅要記述教育部門辦的公辦幼兒園,也要記述社區的以及民營的幼兒園。在記述各個時期幼兒園規模的時候,還要記述這些幼兒園的結構(全托、半托、寄宿、學前班)、隸屬關系、辦學形式(公辦、民辦、集體辦)、教師數、入園幼兒人數等基本情況。 (二)保育與教育 主要記述學前教育招生制度、學制、課程、教材、教學方法、衛生保健、教學試驗等情況。 (三)幼兒園介紹 主要記述村里的幼兒園。介紹時,除了記述沿革、師生人數、設施等要素外,還應介紹其特色,不能平鋪直敘。如《賈村志》在介紹賈村幼兒園時就抓住了其特色,介紹該幼兒園設計的課程有語言、計算、常識、美術、音樂、體育,每年“六一”節還組織幼兒文藝節目表演,開發幼兒智力。還被縣教育局命名為農村示范幼兒園。 本村沒有幼兒園的,記述本村學齡前兒童集中入學的幼兒園的簡介及本村學齡前兒童入學率情況。圖為村辦幼兒園。 三、村志小學教育編寫 小學教育也稱初等教育,內容包括學校管理及設置、教學工作、學校介紹等,是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基礎。各地為了保證適齡兒童入學并就近上學、防止輟學,做了不少工作,這些工作應當在村志中得到充分反映。 (一)初校介紹 記述內容包括村小學校名、校址、創辦年份、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班級數、師生數、合并的要記述何時合并到鎮的中心小學,寄宿學校增加。合并到中心小學后,對本村學生集中上學的學校也應該予以適當介紹。 (二)教師及經費 這一部分應記述村志收錄學校的教師數量與教師的素質。上世紀,大多數村校的教師由公辦教師和民辦教師組成,公辦教師工資由國家支付,民辦教師的工資由村里支付。村志應記述村里所有教師的姓名,并注明公辦還是民辦,工資待遇等情況,可列表記錄。 四、相關教育的編寫 村志相關教育包括農民教育培訓、升學情況。 (一)成人教育 村志在農村成人教育方面應主要記述農村掃盲工作、農民文化學習的活動,以及近年來開展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村文化實用技術培訓等。如村里辦的掃盲夜校、冬學、民校、青年補習等學校,及本村農民參加鎮或區縣組織的相關技能培訓情況。如《賈村志》就記述了該村積極開展農民成人教育,以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對提高農民科學種田意識發揮出了很大作用,霍州市委還授予了該村“賈村成人社區學校”牌匾。 注:農民科技成人教育不要與農業篇技術服務部分相重復,農業篇技術服務部分應側重具體服務內容,此處側重于記農民接受教育的方式,如農業篇技術服務部分已有具體記述,此處一筆帶過即可。 (二) 高中職中以上教育 這部分主要記述村里適齡學生每年高中、職中普及率,大學升學率,可列表逐年記錄。 村志教育參考篇目試編 教育(篇) 第一章“舊學”教育 私塾 義學 學堂 第二章學前教育 幼教管理 保育與教育 幼兒園介紹 第三章初等教育 初校介紹 教師及經費 第四章相關教育 成人教育(培訓情況) 高中職中(普及率) 大學以上(升學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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