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在生活中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有的是臨時應急周轉,有的則是長期使用。一般情況下,現在大家都習慣于進行貸款,但是向朋友借錢的也很多,到底是為什么呢? 首先,現在貸款的方式確實越來越多,貸款也確實越來越方便 從企業貸款的方式看,主要有以下幾種: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信用貸款顧名思義是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貸款; 擔保貸款則有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貸款、貸款人提供抵押物進行擔保的抵押貸款和貸款人提供質押物進行質押的質押貸款; 票據貼現實際上是以貸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權益發放的貸款。當然企業的融資方式還有很多,如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等。 從個人貸款的方式看,主要要以下幾種:個人住房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個人購車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體經營性貸款、個人信用貸款、個人信用卡透支等等。 可以說,貸款確實越來越方便,貸款的方式也越來越多。 其次,為什么還有人向熟人和朋友借款呢?是不是真的不愿意付利息呢? 實際上不一定。因為雖然貸款方式越來越多,但是貸款并不容易。因為正規的貸款仍然不容易,而非正規的貸款利率又過高。 以民間借貸為例,朋友A,向一個親戚B借了30萬,對方收取月息3分的利息。后來由于生意投資失敗確實沒有能力再支付本金和利息,被親戚B向法院起訴了A,要求A全部償還本金,如果不能歸還本金,就要拍賣A居住的唯一住房。最終,法院支持了B的起訴主張要拍賣抵押的住房還款。 朋友A認為,自己確實有許多想不通的問題:自己本質上不是老賴,主觀上的意愿只是希望可以慢慢歸還,而且月息3分明顯偏高,為什么法院還給予了支持?特別是要拍賣自己的唯一住房,很想不通。 但是,這樣的利率并不違反我國的法律。我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借貸利率在24%以內的利息,債務人是必須支付的,法律上也是支持的。民間借貸綜合年化利率不能超過36%,超過36%的部分可以不付款,已經支付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返還。 那么,在利率水平24%到36%之間的利率,法律上既不支持也不反對。但是這樣高的利率又有多少人能夠承擔得起。 所以,非正規借貸方式的高利率是一般人難以承受的,就是有人肯貸款也沒有多少人敢貸。 其三,從正規渠道貸款一般情況下也不容易?這是最重要的原因 有人會說,為什么一般人在銀行貸不到款呢? 一是銀行的貸款需要擔保和抵押。銀行的錢是企業和老百姓存款,銀行必須確保存款人的存款和利息的保障。因此,銀行貸款要審查貸款人的抵押物和擔保能力,而一些人恰恰缺乏抵押物和有效的擔保。 二是銀行的貸款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貸款用途。銀行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監管規定,比如哪些行業不能貸款,哪類企業不能貸款,什么用途不能貸款,都有嚴格的規定,只要不符合監管規定的貸款用途就不能給予貸款,只有符合規定的用途才能貸款。 三是銀行的貸款是有額度限制的。銀行的貸款規模和額度是有嚴格的限制的,甚至對企業和個人、個人中的哪一類業務都有規模控制,所以即使你符合銀行的所有貸款條件,如果正碰上規模緊張時,同樣得不到貸款。 四是銀行的貸款審查審批的時間相對較長,不能滿足個人貸款的及時性要求。一般情況下,銀行的貸款審查審批時間在一到兩個月的時間,而一些個人貸款則希望隨時需要隨時貸款。 其四,個人向朋友貸款要注意的問題,你必須了解 向朋友貸款可以解決時間短到位、借錢還錢方便的特點。所以,很多人選擇向朋友和親戚借款。 那么,在個人向朋友和親戚借款時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一是要講信用?,F在很多人借錢不講信用,這是最讓人反感的,俗話說好借好還,如果借朋友的錢都不能按時歸還,那么這個人的信用就徹底破產了。 二是要付適當的利息,畢竟現在是市場經濟,你從朋友處借錢影響了朋友的投資和收益,因此適當的利息補償是必要的,那種想白白占用朋友的錢的想法是要不得的,對借朋友錢給利息覺得朋友不仗義的想法也是錯誤的,要知道朋友借錢給你就是最大的義氣。 三是要根據自己的償還能力借錢,從朋友處借錢更要考慮自己的償還能力,要確保按時償還,而不能借到就是自己的錢。(作者:麒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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