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 小時候,老師用這句話教我們要遵守交規 可如今,遵守交規被很多大人當成了“耳旁風” 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發布信息,2019年1月至10月,未按規定讓行、違法超車、違法會車、違法停車等10類破壞交通規則的不文明駕駛行為共造成9656人死亡、58675人受傷,其中,“未按規定讓行”造成4661人死亡、27015人受傷。 由此可見,在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之外,這些破壞交通規則的不文明駕駛行為也危險重重,其危險性不容小覷。 下面就來看看 2019年十大不文明駕駛行為都有哪些 您中招了嗎?中招了幾個? 它包含多種類型的交通違法行為,比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掉頭車未讓正常行駛車;通過斑馬線時不讓行人等等。 2019年11月21日,安徽宣城市旌德縣。李某駕車經過一處路口,準備左轉彎時,將一名已經在人行橫道上通行的行人撞倒,致其受傷。 違法超車是指駕駛員在禁止超車的路段,或者在沒有安全超車條件的路段強行超車的駕駛行為。 2019年9月1日,夏某駕駛一輛皖E****3的重型貨車沿國道205線行駛,行經一處彎道時,欲超越前方一輛大貨車,導致正在對向車道內行駛的粵C****6重型貨車在緊急避讓中撞上山體。 違法會車是指在路口會車時搶行通過,在道路上會車時越線占道行駛,以及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行為。 河南鄧州,兩輛車會車時,由于其中一輛未關閉遠光燈,導致對向車輛駕駛人視覺障礙,無法看清前方道路狀況,撞上一輛在機動車道行駛的電動車,致電動車駕駛人受傷。 2019年2月5日,云南昆石高速公路,一輛白色轎車由于錯過了出口,直接在超車道停車,隨后倒起了車。在此期間,多輛汽車成功避開該車,但最后一輛黑色轎車躲避不及,兩車慘烈相撞。 11月11日,湖南京港澳高速株洲段,一駕駛人進入匝道前未提前變道,突然違法變道,致使車輛撞向護欄后連續翻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河南洛陽鄭盧高速,崔某駕車行駛途中,在應急車道內停車方便。此時,一輛因疲勞駕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的貨車,猛烈撞上了轎車。事故導致雙方車輛受損、轎車內一名人員受傷。 違法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沒有在規定位置停車。 法律規定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2019年11月28日,重慶市璧青路一輛面包車在避讓前方違法掉頭的轎車時,急踩剎車并左轉向避讓,結果側滑至對向車道,將對向的摩托車撞倒。 2019年6月17日9時20分許,重慶渝北區交巡警接報警稱:在轄區翔宇路與勸業路十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經調查發現,駕駛員楊某駕車在十字路口搶行,造成了兩車毀損一人受傷的事故,負事故全責。 安全車距是指后方車輛為了避免與前方車輛發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駛中與前車所保持的必要間隔距離。保持安全車距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最廣泛和最根本的方法。 12月4日下午15時許,張某駕駛浙F288**的中型廂式貨車,行駛至舟山跨海大橋金塘大橋時,被后方一輛皖KF83**的大型貨車追尾。經調查,大貨車因未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沒有足夠的距離采取緊急制動,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看完2019年十大不文明駕駛行為 不知道您心里是否有所顫動? 如您有以上某種或多種不安全駕駛行為 蜀黍呼吁:請立即摒棄駕駛陋習 從此刻起,遵守交通規則 時刻將“安全”二字牢記于心 遠離交通違法行為 遠離交通事故 每一例事故的背后 都是對一個生命的嘆息,對一個家庭的惋惜 希望大家都能做一個 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負責的駕駛員 相信未來,城市的交通環境會越來越安全 西安交警為您原創呈現 轉載請注明出處 審 核:朱卉 | 編 輯:王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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