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光復運動(711-1492) 十字軍東征(1096-1291) 布汶戰爭(1214) 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 意大利戰爭(1494-1559): 尼德蘭獨立戰爭(1566-1609): 英西戰爭(1586-1604): 三十年戰爭(1618-1648): 遺產戰爭 (1667~1668) 法荷戰爭(1672—1678) 奧格斯堡同盟戰爭(1688-1697):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0-1713): 大北方戰爭(1700-1721): 四國同盟戰爭(1718-1720): 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1740-1748): 七年戰爭(1756-1763): 奧土戰爭(1540-1790多次): 俄土戰爭(1676-1829共8次): 拿破侖戰爭(1793-1815): 意大利獨立戰爭(1848-1870): 克里米亞戰爭(1853-1856): 普奧戰爭(1866-1866): 普法戰爭(1870-1871):
荷蘭獨立戰爭(1568-1648):又叫八十年戰爭。是尼德蘭聯邦清教徒反抗西班牙帝國統治所展開,領導者為貴族威廉·奧蘭治。 11—14世紀,尼德蘭分裂成許多封建領地,多隸屬于神圣羅馬帝國和法國。1555年,神羅的查理五世將尼德蘭分給兒子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繼承,成為西班牙的一部分。 1566年,以奧倫治親王威廉為代表的尼德蘭貴族向西班牙國王請愿,表示忠于國王,要求廢除宗教裁判所,緩和鎮壓異端的政策,召開三級會議解決迫切問題,遭拒后戰爭爆發。1576年,全尼德蘭的三級會議在根特城召開,簽訂了《根特協定》,南北聯合抗擊西班牙。 1579年,南方(比利時、盧森堡)組成阿拉斯聯盟,承認腓力二世為國君。北方各省則成立了烏特勒支同盟,宣布廢黜腓力二世,成立聯省共和國。聯省共和國各省中,荷蘭地域最大,經濟也最發達,所以又稱聯省共和國為荷蘭共和國。從此,尼德蘭分裂為兩部分,北部形成獨立的聯省共和國,南部仍承認西班牙的統治。 西班牙與北部的聯省共和國戰爭開始,經過多次海戰后,尼德蘭聯邦與西班牙帝國于1609年簽訂12年的停戰協定。1621年,停戰協定屆滿,戰爭又起,并成為“30年戰爭(1618—1648年)的一部分。1648年在簽訂結束30年戰爭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同時,也簽訂了《荷西和約》。西班牙正式承認聯省共和國獨立,建立了“荷蘭共和國”。 南方的西屬尼德蘭,在1579~1713年間西班牙統治時代,這個地區有很大的自由,但外交則由西班牙掌握。1621~1644年布拉班特北部、澤蘭和默茲河以東地區歸屬聯合省共和國(荷蘭共和國)。1640年法國奪取阿圖瓦州,后來又占領埃諾、盧森堡、法蘭德斯的大片土地。1700年起,西屬尼德蘭有6年由法國波旁王室統治,有7年由英國和荷蘭軍隊占領。根據1713年西班牙王位繼承戰后簽訂的《烏得勒支條約》,西屬尼德蘭歸屬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和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稱奧屬尼德蘭。1744年法國入侵,除林堡和盧森堡外,奧屬尼德蘭皆落入法國人之手。1748年復歸奧地利。1795年法國革命黨人將奧屬尼德蘭并入法國。1815年這個地區與荷蘭各省合并為尼德蘭王國。1831年獨立建立比利時。 英西戰爭 (1586-1604) 指西班牙帝國與英格蘭王國之間未經正式宣戰的間歇性沖突。英西戰爭由多場大范圍戰役組成,起于1585年英國與荷蘭簽訂楠薩奇條約,支持荷蘭抵抗西班牙帝國的統治,介入80年戰爭。西班牙腓力二世在教皇的支持下,決議入侵英國,推翻信新教的伊麗莎白女王。 英國雖然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但西班牙很快恢復,雙方互有勝負。最后和議,西班牙放棄在英國恢復天主教,英國停止干涉荷蘭的起義,英國停止劫掠西班牙商船。 戰爭中英國使用皇家海盜同西班牙爭霸成了以后一百年的國策。這個國策遲緩了英國建立海上帝國的腳步。這一百年里西班牙、葡萄牙繼續他們的海外擴張,而獨立不久的荷蘭后來居上,超過西、葡、英國成為世界貿易大國,并在十七世紀中后期同英國發生三次爭霸戰爭。荷蘭雖然是小國,但卻依靠強大的財力和英國打了一個平手,并幾乎將英國拖垮。1688年英國爆發“光榮革命” ,來自荷蘭的威廉登上英國王位,英、荷合流,英國才重新回到帝國事業的正軌上來,而此時距離英國擊敗無敵艦隊已經整整一百年。 三十年戰爭(1618-1648) 是由神圣羅馬帝國的內戰演變而成的一次大規模的歐洲國家混戰,戰爭以哈布斯堡王朝戰敗并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告結束。又稱“宗教戰爭”,以德意志新教諸侯和丹麥、瑞典、法國、荷蘭為一方,并得到英國、俄國的支持;神圣羅馬帝國皇帝、德意志天主教諸侯和西班牙為另一方,并得到教宗和波蘭的支持。交戰分波西米亞、丹麥、瑞典、法國四個時期,神圣羅馬帝國及其盟友主要與四方交戰。 戰后,日耳曼各邦國男性有將近一半陣亡,造成德意志分裂,是最大的輸家,哈布斯堡家族的帝國皇帝與西班牙也是輸家,帝國皇帝失去了對整個帝國的控制,但他失去的僅僅是對帝國原本就極其微弱的統治權,實際上皇帝利用三十年戰爭削弱了波西米亞與匈牙利的造反勢力,在自己私人的領土上皇帝的統治力反而得到了加強,這也為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后來的復興打下了基礎。西班牙在16世紀通過意大利戰爭擊敗法國稱霸歐洲,征服了大半個美洲,在地中海阻擋了之前戰無不勝的奧斯曼土耳其,100多年來卻止步不前,1588年在海上被英國擊敗,這次又在陸上被法國擊敗,退出了中央舞臺。 法國、荷蘭和瑞典成為贏家。法國得到了夢寐以求的阿爾薩斯和洛林地區,利用這場戰爭擠掉日耳曼人成為了歐洲第一大民族,這一優勢將一直保持到1871年,法國自此成為歐洲大陸的霸主。荷蘭、瑞士獨立,荷蘭成為海上霸主。瑞典興起(直到北方戰爭的爆發),得到了大量賠款和不萊梅部分地區。 遺產戰爭 (1667~1668):法國與西班牙由遺產繼承引起的。路易十四的王后是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之長女,1665年腓力死后,腓力嫁女時的嫁妝沒兌現,路易十四便以要求繼承西屬尼德蘭的遺產,因此稱“遺產繼承戰爭”。戰爭以法國的勝利而告終,戰后的《亞琛和約》使法國得到了南尼德蘭的某些地區。 法荷戰爭(1672—1678):遺產戰爭時,路易十四占領西屬尼德蘭大片領土而打算往東北攻下全部的西屬尼德蘭(今比利時),卻被三十年戰爭的舊盟友荷蘭共和國插手干涉。荷蘭聯合英國、瑞典成為“三角同盟”,要求法國在1668年與西班牙締和,并歸還大量的占領地,否則“三角同盟”就會對法宣戰。路易十四因為戰爭準備不足,答允和議。路易十四因而與荷蘭共和國結怨。 英王查理二世在第二次英荷戰爭輸給荷蘭之后,雖然被迫在1668年與荷蘭締結同盟去向法國施壓,但查理二世一直渴望復仇。法國先收買瑞典國會,得到瑞典放棄三角同盟保持中立的承諾后;再向英王提議與合攻荷蘭(由法國提供部分的戰費),瓜分其大半國土。1672年,法王先向荷蘭宣戰,英王接著也向荷蘭開戰(同時也是第三次英荷戰爭)。 交戰的一方為路易十四的法國、瑞典、英國及德意志境內的明斯特主教區、科隆主教區,另一方為荷蘭共和國,以及后來加入的奧地利、勃蘭登堡和西班牙。荷蘭先在陸地被法國擊敗,但在海上戰勝英國迫使英國退出。戰爭結束于1678年《尼姆維根條約》的簽訂,法國獲勝,荷蘭雖然恢復了國土,但法國獲得巨大勝利,得到了弗朗什孔泰、佛蘭德和埃諾地區部分城市(這些地區是西班牙的領土)。戰后法國取代荷蘭成為歐洲最有權力的仲裁者。此后荷蘭執政威廉三世成為“太陽王”的終生死敵。 大同盟戰爭(1688—1697年)又叫奧格斯堡同盟戰爭、九年戰爭,為法王路易十四在位時的第三場重要戰爭(前兩場分別為遺產戰爭與法荷戰爭)。法王乘神羅與土耳其交戰時相機占領西班牙的盧森堡,又占領神羅的斯特拉斯堡,小動作不斷。荷蘭執政威廉三世積極聯絡各國,與瑞典國王、勃蘭登堡選帝侯在奧格斯堡簽訂條約,組成了初步的反法同盟,之后帝國皇帝、巴伐利亞選帝侯、普法爾茨選帝侯、西班牙、意大利的薩伏伊公爵先后加入。同盟國的成員承諾任何一方遭到攻擊其他成員都會出兵相救,顯然能夠攻擊這些國家的人世間只有一個,那就是路易十四。 1687年神羅在匈牙利打敗土耳其,并與之簽訂和約,將兵力西移。1688年,法蘭西國王要求新繼任的普法爾茨選帝侯將萊茵河以西的領地交由其妹、法蘭西的奧爾良親王妃繼承,并出兵占領,于是戰爭爆發。光榮革命后入主英國的荷蘭執政威廉三世成為英國國王后使英國也加入反法陣營。戰爭各有輸贏,最終互相妥協于1697年簽訂《里斯維克和約》,法國在歐洲的霸權受到削弱,但保住了歐洲大陸最強國的地位。 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年)1701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卡洛斯二世死后無嗣。根據其遺囑,王位將傳給路易十四的孫子腓力(路易十四的王后、腓力的祖母特蕾莎是卡洛斯二世的姐姐)。奧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認為特蕾莎在婚約中早已放棄繼承權,王位應由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室的查理大公繼承,因此爆發法國波旁王朝與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為爭奪西班牙王位,而引發的一場歐洲大部分國家參與的大戰。此戰是路易十四在位的最后一戰,也結束了法國在西歐的霸權地位。戰爭進行了13年,最后議和。 法國雖說是第一贏家,西班牙王位最后被法波旁王朝的腓力五世繼承,但剝奪了腓力對西屬尼德蘭及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在意大利的領地的繼承權,還規定了法國與西班牙永不合并。法國將早先侵占的西班牙在北美的部分殖民地劃歸給英國,法國還割讓一些本土給奧地利和荷蘭,撤回駐洛林的軍隊。路易十四統一法國、西班牙和尼德蘭(荷蘭和西屬尼德蘭)的計劃被摧毀。 奧地利是第二贏家。得到了西班牙的大部分飛地,包括意大利的撒丁島、米蘭公國、那不勒斯王國、整個西屬尼德蘭等。西西里島歸屬薩伏依。使得30年戰爭后,哈布斯堡王朝的神羅得到了一定的加強。 英國是第三贏家。英國在海洋與商貿上占據主導,走上海上殖民強國之路。得到西班牙海港直布羅陀和米諾卡島。法國還承認斯圖亞特王朝無嗣的安妮女王的繼承者漢諾威王朝的喬治一世對英國王位的繼承權。 而西班牙、荷蘭戰后,不再被列入歐洲一流強權之列。 英荷戰爭:是發生于17世紀至18世紀英國與荷蘭之間的四次戰爭,1652~1654;1665~1667;1672~1674;1780~1784。起因于爭奪海上霸權。第一次英國勝,第二、三次荷蘭勝,第四次英國勝。17世紀英國三次挑起對荷蘭的戰爭,雙方實力均受到不同程度傷害,而法國在其中漁翁得利,國力上升超越荷蘭,成為歐洲最強的霸權。18世紀的第四次英荷戰爭,英國擊敗荷蘭開始獲取世界金融霸權。 四國同盟戰爭(1718—1720)是英國、荷蘭共和國、法國和奧地利(神圣羅馬帝國)反對西班牙帝國收復意大利領地(西班牙王位繼承戰失去)而對西班牙的戰爭。最后簽訂海牙條約:西班牙撤出西西里和撒丁,薩伏依收回撒丁,西西里讓給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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