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從三層樓房(約10米)高處墜落到地面需要多長時間?” 答案是:1.5秒。 “一個人從三層樓房(約10米)高處墜落到地面生還幾率有多大?” 答案是:不考慮巧合的情況下死亡率100%。 施工作業現場,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率位居第一。下面是近一個月以來建筑行業發生的部分高處墜落事故: 1、2019-8-3 21:40左右 在鄭州航空港區三官廟辦事處轄區,城際應急工程D4雙線特大橋9#門式墩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2、2019-07-24 08:40 云南省昆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舒鉑廣場,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3、2019-07-22 16:00 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天驕公館住宅樓(1-14號樓),商業樓(15號樓),地下室,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4、2019-07-22 09:05 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昆山市花橋經濟開發區C3地塊1號樓-6號樓、地下車庫、變電所1、2工程,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5、2019-07-19 19:05 陜西省延安市,延安新區萬象匯商業體項目,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6、2019-07-16 14:30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縣,古井金寨營銷及文化體驗中心綜合項目,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7、2019-07-15 17:50 江蘇省鎮江市,鎮江新區大路安置房二期二標段工程,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8、2019-07-12 07:40 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客城工程,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2人。 9、2019-07-12 07:30 天津市濱海新區,泰力堡多層廠房改擴建工程,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0、2019-07-11 20:00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宜賓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園,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1、2019-07-07 17:20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領秀熙城(棚戶區G13地塊二期)5#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2、2019-07-07 14:40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銀川興慶萬達廣場,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3、2019-07-07 11:30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中海·國際社區15#地塊2-5#樓、S01#商業、S02#商業及地下室,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4、2019-07-07 07:30 安徽省宣城市,美都玉府1#-3#、10#-12#、14#樓、開閉所及西區地下車庫,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5、2019-07-06 15:00 重慶市梁平縣,巨源.南泊灣一期二標(14、20、21、22、23號樓及部分地下車庫),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6、2019-07-04 18:40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銅雀臺(D、E棟、6、7號樓、地下車庫),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7、2019-07-03 12:4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瑪納斯縣,瑪納斯縣中天世紀花苑住宅建設項目,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18、2019-07-02 15:05 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市,江都區佳源世紀天城二期B地塊21#-32#樓及配電房、設備房、幼兒園項目工程,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2人。 19、2019-07-01 22:00 吉林省長春市高新開發區,新星宇后發和源四期,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20、2019-07-01 21:00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中盟首府D-8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高處作業一直是事故的“高發區”和“重災區”,那么,為什么會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又該如何防護? 一、什么是高處作業? 1、高處作業的定義 根據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其中墜落高度基準面是指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 2、高處作業的分級 根據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高處作業主要分四級,如下: ◇2m-5m,稱為一級高級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2m。 ◇5m-15m,稱為二級高級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3m。 ◇15m-30m,稱為三級高級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4m。 ◇30m以上,稱為特級高級作業,其可能墜落半徑為5m。 3、高處作業類型 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五種基本類型。 1)臨邊作業 臨邊作業是指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80厘米時的高處作業。例如,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的通道兩側面作業。 2)洞口作業 洞口作業是指孔、洞口旁邊的高處作業,包括施工現場及通道旁深度在2米及2米以上的樁孔、溝槽與管道孔洞等邊沿作業。例如,施工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 3)攀登作業 攀登作業是指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例如,在建筑物周圍搭拆腳手架、張掛安全網。 4)懸空作業 懸空作業是指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高處作業。例如,在吊籃內進行的高處作業。 5)交叉作業 交叉作業是指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與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例如,腳手架平臺上有人作業的同時,架下或地面也有人作業。 二、為什么會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高處墜落形成的沖擊力對人體的傷害是毀滅性的、不可逆轉的。一旦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后果十分嚴重,那么,為什么會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呢? 1、人的不安全行為 ◇作業者本身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妨礙高處作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作業者生理或心理上過度疲勞,使之注意力分散,反應遲緩,動作失誤或思維判斷失誤增多,導致事故發生。 ◇走動時不慎踩空或腳底打滑、移動換位后未及時掛安全帶掛鉤。 ◇操作時彎腰、轉身時不慎碰撞桿件等,使身體失去平衡。 ◇作業者對安全操作技術不掌握、習慣性違章。如懸空作業時未系或未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掛鉤未掛在牢固的掛鉤地方、酒后從事高空作業等。 ◇心存僥幸心理,如 “我就臨時弄一下就好了,不用系安全帶”等麻痹大意心理。 2、物的不安全狀態 ◇腳手板漏鋪或有探頭板或鋪設不平穩。 ◇材料有缺陷,因被蹬踏物材質強度不夠突然斷裂。鋼管與扣件不符合要求、腳手架鋼管銹蝕嚴重仍然使用。 ◇腳手架架設不規范。如未綁扎防護欄桿或防護欄桿損壞,操作層下面未鋪設安全防護層。 ◇個人防護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無產品或已老化的安全帶、安全繩。 ◇材料堆放過多造成腳手架超載斷裂(圖省事將鋼筋一次性堆放在腳手架上)。 ◇安全網損壞或間距過大、寬度不足或未設安全網。 ◇“洞口臨邊”無防護設施或安全設施不牢固、或已損壞未及時處理。 ◇模板斜度超過25°,無防滑措施(特指連續梁模板)。 3、環境的原因 ◇陣風風力5級(風速8.0m/s)以上。 ◇GB/T4200-2008規定的Ⅱ級或Ⅱ級以上的高溫作業。 ◇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的作業環境。 ◇接觸冷水溫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業。 ◇作業場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作業場所光線不足,能見度差。 ◇作業活動范圍與危險電壓帶電體的距離小于安全距離。 ◇擺動,立足處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邊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徑小于500mm的圓形平面或具有類似尺寸的其它形狀的平面,致使作業者無法維持正常姿勢。 ◇GB3869-1997規定的Ⅲ級或Ⅲ級以上的勞動強度。 ◇存在有毒氣體或空氣中氧含量低于0.195的作業環境。 4、管理不善或管理缺陷 ◇選派有高處作業禁忌癥的人員進行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 ◇生產組織過程不合理,存在交叉作業或超時作業現象。 ◇未配備適合的高處作業設備設施以及防護用品。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安全責任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沒有或未制定高處作業設備設施、安全設施、防護用品操作規程和使用規范。 ◇高處作業施工現場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員,未對高處作業現場進行有效的監控。 ◇高處作業現場無警示標識。 ◇未對高處作業現場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未及時投入資金組織整改發現的隱患。 三、高處墜落在現場易發生的部位 1、洞口 墜落(預留口 、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陽臺口墜落等)。 2、腳手架上墜落。 3、懸空高處作業墜落。 4、石棉瓦等輕型屋面墜落。 5、拆除工程中發生的墜落。 6、登高過程中墜落。 7、梯子上作業墜落。 8、屋面作業墜落。 9、其它高處作業墜落(鐵塔上、電桿上、設備上、構架上、樹上、以及其它各種物體上墜落等)。 四、如何預防高處墜落事故? 1、個人防護用品 1)安全帽:按規定進入場所必須戴好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帶,防止人員墜落時帽子脫落,失去防護作用。 2)安全帶:凡在2m以上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帶,如懸空作業沒有系安全帶的條件時,應制定措施,為作業人員設置掛安全帶用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桿等。 ◇經常檢查(使用前、抽檢安全帶有裂痕、掛扣是否變形)、妥善保養、損壞需更新。 ◇百分之百系好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降低墜落距離、減少沖擊力)。 ◇掛在牢固可靠處(禁止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繩子不能打結使用, 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嚴禁擅自接長使用。 3)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作業點,必須在離地4m高處搭設安全平網,高層施工還應再安一道安全平網。 2、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 3、嚴把手腳架的十道關 4、高處作業安全要求(作業人員) 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及年滿55周歲的員工不準登高。 2)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不準登高作業。 4)作業現場遇有大風、暴雨、雷電、大雪、大霧等惡劣自然天氣時不準登高。 5)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不準攀爬危房、危墻,不準在彩鋼板、石棉瓦等非永久性建筑的屋頂站立、行走。 6)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7)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 10)未確認攀登物是否帶電不準登高;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5、高處作業監督要點(管理層面) 1)現場主管必須認真審核每項高空工作,履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職責。 2)及時辨識及查找墜落風險。 3)努力用技術措施消除墜落風險。 4)考慮所有消除或減少墜落的選擇和方法。 5)加強現場監督及糾正違章,及時消除墜落風險。 高處墜落事故一直是建筑業高發事故,而每一起事故的背后都伴隨著家庭的破碎,我們要時刻敲響警鐘,吸取事故教訓,做好預防措施,避免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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