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委員會不得請老師補課 嚴重者將調離教學崗位 1月14日下午,市教育局召開了寒假期間在職教師違規補課、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治理工作視頻會議,就扎實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和中小學生減負工作,持續加強對在職教師違規補課、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行為的查處整治力度進行了部署。 市教育局要求,必須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寒假期間專項治理工作。要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以及省市各級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不斷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環境。 市教育局要求,必須要加大違規行為懲處力度,強力治理違規辦學行為。 對于在職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違規補課等六項治理重點,要加大懲處力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離教學崗位等處罰措施。同時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市教育局要求,要加大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行為的治理力度。對于校外培訓機構聘用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違規行為,將采取納入黑名單、取消辦學許可等處罰措施。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區要綜合施策,高標準完成寒假期間專項治理工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加強宣傳教育工作,為專項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2020年寒假期間開展違規補課、違規辦學專項治理,治理重點包括: 1.中小學校組織和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3.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4.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5.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7.校外培訓機構聘用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各級教研員參與有償補課; 8.校外培訓機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9.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10.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等違規辦學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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