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都不在了,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留下的房產就是他們的遺產,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就行。在實踐中,操作程序如下: 1、辦理繼承權公證。所有兄弟姐妹,持本人身份證、戶口冊一起到公證處,準備好老人的死亡證明(銷戶的派出所開)、房產證、土地證、親屬關系證明(死者身前單位出具)、公證處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公證處申辦繼承權公證。 2、辦理完繼承權公證,取得公證書,到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即可,等幾天就可以拿到新的房產證了。 3、如果兄弟姐妹中有人不愿意要這個房子,可以出具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由其他人共同繼承,一般繼承的份額都是均等的; 4、為了辦理手續方便,可以由1個人繼承下來,后期將房子處理了分割售房款。 更多房產資訊分享,更多專業意見分析,歡迎加“關注”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