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為東漢張仲景所著漢醫經典著作,是一部闡述外感病治療規律的專著,全書10卷。張仲景原著《傷寒雜病論》在流傳的過程中,經后人整理編纂將其中外感熱病內容結集為《傷寒論》,另一部分主要論述內科雜病,名為《金匱要略方論》。 談起學習《傷寒論》,可以說各路傷寒大家都各有各的方法,都值得參考。但是有一種方法卻談的不多、不深、不透,這就是我自己戲稱為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法。即用張仲景的立場、觀點、方法去研究張仲景的《傷寒論》,而不是用我們現代人的立場、觀點、方法去研究或臆想。要想真正吃透《傷寒論》,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傷寒論》還原到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從原著中的條文方子里進行邏輯推理和排列,從而得出正確結論。如從類方的比較、方后藥物的加減來體會用藥之法、藥物含義。 我們先來看從麻黃湯、麻杏石甘湯、麻杏苡甘湯的比較中能發現些什么。 首先,3 方的共同癥均有發熱,共同之藥都有麻黃、杏仁、甘草,僅有1味藥不同。顯然,可以看出桂枝為惡寒身痛而沒,薏苡仁為風濕身痛而設,石膏為汗出兼喘而設;桂枝降逆,薏苡仁止痛,石膏清熱。通過這樣的類比,我們就可明確地知道桂枝、薏苡仁、石膏的藥物作用,不用再作其他的分析和藥書資料的論證,簡捷而正確,直得張仲景心法。如果我們不是這樣去做,而是采取寒熱補瀉、四氣五味學說去分析、解釋、理解,就會謬之千里,離張仲景之原意遠矣! 現在流行的辨證論治是隋唐以后的產物,而張仲景之方用藥重病重癥,唯不重后世的所謂辨證分型。張仲景用藥的原則為“有是癥用是藥”,咳則五味子、干姜、細辛;腹痛白芍,寒痛附子;急則大黃,緩則甘草。書中比比皆是。 再如書中可以看到張仲景溫補可與寒涼配的例子,人參配柴胡、黃芩、黃連、知母、石膏;溫熱配寒涼,干姜、附子配大黃、黃連、黃芩,麻黃、桂枝配石膏、知母,柴胡、黃芩配桂枝、干姜。后人注解,盡管用辛開苦降、反佐諸說釋之,終嫌牽強附會,如烏梅丸、麻黃升麻湯一類大方,更是寒熱補瀉一起用。 這種情況在《備急千金要方》《外臺秘要》中更是比比皆是。如《金匱要略》中“產后下利虛極”的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注家均謂阿膠為產后血虛而設,豈知阿膠本為治利之藥。《備急千金要方》治利方十之七八不離阿膠,且方中往往合用澀如赤石脂、龍骨、石榴皮,溫如干姜、附子、蜀椒,寒如黃芩、黃連、白頭翁、秦皮,下如大黃,補如阿膠、當歸、芍藥、人參。今人觀之,必如墜五里云霧中。其實,用藥重癥重病,不重分型功用,是漢方的特點,也是時代的背景。這一點今人學傷寒不可不知,千萬不能用后人的思想去揣測古人的思路,否則就會在學習《傷寒論》的路上,南轅北轍,越學離張仲景越遠。 俗話說半部《論語》治天下,我說一部《傷寒》得中醫。《傷寒論》不僅傳給了我們具體的方藥,而且更重要的是教給了我們辨證施治的科學思維。我想具體從學習《傷寒論》第27條說起。 原文: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中醫研究院1973年本《傷寒論語譯》解釋:太陽病,發熱怕冷,發熱時間多,怕冷時間少的,應當用桂枝二越婢一湯治療。如果脈象微弱,這是表示陽氣衰微,就不可以再用汗法治療了。本條敘述太陽病表未解而里有熱的證候和治法。 注:“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這是古文自注的筆法,應當在“宜桂枝二越婢一湯”后面。“無陽”指雖有表證而無陽脈。這是陽衰,與亡陽不同。 本云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之飲一升,今合為一方,桂枝湯二分,越婢湯一分。 注: 越婢湯,《金匱要略》方。由麻黃六兩,石膏半斤,生姜三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五枚(擘)組成。 桂枝二越婢湯由桂枝湯與越婢湯合成。其中桂枝湯取四分之一,越婢湯取八分之一。除桂麻以外,尚有石膏。從藥物的主治來分析,則本條除有發熱惡寒、熱多寒少的表證外,還應當有煩渴的里熱現象。 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三方,都是治療桂枝湯證經日不愈,邪郁不解的方劑,都有微汗的作用,但桂枝二越婢一湯除表邪未解外,里熱也較盛,這是表里兩解的方法。 翻遍《傷寒論》,也找不到用桂枝湯治里熱較盛的。我認為,第27條張仲景說得很明白,這是太陽病,和陽明病無關,并不存在內熱。表熱就是表熱,“太陽病”三個字在那里明擺著,發熱惡寒,熱多寒少,明明指的就是在表。無陽說明表虛津液少,這里的陽并不是陽虛陽衰的概念,而是和第46條“陽氣重”一個概念,是聚集于體表的津液,這是著名傷寒專家胡希恕的觀點,我認為正確的。表的津液不足,是表虛,是無陽,是桂枝湯的病機。不過桂枝湯是突出的汗出,這里突出的是發熱。綜合起來就是一個表虛發熱證。這個如果是用對舉法來分析,會更容易看得明白。 原文: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之。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對照兩方來看,一為桂枝湯合越婢湯,一為麻黃湯合越婢湯。桂枝湯為表虛而設,麻黃湯為表實而設,這是不爭的共識。越婢湯為清熱劑也甚明。如果我們客觀的來看,就會發現第27條為表虛發熱而設,第38條為表實發熱而設。表虛量小,表實量大,對比起來其意甚明。根本不用作其他解釋,什么太陽兼陽明,表里雙熱,我認為都是錯的。張仲景在《傷寒論》中,開篇就敘述中風和傷寒證,其目的就是教我們用對舉法掌握各證各方。論中這樣的寫法比比皆是,這里就不列舉了。 所以,學習《傷寒論》一定要用執柯伐柯的辦法,一定要用張仲景指給我們的對舉方法,這樣才能達到“尋余所集,思過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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