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景陽岡虎情發布模式展開,分析了“民間發布”和“官府發布”兩種路徑的利弊,并試圖找到及時、準確的虎情發布模式,從而最大限度的保障陽谷縣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關鍵詞:景陽岡 虎情 發布 一、景陽岡虎情的發現與影響 (一)虎情發現 景陽岡是個什么地兒?據《陽谷縣志》記載,景陽岡在縣城東四十里,此地沙丘起伏,莽草無涯,古木參天,有九嶺十八堌堆,景陽岡就在東堌堆和西堌堆之間。 從“三碗不過岡”大酒店的地理位置,也足以看出,景陽岡是當時陽谷縣人民的一條重要交通要道。那么,在這么一條重要的交通要道上,怎么會有老虎出沒呢? 這個問題有多種可能,可能是從九嶺十八堌堆那邊“輸入性”的,可能是從陽谷縣動物研究基地里不慎跑出來的,也可能是周邊國家亡宋之心不死偷偷放的,誰知道呢? 第一個發現老虎的人是誰?肯定不是葬身虎腹的倒霉蛋子。這里有三種可能的人,第一種可能是有人只聽虎嘯未見虎面;第二種可能是有人遠距離看到了老虎,第三種可能是與老虎一番搏斗后虎口脫險的人。 (二)虎情影響 “遠怕水,近怕鬼”,人們對危險源的認識,以及恐懼心理的產生,受主觀和客觀兩種因素的影響。景陽岡上有老虎,當然會讓周邊的民眾產生恐懼心理,特別是對經常必經此地的人。 對民間來說,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這種集體恐懼心理,足以造成景陽岡路斷人稀。當然,從以人為本的角度來說,人們選擇不走景陽岡是明智之舉。 但對陽谷縣令來說,更看重的是地方經濟GDP,以及將可能面臨的轄區內有老虎傷人的追責。那么,對于官府來說,只有兩條路可走,要么趕快除虎,要么封鎖消息。 顯然,第一種方法是理性和應然選擇,這樣可以徹底根除虎患,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但這并不一定成為陽谷縣令的實然選擇,因為組織人員除虎,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二、虎情發布的兩種路徑分析 (一)民間發布 “口口相傳”是千百年來,信息共享的一種基本模式,人們通過這種信息共享,實現了較為原始的互助和利他。我們可以想象,第一個虎口脫險的人,驚慌失措地跑到“三碗不過岡”大酒店,會說啥? 他肯定會上氣不接下句的說:“虎,岡上有老虎”。這可以說是第一手的、最即時、最原始的民間發布模式,那么這種發布模式會出現偏差嗎? 客觀來說,會。事實證明能與老虎搏斗并有幸存活下來的可能性并不大,與之相比,只聞虎嘯或者遠距離觀察到的人的幾率可能更大。 這些人受恐懼心理和主觀認識的影響,有可能會夸大所聞所見,雖然實現了信息發布的及時性,但卻很難保證信息發布的準確性。 (二)官府發布 還有一種途徑就是官府發布,官府對于民間信息在收集、驗證的基礎上進行發布。按照級別,可以是“大宋發布”,也可以是“陽谷發布”,都算得上是權威發布。 如上所述,如果陽谷縣令是一個懶政的主兒,他有可能不會去收集、驗證民間發布的真實性,對于一次原始發布者以“造謠”論罪,對二次繼受發布者以“傳謠”論罪。 這樣就可能造成信息的中斷,景陽岡上就會接連不斷有人命喪虎口,但只要陽谷縣的信息管控嚴格,沒有被大宋高層知曉,這又有什么呢? 另外,官府發布還有一定的滯后性,如果陽谷縣沒有虎情發布權,勢必要層層上報大宋朝廷,這期間肯定還會有不少人,走上景陽岡這條不歸路。 三、“三碗不過岡”的告知義務 (一)風險自擔 在這個時候,“三碗不過岡”大酒店的信息發布就顯得尤為重要,告訴過往的客商景陽岡上有虎,可以大大減少人員傷亡比例。但老實說,“三碗不過岡”大酒店這樣做存在著被定性為“傳謠”的風險。 所以,“三碗不過岡”大酒店店小二雖然善意提醒武松不要過岡,但也不得不另辟奇徑,說“酒好,喝三碗就不用過崗了”,并沒有直接說崗上有老虎。你看,好人就是這么難做! 但武松是個倔犟的主兒——說什么有老虎,不就是你們留客的伎倆?執意要過。這個就真沒辦法了,不聽好人勸,吃虧在眼前,武松的行為在法律上是自冒風險的行為。 但從此也可以看到,信息管控對于“口口相傳”的民間信息共享模式所造成的影響,就是信息的及時性和可信度都難以及時傳播開來。 (二)為虎作倀 武松沒死,那是戲說;武松死了,那是活該。這都不礙其他人什么事情,“三碗不過岡”大酒店并沒有合同法上的告知義務。 但有一個成語叫“為虎作倀”,傳說被虎咬死了的人,不但不會去保護其他路人,其陰魂還會變成“倀”,迷魂其他人自送虎口。 我們假設這一成語是一個客觀事實,那么,武松等人的死就不單單是一種自冒風險的行為了,因為他還會造成其他無辜者受牽連。 那么,命喪虎口的人,就是一種危險傳播途徑,是受害者也是致害者,足以造成對他人的危害,必須對這些人進行管控,因為他一個人犯傻,要有多數人來買單。 四、官府除虎與武松打虎比較 (一)義務主體 虎又不是大宋朝廷豢養的,沒有“動物飼養人的法律責任”,大宋官府為什么負有除虎的義務?這涉及到政府組織行為模式,大家把一部分稅收交給大宋官府,不是讓他們吃吃喝喝尸位素餐的。 保障陽谷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陽谷縣的法定義務,所以,官府負有不可推卸的除虎義務。但如上所述,如果陽谷縣令從一開始就選擇了封鎖信息模式,勢必造成行政不作為的結果。 陽谷縣的信息隱瞞,還可能造成大宋朝廷的決策失誤。山高皇帝遠,大宋朝廷通過奏章看到的,可能永遠都是陽谷縣人民生活在安樂祥和中,幸福得不要不要的。 除非有一天虎患蔓延、倀多橫行,危機到開封帝都的安全。但這個時候,虎已經子子孫孫無窮匱也,再打,真的就很難了!只能采取封路、禁足,網格化逐個消滅。 (二)人民戰爭 這里可以做一個假設,如果武松沒有打死老虎,虎患蔓延,這時候個人英雄主義顯然就不行了,需要有更多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逆行者,打一場除虎的人民戰爭。 這種虎情—隱瞞—發酵—瞞不住—組織打虎—虎患消除—慶功表彰的模式,最終成了“人定勝虎”的一場狂歡。 我們足以相信,人民肯定是這場戰爭的最終勝利者,打虎英雄也會披紅戴花受到贊譽和敬仰,但是,是不是更應該反思,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如果當初,陽谷縣能重視第一個信息發布者提供的信息,及時、準確地核實、發布,本來幾個獵戶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怎么會搞成人民總動員,死傷慘烈。 五、結論 景陽岡虎情發布,必須健全制度、完善機制,虎情發布既要保障大宋民間、官媒對虎情的披露權,同時又要對民間、官媒進行適度管控,在虎情發布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之間找到最佳契合點,官府的虎情發布壟斷必須建立在及時的基礎上,必須在第一時間發布出去。懶政、不作為、隱瞞比虎患有過之而無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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