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落款,是指書法作品中除正文內容以外的書寫內容。一個完整的落款包括:正文內容的出處、贈送對象、創作緣由、創作時間、作者姓名、字號等。 落款有“雙款”和“單款”兩種。 雙款: 雙款是將書法增對象與書寫者分別落在上方和下方,前者為上款,后者為下款。 上款要寫明作品的名稱、出處和受贈人的姓名。下款記述創作年月、創作地點、作者姓名等。 單款: 單款有長款、短款和窮款之分。 長款是在正文處寫時間、名號和地點,前面再加上作者創作這幅作品的感想或緣由。一般都是用來補充章法用的。 短款即只落正文出處、時間、名號、地點等其中幾項 落款的字體,一般是隸不用篆,楷不用隸,行草不用楷書。 如果余紙不夠,留白的地方太少,只能寫上作者的名字,這種落款被稱為“窮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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