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民諺“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講的是與黃河有關的邊界問題,體現了河道變動與界的表達。常用來比喻世事變化,盛衰無常,即所謂“此一時,彼一時”。
受黃河洪水和泥沙的影響,河道游蕩多變的河段主要有兩處:一是黃河下游,一是黃河小北干流。如黃河下游,河道遷徙無常,有史以來曾發生過多次大小規模不同的改道。在西起鄭州、北至天津、南抵淮河的黃淮海大平原上,它時而北流注入渤海,時而南流奪淮進入黃海,來回滾動,到處留下了變遷的痕跡。史上所謂黃河“善淤、善決、善徙”之說,絕不夸張。“界隨河動”。也許是黃河下游的災患太嚴重了,泛濫的面積太廣袤了,河道變化太頻繁了,“山川形便”的行政區劃原則在這里已失去了意義的原因,國人才未用“三十年河南,三十年河北”來形容。但今天,仍能從河南、河北兩省的省名來探尋黃河故道的蹤跡。
黃河小北干流的河道變遷則具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顯著特點。從自然角度看,首先,受兩岸黃土臺塬的影響,該河段河道滾動的范圍有限。小北干流是黃河龍門至潼關河段的俗稱,長132.5千米,穿行于山西運城和陜西渭南兩市之間,兩岸為黃土臺塬,高出河床50~200米。河出禹門口后,由寬100米的峽谷河槽,驟然展寬為4千米,朝邑(位于今大荔縣境內)附近最寬達19千米,至潼關河寬收縮為850米。河段流域面積18.5萬平方千米,河道總面積1107平方千米,其中灘區面積696平方千米,占河道總面積的63%。其次,河道變遷頻繁。根據歷史地理學者研究,受泥沙淤積、河床不斷抬升的影響,該河段河道橫向變化強烈、不穩定性上升始于唐中葉。至明代,河道的游蕩性進一步加劇,東西擺幅高達5~10千米。這一不利河勢一直延續到20世紀五六十年代。河道擺動不定,灘地也隨之變化,并進而引發一系列邊界問題。
從社會角度看,首先是邊界問題突出。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小北干流區域就是秦、晉長期爭奪之地。圍繞“河西”之地的爭奪和保守,成為秦晉戰爭的重要內容。“以河為界”,黃河一時成了晉、秦、魏三國級別最高的邊界線。秦一統天下后,實行郡縣制,黃河由諸侯列國邊界演化為郡縣政區邊界,小北干流亦從高級別的“國界線”降級為行政區劃的邊界線。山、陜兩省的邊界至此大致成形。
然而,小北干流又是一段模糊不清的界線。此地作為秦、晉的界線,但它卻是一條具有一定寬幅的界線,是一個狹長的疆域地帶。伴隨著王朝興替,統一分裂,河東、河西或依“山川形便”界河而治,分屬不同行政權;或“犬牙相入”越河而治其地。長期以來,由于缺乏精確、清晰劃分的詳細規定和有效的操作辦法,小北干流作為界線的記載均存在差異性。府、縣在確定與鄰省府、縣的邊界時,并不真正執行“以河為界”的原則。晉人說:“河既可資為巨塹,而秦晉共之。”秦人亦認為:“昔秦晉以黃河為分域,然實共之。”因此,與其說秦、晉以黃河為界,倒不如說小北干流是雙方共有的一個區域。“界隨河動”,河道變遷引發的行政區劃的變化和重組,在這里反復上演。
其次是界爭頻繁而又殘酷。邊界之爭,實為資源之爭、經濟利益之爭。一般來講,灘地土質肥沃,耕作簡易,產量較高,若能穩定耕作幾年,就會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這一點,在嚴重缺水的西北黃土高原地區顯得尤為重要。“三年一漲河,給狗也要娶媳婦”的說法,就在朝邑沿河一帶村莊廣為流傳。“黃河灘,糧油川,手戴'大羅馬’(手表),足蹬'富士山’(自行車)”是民國時期對當地富裕生活的形容和夸耀。但因黃河洪水泛濫以及河道擺動,灘地有無不常,穩定系數不高,屬于“流動的土地”,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坍則民受賠累之苦,漲則戶食增畝之利。”沿河灘民諺稱:“種灘地,養義子,能指望了指望上,指望不上就算了。”另外,灘地與官府的賦稅密切相關,也進一步增加了其權屬問題的復雜性。
“界隨河動,河動界不動”,“河勢一變,爭端立啟”,界爭問題成了小北干流的矛盾焦點。據胡英澤博士《河道變動與界的表達——以清代至民國的山、陜灘案為中心》一文統計,該時期小北干流發生大的灘案共14起,其中萬榮、韓城之間4起,蒲州(今蒲州市)、朝邑之間10起。處理灘地糾紛的方式,也由“以河為界”逐漸演化為“以河為界”與“平分其田”并舉。
界爭的實質是利益之爭,除通過民間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外,還不時引發群體性械斗,乃至造成命案。如康熙、雍正年間,“大慶關(在今大荔縣東)、鴛鴦諸村民(鴛鴦村,今屬永濟市栲栳鎮)屢以河灘爭,動千百人,勢若公戰”,歷時十余年。民國十九年(1930年),韓城縣張代等村與榮河縣(今萬榮縣)新安等8村因爭灘開戰。韓城一方雇傭了配有槍支的土匪,榮河一方針鋒相對,組織成立民團進行戰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該河段界爭問題仍時有發生。至20世紀60年代末,隨著河道工程的不斷興建,河床相對固定,界爭問題才逐步得以消除,“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也隨之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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