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詞典上解釋為“淹沒”的意思。 人被水淹沒了叫“溺斃”,如果父母的愛流橫溢泛濫起來,那也會“淹沒”孩子的,這就是溺愛,是一種失去理智,影響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愛。 3種溺愛孩子的行為,家長要堅決杜絕,很可能害了孩子一生! 1、一味包庇孩子犯錯 縱容孩子無理的小打小鬧,包庇孩子的錯誤……一次又一次的嬌慣,終究會讓孩子成長為不知善惡、不懂感恩、沒有教養的人。 父母的溺愛放縱,讓他不懂得去體諒別人,情緒化,想打人就打人,甚至一味地朝家里伸手要錢,成為“啃老”的吸血鬼…… 每個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作為一張“白紙”,尚且沒有辨是非的能力,若家長一味地放任,一點點地累積,終是會影響他一整個人生,乃至人格的形成。 父母對孩子真正的愛應該是對孩子的行為有要求、有約束、有規則,是帶著愛孩子的心去教育、去引導。 2、不舍得讓孩子吃苦 家長一點兒不舍得孩子吃苦,其實是在扼殺孩子將來在社會上的生存適應能力。 要知道,只知道享受的父母,是不可能培養出一個能“吃苦”的孩子的。所以父母可以與孩子參加晨跑,參加體育運動,如一起打球,一起游泳,一起旅游,這樣可以增加與孩子溝通的機會,同樣讓孩子得到了鍛煉。能吃苦來自日常生活中一點一滴的積累,來自一件件沒有妥協退讓的小事情。 越是愛護孩子,就越要加強他的“吃苦”教育。讓孩子吃點苦受點罪,才是真正的愛護與負責。 3、凡事都滿足孩子 如今家庭條件越來越好,而孩子只有寶貝一兩個,父母樂意滿足孩子各種要求,覺得不能虧著孩子,孩子開心當父母的也看著高興。 甚至有的家長覺得自己工作比較忙,不能經常陪伴在孩子身邊,便把滿足孩子要求當成一種對孩子的補償,無論孩子提什么要求都一一滿足。 殊不知,凡事被滿足的孩子,長此以往就會變成以自我為中心的人,稍有不如意就大發脾氣、埋怨父母沒有事事滿足自己。 一個不曾被拒絕的孩子長大后是經不住挫折考驗的,為了孩子的幸福,父母要學會理智滿足、適當拒絕,不要遷就孩子的不合理要求。 中國有句古話,“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父母對孩子的愛本應該是自由的、寬容的。 而溺愛帶給孩子更多的卻是限制,是阻礙他們人格的發展,最終讓孩子成長為意志薄弱、自私自利的人。 只有放手,讓孩子脫離“父母”這個舒適區,他才能見識更廣闊的天空,才會有更高的視野、更大的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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