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過當今作家的作品中,語言風格極盡勇悍決絕而又蒼涼熱烈的要數李修文了。這大約是他一個人在天地間奔走呼號、與命運相歌相泣而得來的詞句,有刀刃般的鋒芒,閃亮、銳利、堅韌、掣頓,直指人心,又有認命似的毫不退讓、鍥而不舍。那是以踏破山河的姿態承接生活排山倒海而來的各種困頓,從而在他人和自己的命運里看見自己的存在。因為修文作品以散文居多,讀起來又多有一種親歷感。如果能深入文字之中與其攜行,那么閱讀中也會油然而生出負重前行的困頓與磨難,一如作者筆下道不盡那些塵世凡人的苦楚和艱難。尤其是作品中時常崩裂而出的一個詞,讀起來亦有驚心動魄的起伏跌宕,令人印象深刻。這個詞,就是——命定。 命定,即命中注定,可以理解為非此不可的一種選擇和過程。直覺中的命定,雖近乎宿命般的臣伏于世,實則亦是一種領命而行、引軍而戰的決絕。面對來自命運的那些虛幻而又真實的賜惠,照單接收下來并不難,很多人都選擇了逆來順受。難的是堅持下來,堅持下來其實也不難,很多人也能咬牙苦熬下去,難的是把它們打爛嚼碎、和血吞下,最后變成自己的能量和勇氣。李修文獲得魯迅文學獎的作品《山河袈裟》,展示的就是一種命運使然的安排,是一種踏破河山尋覓生活的人生跋涉。若不如此,將無法觸及那些過去在生活里永遠不會觸及的遙遠和蒼涼。他的“命定”是對自己堅持不棄的一種承諾,是面對虛張聲勢的跌宕顛簸的一種體面回復,縱筆下寫盡萬里江山壯闊,也道不盡塵世風煙中那些數不清的命中注定。 命定,亦是一種心甘情愿的接受,接受了,一切就是最好的安排。“敦煌女兒”樊錦詩北大畢業后并沒想過,此生會與敦煌聯系在一起。她從上海走到北京,從北京走到敦煌,一走就是50多年。對于別人過多的贊譽,她不想多說什么,只認定“此生命定,我就是個莫高窟的守護人”。是的,樊錦詩當年也想過回到家人身邊,想過離開敦煌,但是敦煌最終選擇了她,她也發現自己深深愛上了敦煌,想為敦煌做點事。當她意識到保護莫高窟的使命在肩,那么扎根敦煌就不再是簡單的承諾,而是一生的堅守。 作家閻連科也寫過一篇《命定的事》,是關于年輕時與談了不久的對象突擊結婚的事,為了完成農村老父病重時的心愿。結果,一切都像是最好的安排,巧合得分秒不差,所以他自然認為這是一種來自命運安排的力量,是父親的生命給他命定的事情,如果不迎將上去定會鑄成終生大錯,既然是必然的事,當然卻之不恭。 我們總覺得命定是宿命思想作祟,是消極,是所有偶遇皆為相遇。誰沒有無可奈何地做過很是作難的事,既艱難又棘手。但凡事情開始做,就變得不那么難了,很多時候我們都低估了自己。再說,難有什么好怕的?當它是命定的事、命定的坎、命定的遭遇,逃不掉的,我們也就認了。最后,所有命定的無奈都成了命定的無妨和無愧,所有命定的交惡也會成為命定的交情與交和。 當然,我們也可以不接受命運安排,起來反抗,轟轟烈烈,但乖乖聽從命運的安排也未必就是一條道走到黑的壞事。別人可以取笑我們“迂執”與“無畏”,可以嘲諷我們“賣萌”與“扮乖”,但我們只負責從此低頭躬身咬牙堅持,所有低頭前行的日子同樣可以成為被人仰視一生的光彩時刻。不試試怎么知道呢。 很多人因為接受了命中注定,而認可了命定的結果,認可了也就從了,從了也就接受了,接受了也就安定了,從此毫無怨懟一條路走下去,結果總是能做成一些事情,可大可小,終有所獲。如若不然呢?也許就在選擇、掂量和怨恨中蹉跎了吧,這樣的人仍是占了不小的比例。 所以,我以為“命定的事”未必是壞事,它至少能讓我們在有限的生命中排除幻想和雜念,干就是了,干就對了。命定的事就是使命,如其命數,也是命中率極低的事情。既是使命,舍我其誰?天可憐見,心意碰上了,命也就撞上了,一生中誰沒有幾件命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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