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瘟疫條辨 卷一 夏邑后學栗山楊臻玉衡撰子鼎編次 古宋畏齋先生郭善鄰春山參較 大興靜川孫宏智較樣 治病須知大運辨 訂正 天以陰陽而運六氣,須知有大運、有小運,小則逐歲而更,大則六 十年而易。大小有不合,大運于陽,歲位居陰,是陽中之陰,猶夏日之 亥子時也;大運于陰,歲位居陽,是陰中之陽,猶冬日之巳午刻也。民 病之應乎運氣,在大不在小,不可拘小運,遺其本而專事其末也。譬之 子平,以運為主,流年利鈍,安能移其大局乎?病而與大小俱合無論 矣。有于大運則合,歲氣相違者,自從其大而略變其間也,此常理也。 有于小則合,于大相違,更有于大運、歲氣俱違者,偶爾之變,亦當因 其變而變應之。如冬溫夏涼,怪病百出,俱不可以常理論也。總以大運 為主,不以歲氣紛更強合乎證。又不設成見于中,惟證為的,與司天不 合而自合,庶乎其近道矣。若概謂必先歲氣,毋伐天和,似非世則之 嘗稽東垣李氏,一以補中為主;丹溪朱氏,一以滋陰為重;戴人張 一以蕩滌為先,皆能表表于世。總得挈領提綱,故合一本萬殊之 否則當年豈無歲氣,而必各取其一耶。再以痘疹言之,有抱要于保 有獨取于辛溫,有得意于清瀉,是亦治痘之名手,何不見有逐年之 分別耶。要知大運之使然,非三氏之偏僻也。如曰偏僻,則當年各操其 一以應世,何以得各擅其勝乎。后學不明其故,各效其一而不通變;亦 有畏其偏僻,而第據證按時,侈談歲氣,以示高卓,皆不知循環之大運 者也。余留心此道,年近四旬,鄉闈已經七困,肇于乾隆九年甲子,猶 及謝事寒水大運,證多陰寒,治多溫補,縱有毒火之證,亦屬強弩之 末。自茲已后,而陽火之證漸漸多矣,向溫補宜重者變而從輕,清瀉宜輕者變而從重。迨及甲戌乙亥,所宜重瀉者,雖極清極解而亦弗驗矣, 勢必蕩滌而元梟之勢始殺。至甲申乙酉,蕩滌之法向施于初病者,多有 首尾而難免者矣。歷年已來,居然成一定局。間有溫補者,什一千百而 已,是大運轉于相火矣。凡時行之氣,如正傷寒與冬溫、風溫、暑溫、 濕溫、秋溫、殖瀉、疲瘧、燥咳、吐痢、霍亂,并男婦小兒一切諸證及 痘疹,民病火病十八九,何況溫病從無陰證,得天地疵病旱潦之氣,其 流毒更甚于六淫,又豈寒水司大運者之所可同年語哉。自古運氣靡常, 純駁無定,病故變態靡常,補瀉無定,今之非昔,可知后之非今,先圣 后圣其揆一也,易地則皆然矣,任胸臆者,斷斷不能仿佛。余于當事, 時懷冰兢,惟恐偏僻致誤,庶幾屢經屢驗,差可自信,亦有莫挽者,明 知其逆不必治,不過熱腸所迫耳。 脈義辨引 傷寒溫病不識脈,如無目冥行,動輒顛隕。夫脈者,氣血之神也, 邪正之鑒也。呼吸微茫間,死生關頭,若能驗證分明,指下了然,豈有 差錯耶。傷寒脈法,與雜證自是不同,而溫病脈法,與傷寒更是大異。 今將長沙《內經》脈法揭于前,繼以陶氏浮中沉三診脈法,又繼以溫病 與傷寒不同診脈法,誠能洞晰于此,其于治也庶幾乎。 長沙傷寒脈義 問曰:脈有陰陽何謂也?答曰:凡脈浮、大、動、滑、數,此名陽 也;沉、澀、弱、弦、微,此名陰也。陰證見陽脈者生按:證之陰者陰極 也。脈之陽者陽生也.陰證陽脈,真陰證也。陽生則陰長,故曰生.如厥陰下利,手足厥逆, 脈數,微熱,汗出,令自愈是也。若脈不數而緊,則死矣,陽證見陰脈者死。 【畏齋曰: 仲景陽證見陰脈一語,不知糊涂了多少公,得此訓話發人猛醒】 河間注云:脈近于絕故也。 《類經》注云:證之陽者,假實也,脈之陰者,真虛也,陽證陰脈 艮卩陰證也按,注既曰假實,知非真陽;既曰真虛,知為真陰.此假陽證真陰脈,真是陰證似 陽也,故注曰即陰證也。若火閉而伏,以致脈沉細脫,此真陽證假陰脈,乃是陽證似陰也,非 陰證也。辨之不明,死生反掌。 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人于陽中,則灑淅惡寒也。尺脈 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 陽脈(浮)濡⑴陰脈弱者,則血虛。血虛則筋急也。其脈(沉) 弱者,榮氣之微也。其脈(浮)濡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之衰也按: “陽脈浮",其脈浮之二“浮”字,應是二“滯”字,若是“浮”字,則與衛衰汗出如流珠之義 不屬,'‘其脈沉”之“沉”字,應是“弱”字,若是“沉"字,則與血虛榮微之義不屬.悉宜 改之.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里,數為在腑,遲為在臟。若脈浮大者, 氣實血虛也。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衛榮 俱傷,骨節煩痛,當發其汗也。 夏月盛熱,欲著復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陽微則惡 寒,陰虛則發熱也。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 相搏,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 相搏,其人必餞按:“令汗大出”四字,與上下文義不相連貫,當是衍文,宜刪之。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反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當發 則生惡瘡也。 欲發其汗,脈浮有力者,乃可汗之。若浮而無力,或尺 此真氣內虛,不可汗也,汗之則死。 傷寒里證已具而欲下之,切其脈沉有力,或沉滑有力,乃可下之。 若沉細無力,或浮而虛者,此真氣內虛,不可下也,下之則死。 仲景治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此太陽少陰之兩感也。有太陽之表熱,故用麻黃;有少陰之脈沉,故用 附子、細辛,發表溫里并行。此證治之奇,脈法之奧,故《內經》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也。 《內經》脈義 《內經》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王太仆注曰:言病 熱而脈數,按之不鼓動于指下者,此陰盛格陽而致之,非熱也。 又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王太仆注曰;言病證似寒,按 之而脈氣鼓動指下而盛者,此陽甚格陰而致之,非寒也。 東垣治一傷寒,目赤面赤,煩渴引飲,脈息七八至,按之不鼓,此 陰盛格陽于外,非熱也。用干姜附子湯加人參,數服得汗而愈,亦治法 之奇妙也。大抵診脈之要,全在沉脈中分虛實。如輕手按之脈來得大, 重按則無者,乃無根蒂之脈,為散脈,此虛極而元氣將脫也。切不可發 表攻里,如誤治之則死,須人參大劑煎飲之。以上所言,乃脈證治例之 妙,水火征兆之微,陰陽倚伏之理,要當窮究其指⑴趣,不可輕易而 切之也。 陶氏傷家三診脈義 浮診法以手輕按于皮膚之上,切其浮脈之來,以察表里之虛實。 尺寸俱浮者,太陽也。浮而緊者為寒在表,浮而數者為熱在表。以脈中 有力為有神,可汗之;浮而緩者為風在表,可解之,不可汗;浮而無力 為虛為無神,不可汗。凡尺脈浮,寸脈浮,俱有力,可汗。若尺脈遲弱 者,此真氣不足,不可汗也。浮大有力,為實為熱,可汗之;浮大無 力,為虛為散,不可汗也。浮而長,太陽合陽明;浮而弦,太陽合少 陽。凡脈浮主表,不可攻里也。 中診法 以手不輕不重,按至肌肉之分而切之,以察陽明、少陽二 經之脈也。尺寸俱長者,陽明也。浮長有力則兼太陽,表未解也,無汗 者宜發汗。長而大,有力為熱,當解肌;長而數,有力為熱甚,當平熱 沉診法重手按至筋骨之分而切之,以察里證之虛實也。尺寸俱沉 細者太陰也,俱沉者少陰也,俱沉弦者厥陰也。沉疾、沉滑、沉實為有 力有神,為陽盛陰微,急宜滋陰以退陽也;沉遲、沉細、沉微為無力無 神,為陰盛陽微,急宜生脈以回陽也。大抵沉診之脈,最為緊關之要, 以決陰陽寒熱,用藥死生在毫發之間。脈中有力為有神,為可治;脈中 無力為無神,為難治。用藥宜守而不宜攻,宜補而不宜瀉也。 溫病與傷寒不同診脈義 諸書未載 凡溫病脈不浮不沉,中按洪長滑數,右手反盛于左手,總由怫熱郁 滯,脈結于中故也。若左手脈盛,或浮而緊,自是感冒風寒之病,非溫 病也。 凡溫病脈,怫熱在中,多見于肌肉之分而不甚浮,若熱郁少陰,則 脈沉伏欲絕,非陰脈也,陽邪閉脈也。 凡傷寒自外之內,從氣分入,始病發熱惡寒,一二日不作煩渴,脈 多浮緊,不傳三陰,脈不見沉;溫病由內達外,從血分出,始病不惡寒 而發熱,一熱即口燥咽干而渴,脈多洪滑,甚則沉伏。此發表清里之所 以異也。 凡浮診中診,浮大有力,浮長有力,傷寒得此脈,自當發汗,此麻 黃、桂枝證也。溫病始發,雖有此脈,切不可發汗,乃白虎、瀉心證 也。死生關頭,全于此分。 凡溫病內外有熱,其脈沉伏,不洪不數,但指下沉澀而小急,斷不 可誤為虛寒,若以辛溫之藥治之,是益其熱也。所以傷寒多從脈,溫病 多從證。蓋傷寒風寒外入,循經傳也;溫病怫熱內熾,溢于經也。 凡傷寒始本太陽,發熱頭痛而脈反沉者,雖曰太陽,實見少陰之 脈,故用四逆湯溫之。若溫病始發,未嘗不發熱頭痛,而見脈沉澀而小急,【于脈中即見得異,此發前人所未到之旨也】此伏熱之毒滯于少陰,不能發出 陽分,所以身大熱而四肢不熱者,此名厥,正雜氣怫郁,火邪閉脈而伏 也,急以咸寒大苦之味,大清大瀉之。斷不可誤為傷寒太陽始病,反見 少陰脈沉,而用四逆湯溫之,溫之則壞事矣。【此段議論,乃千古特識,患溫 者,從此不冤矣,俗醫何曾夢見】又不可誤為傷寒陽厥,慎不可下,而用四逆 散和之,和之則病甚矣。蓋熱郁亢閉,陽氣不能交接于四肢,故脈沉而 澀,甚至六脈俱絕,此脈厥也。手足逆冷,甚至通身冰涼,此體厥也。 即仲景所謂陽厥,厥淺熱亦淺,厥深熱亦深是也,下之斷不可遲,非見 真守定,通權達變者,不足以語此。 凡溫病脈,中診洪長滑數者輕,重則脈沉,甚則閉絕。此辨溫病與 傷寒,脈浮脈沉異治之要訣也。 凡溫病脈,洪長滑數,兼緩者易治,兼弦者難治。 凡溫病脈,沉澀小急,四肢厥逆,通身如冰者危。 凡溫病脈,兩手閉絕,或一手閉絕者危。 凡溫病脈,沉澀而微,狀若屋漏者死。 凡溫病脈,浮大而散,狀若釜沸者死。 按:傷寒溫病,必須診脈施治。有脈與證相應者,則易于識別,若 脈與證不相應,卻宜審察緩急,或該從脈,或該從證,務要脈證兩得。 【“脈證兩得",此治病之大關鍵也,業醫者深宜留心】即如表證,脈不浮者可汗而 解;里證,脈不沉者可下而解。以邪氣微,不能牽引,抑郁正氣,故脈 不應。下利脈實,有病愈者,但得證減,復有實脈,乃天年脈也。又脈 法之辨,以洪滑者為陽為實,以微弱者為陰為虛,不待問也。然仲景 曰: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內經》曰:脈大四倍以上為關格,皆 為真虛。陶氏曰:不論浮沉大小,但指下無力,重按全無,便是陰脈。 此洪滑之未必盡為陽也、實也。景岳曰:其脈如有如無,附骨乃見,沉 微細脫,乃陰陽潛伏閉寒之候。陶氏曰:凡內外有熱,其脈沉伏,不洪 不數,指下沉澀而小急,是為伏熱。此微弱之未必盡為陰也、虛也。夫 脈原不可一途而取,須以神氣、形色、聲音、證候彼此相參,以決死生 安危,方為盡善。所以,古人望聞問切四者缺一不可。 傷寒脈證辨 太陽經病,頭頂痛,腰脊強,身痛,發熱,惡寒,惡風,脈浮緊, 以太陽經脈由脊背連風府,至巔頂,故為此證。此三陽之表也仲景曰:大 汗后,身熱愈甚者,陰陽交而魂魄離也。 陽明經病,身熱,目痛,鼻干,不眠,脈洪而長,以陽明主肌肉, 其脈夾鼻,絡于目,故為此證。此三陽之里也。正陽明腑病,由表傳 里,由經入腑也。邪氣既深,故為潮熱自汗,諧語發渴,不惡寒反惡 熱,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或發斑黃狂亂,五六日不大便,脈滑而實, 此實熱已傳于內,乃可下之,若脈弱無神,又當詳辨。 少陽經病,往來寒熱,胸脅滿痛,默默不欲食,心煩喜嘔,口苦目 眩耳聾,脈弦而數,以少陽經脈循脅肋絡于耳,故為此證。此三陽三陰之間也,由此漸入三陰,故為半表半里之證。(傷寒邪在三陽,但有一毫表證,總以發汗解肌為主) 太陰經病,腹滿而吐,食不下,嗌干,手足自溫,或自利腹痛不渴,以太陰經脈布胃中,絡于嗑,故為此證。 少陰經病,欲吐不吐(脈注胸,邪上逆),心煩(絡心故煩),但欲寐(陰主靜),口燥舌干,自利而渴(絡心故干渴),或咽痛吐利,引衣躊臥(寒主收引故躊臥),其脈沉,以少陰經脈貫腎絡于肺,系舌本,故為此證。 厥陰經病,煩滿囊縮脈循陰器,消渴子盛則母虛,故腎水消而生渴,氣上撞 心,中痛熱母盛則子實,故氣撞心而痛熱,饑不欲食,食即吐蛔木邪則土受傷, 下之利不止,脈沉而弦,以厥陰經脈循陰器絡于肝,故為此證。 按:傷寒自外之內,脈證一定,而傳變無常,但不可拘于日數,泥 于次序。《內經》次第言之者,以發明其理耳。大抵太陽表證居多,然 豈無初病徑犯陽明者?豈無發于太陽即少陰受之者?豈無太陽熱郁以次 而傳三陰者?豈無太陽止傳陽明、少陽而不傳三陰者?所以仲景有云: 日數雖多,有表證即宜汗;日數雖少,有里證即宜下。此二句語活而義 廣,治傷寒之良法也。 溫病脈證辨 《傷寒論·平脈篇》曰: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于上 焦,濁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潔也,濁邪中下名曰渾也。栗山曰:此 段乃溫病脈證根源也,雖未明盲溫病,其詞意與傷寒絕不相干。 玩篇中此四十六字,全非傷寒脈證所有事,乃論溫病所從入之門, 變證之總,所謂赤文綠字,開天辟地之寶符,人未之識耳。 【仍從《傷寒 論》中肴出,溫病得于雜氣,與傷寒外感風寒不同,是讀書得間處】 大意謂人之鼻氣通 于天,如毒霧煙瘴謂之清邪,是雜氣之浮而上者,從鼻息而上入于陽, 而陽分受傷,《經》云清邪中上焦是也。久則發熱頭腫,項強頸攣,與俗稱大 頭溫、蝦蟆溫之說符也。人之口氣通于地,如水土物產化為濁邪,是雜 氣之沉而下者,從口舌而下人于陰,而陰分受傷,《經》云濁邪中下焦是也。 久則臍筑湫痛,嘔瀉腹鳴,足膝厥逆,便清下重,與俗稱絞腸溫、軟腳溫之說符也。【奇想天開,妙有至理,溫病之來歷,從此復明于世矣】 然從鼻從口所入之邪,必先注中焦,分布上下,故中焦受邪,《經》云:陰中于邪是也。則 清濁相干,氣滯血凝不流,其釀變即現中焦,與俗稱瓜瓢溫、疙瘩溫、 陽毒、陰毒之說符也。此三焦定位之邪也。氣口脈盛屬內傷,洪長滑 數,陰陽搏激曰緊。若三焦邪溷為一,則怫郁熏蒸,口爛蝕斷。衛氣通 者,游行經絡臟腑,則為癰膿。榮氣通者,嚏出聲喝咽塞,熱壅不行, 則下血如豚肝,如屋漏,然以榮衛漸通,猶非危候。若上焦之陽,下焦 之陰,兩不相交,則脾氣于中難運,斯五液注下,而生氣幾絕矣。《堤論》所謂傷寒自氣分傳入血分,溫病由血分發出氣分,鐵案不移。傷寒 得天地之常氣,先行身之背,次行身之前,次行身之側,自皮膚傳經 絡,受病于氣分,故感而即動。認真脈證治法,急以發表為第一義,入 里則不消矣。未有溫覆而當不消散者,何至傳人血分,變證百出哉?【傷塞以脈為主】 河間以傷寒為雜病,溫病為大病,信然。蓋溫病得天地之雜 氣,由口鼻入,直行中道,流布三焦,散漫不收,去而復合,受病 于血分,故郁久而發。亦有因外感,或饑飽勞碌,或焦思氣惱觸動而發 者。一發則邪氣充斥奔迫,上行極而下,下行極而上,即脈閉體厥,從 無陰證,皆毒火也。與傷寒外感,與治傷寒溫散,何相干涉?奈何千年 憒憒,混為一病,試折衷于經論,寧不渙然冰釋哉。治法急以逐穢為第 一義。上焦如霧,升而逐之,兼以解毒;中焦如濯,疏而逐之,兼以解 毒;下焦如瀆,決而逐之,兼以解毒。惡穢既通,乘勢追拔,勿使潛 滋。所以溫病非瀉則清,非清則瀉,原無多方,時其輕重緩急而救之, 或該從證,或該從脈,切勿造次。【溫病以證為主】 《傷寒論》曰:凡治溫病,可束II五十九穴。此段明盲溫病治法與傷寒不同. 成注:以瀉諸經之溫熱,謂瀉諸陽之熱逆,瀉胸中之熱,瀉胃中之 熱,瀉四肢之熱,瀉五臟之熱也。 按:溫病脈,《經》曰寸口脈陰陽俱緊,與傷寒脈浮緊、浮緩不同。 溫病證,《經》曰中上焦,中下焦,陰中邪升降散、增損雙解散主方也,與傷 寒證行身背、行身前、行身側不同。溫病治法,《經》曰刺五十九穴, 與傷寒治法溫覆發散不同。非以溫病,雖有表證,實無表邪,明示不可 汗耶。獨是河間以傷寒為雜病,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至詳且 悉;溫病為大病,豈反無方論治法乎?噫!兵燹散亡,傳寫多訛,錯簡 亦復不少,承訛襲謬,積習相沿,迄今千余年矣。名手林立,方書充 棟,未有不令發汗之說。余一人以管窺之見,而欲革故洗新,使之從風,亦知其難,然而孰得孰失,何去何從,必有能辨之者。 溫病與傷寒根源辨 西漢張仲景著《卒病傷寒論》十六卷,當世兆民賴以生全。至 晉代不過兩朝相隔,其《卒病論》六卷已不可復睹,即《傷寒論》十'卷,想亦劫火之余,僅得之讀者之口授,其中不無殘闕失次,賴有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之名目可為校正。而溫病失傳,王叔和搜討成 書附以己意,指為伏寒,插入異氣,似近理而彌亂真。 【人皆知仲景之法自叔 和而明,不知亦自叔和而晦,溫病之壞始此矣。后賢先傳,后經附會闡發,為叔和功臣*非仲 景功臣也。茲■欲溯仲景淵微,必先破叔和藩籬。警諸五谷雖為食寶,設不各為區別,一概混種 混收,鮮不貽耕者、食者之困矣】 其序例有曰:冬時嚴寒殺厲之氣,中而即病 者為傷寒;中而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 病。成無己注云:先夏至為病溫,后夏至為暑病,溫暑之病本于傷寒而 得之。由斯以談,溫病與傷寒同一根源也,又何怪乎!后人治溫病,皆 以傷寒方論治之也。殊不知溫病另為一種,非寒毒藏至春夏變也。自叔 和即病不即病之論定,而后世名家方附會之不暇,誰敢辯之乎!余為撥 片云之翳,以著白晝之光。夫嚴寒中人頃刻即變,輕則感冒,重則傷 寒,非若春夏秋風暑濕燥所傷之可緩也。即感冒一證之最輕者,尚爾頭 痛身痛,發熱惡寒,四肢拘急,鼻塞痰喘,當即為病,不能容隱。今為 嚴寒殺厲所中,反能藏伏過時而變,誰其信之?更問何等中而即病?何 等中而不即病?何等中而即病者,頭痛如破,身痛如杖,惡寒項強,發 熱如炙,或喘或嘔,煩躁不寧,甚則發痙,六脈如弦,浮緊洪數,傳變 不可勝言,失治乃至傷生。何等中而不即病者,感則一毫不覺,既而挨 至春夏,當其已中之后,未發之前,神氣聲色不變,飲食起居如常。其 已發之證,勢更烈于傷寒,況風寒侵人,未有不由肌表而入,所傷皆同 榮衛,所中均系嚴寒。一者何其靈敏,感而遂通,一者何其癡呆,寂然 不動,一本而枝殊,同源而流異,此必無之事,歷來名家無不奉之為 祖,所謂千古疑城,莫此難破。然而孰得孰失,何去何從,蕓夫牧豎亦 能辨之。再問何等寒毒藏于肌膚?夫肌為肌表,膚為皮之淺者,其間一 毫一竅,無非榮衛經行所攝之地,即偶爾脫衣換帽所冒些小風寒,當時 而嚏,尚不能稽留,何況嚴寒殺厲之氣,旦藏于皮膚最淺之處,反能容 忍至春,更歷春至夏發耶?此固不待辯而自遍矣。栗山曰:予頗明讀書之利 害,王安石遵信《周扎》,何如前人蹈弊.醫雖小道,是乃仁術也,所以辯之親切息至力爾。 乃又曰: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而發何病,【此曰“毒烈之氣留在何經而發何病” 卻是正論,卻是翻自己的案,可知中而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膚之說,于理大謬矣,質之叔和何 辭以對】前后不答,非故自相矛盾,其意實欲為異氣四變,作開山祖師 也。后人孰知其為一場懵懂乎?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凡治傷寒大 法,要在表里分明,未入于腑者,邪在表也,可汗而已;已入于腑者, 邪在里也,可下而已。若夫溫病,果系寒毒藏于肌膚,延至春夏猶發于 表,用藥不離辛溫,邪氣還從汗解,令后世治溫病者,仍執肌膚在表之 寒毒,一投發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且夫世之兇厲大病,死生人在反 掌間者,盡屬溫病,發于冬月正傷寒者,千百一二,而方書混同立論, 毫無分別。總由王叔和序《傷寒論》于散亡之余,將溫病一門失于編 入,指為伏寒異氣,妄立溫瘧、風溫、溫毒、溫疫四變,插入《傷寒 論》中混而為一,其證治非徒大壞而將泯焉,后之學者,殆自是而無所 尋逐也已。【南山可移,此案必不可動】 余于此道中,已三折其肱矣,兼以閱 歷之久,實見得根源所出。傷寒得天地之常氣,風寒外感,自氣分而傳 入血分;溫病得天地之雜氣,邪毒內入,由血分而發出氣分。常氣、雜氣 之說,出自《溫疫論》,氣分、血分之說,出自《綬論》,皆是千古特識.本此以辨溫病與傷寒 異,辨治溫病與治傷寒異,非杜撰也。 【《溫疫論》雜氣一語,開溫痢無窮法門;《績·論》血分 一語,開溫病無窮方論】 一彼一此,乃風馬牛不相及也。何以言之?常氣 者,風寒暑濕燥火,天地四時錯行之六氣也;雜氣者,非風非寒非暑非 濕非燥非火,天地間另為一種,偶荒旱潦疵疔煙瘴之毒氣也。故常氣受 病,在表淺而易;雜氣受病,在里深而難。就令如序例所云,寒毒藏于 肌膚,至春夏變為溫病暑病,亦寒毒之自變為溫,自變為暑耳。還是冬 來常氣,亦猶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之說,于雜氣何與?千古流弊,只緣 人不知疵瘍旱潦之雜氣而為溫病,遂與傷寒視而為一病,不分兩治。 【鄉 外人家見有發熱頭痛諾語者,大家驚恐呼為雜疾,此卻適中病根,習而不察者吾輩也】 余固不辭謝陋,條分縷晰,將溫病與傷寒辨明,各有病原,各有脈息,各有 6 證候,各有治法,各有方論。令醫家早為曲突徙薪之計,庶不至焦頭爛 額耳。 或問《內經》曰: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余曰:冬傷于寒,謂人當 2 冬時受寒氣也。春必病溫,謂人到來春必病熱也。亦猶《經》曰,人之 瘟 傷于寒也,則為病熱云爾。【引《經》一語道破】 東垣云:其所以不病于冬, 而病于春者,以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權,大寒之令復行于春,開發媵 條 理,少陰不藏,辛苦之人,陽氣外泄,誰為鼓舞,陰精內枯,誰為滋養,生化之源已絕,身之所存者熱也。故《內經》又云:冬不藏精,春 必病溫。此水衰火旺,來春其病未有不發熱者,于溫病何與?溫病者, 疵瘍之雜氣,非冬來之常氣也。腎虛人易為雜氣所侵則有之,非謂傷于寒則為溫病也。《經》何以不曰溫病,而必曰病溫?蓋溫者熱之始,熱 者溫之終也。豈諸家所謂溫病者乎。特辯以正前人注釋之謬。【辯的精細】 溫病與傷寒治法辨 讀仲景書,一字一句都有精義,后人之千方萬論,再不能出其范 圍,余又何辯乎?蓋仍本之仲景矣。《傷寒論》曰:凡傷寒之為病,多 從風寒得之風屬陽,寒屬陰,然風送寒來,寒隨風入,本為同氣,故寒之淺者即為傷風, 風之深者即為傷寒,故曰傷寒從風寒得之。始因表中風寒,入里貝!1不消矣,未有 溫覆而當不消散者。成氏注:風寒初客于皮膚,便投湯藥,溫覆發散而 當,貝’無不消散之邪,此論傷寒治法也。 【仍從《傷寒論》中看出溫病治法與傷寒 不同,是讀書得冋處】 其用藥自是麻黃、桂枝、大小青龍一派。《傷寒論》 曰: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成氏注:以瀉諸經之溫熱,謂瀉諸陽之 熱逆,瀉胸中之熱,瀉胃中之熱,瀉四肢之熱,瀉五臟之熱也。此論溫 病治法也。若用藥當是白虎、瀉心、【瀉心者,大黃黃連瀉心澎也】大柴胡、 三承氣一派。末又曰:此以前是傷寒溫病證候也。詳仲景兩條治法,于 傷寒則用溫覆消散,于溫病則用刺穴瀉熱,溫病與傷寒異治判若冰炭如 此,信乎仲景治溫病必別有方論。嗚呼!歷年久遠,兵燹散亡。王叔和 指為伏寒,插入異氣,后之名公,尊信附會,沿習耳聞,遂將溫病為傷 寒,混同論治。 【看仲景治法,溫病與傷寒原是兩門,惜經兵火之余,散亡不傳耳。此段 接上生下。】 或以白虎、承氣治傷寒,或以麻黃、桂枝治溫病;或以為麻 黃、桂枝今時難用;或以為溫病春用麻黃、桂枝須加黃苓,夏用麻黃、 桂枝須加石膏;或于溫病知用白虎、瀉心、承氣,而不敢用麻黃、桂 枝、青龍者,但昧于所以然之故,溫病與傷寒異治處總未洞晰。惟王氏 《溯洞》,著有《傷寒立法考》、《溫病熱病說》,其治法較若列眉,千年 長夜忽遇燈炬,何幸如之。惜其不知溫病中于雜氣,而于“嚴寒中而不 即病,至春夏變為溫暑”之謬說一樣糊涂,以為證治與傷寒異,病原與 傷寒同,而未免4、視輕忽之也。 【所以然之裁,乃得于雜氣也,自血分發出氣分也】 劉氏《直格》以傷寒為雜病,以溫病為大病,特制雙解散、涼膈散、三 黃石膏湯為治溫病主方,其見高出千古,深得長沙不傳之秘。惜其不知 溫病中于雜氣,而于傷寒末傳陰證,溫病從無陰證之治法,無所發明。 庸工不能解其理,不善用其方,而猥以寒涼挨斥之也。諸家混淆不清, 而二公亦千慮之失也。 【王劉二公,分辨溫病與傷寒異治,是千古特識,但不知溫病為 雜氣也。因此為辨明以補王劉所未及,見得真,守得定,老吏斷獄,鐵案不移,二公當亦心 折。二公唯不知溫病為雜氣,繭治分二門,其實不敢盡變叔和序例伏寒暴寒之說,所以三黃石 皆湯、雙解散內仍用麻黃,披枝見根,溯沆労源,公于此乃點出金剛眼昧矣。本《平脈篇》中 兩次申明,不厭重復,正是婆心懇至處】 余于此道中,抱膝長吟,細玩《傷寒 論·平脈篇》曰“清邪中上焦,濁邪中下焦,陰中于邪”等語,始翻然 頓悟曰:此非傷寒外感常氣所有事,乃雜氣由口鼻入三焦,怫郁內熾, 溫病之所由來也。因此以辨溫病與傷寒異、辨治溫病與治傷寒異,為大 關鍵。故多采王劉二公之論,并《繚論》、《緒論》、《溫疫論》、《尚論 篇》及諸前輩方論。但有一條一段不悖于是者,無不零星湊合,以發揮 仲景傷寒溫覆消散、溫病刺穴瀉熱之意,或去其所太過,或補其所不 及,或衍其所未暢,實多苦心云。 行邪伏邪辨 凡邪所客,有行邪、有伏邪,故治法有難有易,取效有遲有速。行 邪如冬月正傷寒,風寒為病,自外之內,有循經而傳者,有越經而傳 者,有傳一二經而止者,有傳盡六經不罷者,有始終只在一經而不傳 者,有從陽經傳陰經為熱證者,亦有變為寒證者,有直中陰經為寒證 者。正如行人經由某地,本無根蒂,因其漂浮之勢,病形雖亂,若果在 經,一汗而解;若果在胃,一下而愈;若果屬寒,一于溫補;若果傳變 無常,隨經治之,有證可憑,藥到便能獲效。所謂得天地之常氣,風寒 外感,自氣分傳入血分者是也。先伏而后行者,溫病也。無形無聲者, 難言矣。毒霧之來也無端,煙瘴之出也無時,濕熱熏蒸之惡穢,無窮無 數,兼以餓殍在野,籬骼之掩埋不厚,甚有死尸連床,魄汗之淋漓自 充,遂使一切不正之氣升降流行于上下之間,人在氣交中無可逃避。雖 童男室女,以無漏之體,富貴豐亨,以幽閑之志,且不能不共相殘染, 而辛苦之人可知矣,而貧乏困頓之人又豈顧問哉! 《語》云:“大兵之 后,必有大荒,大荒之后,必有大疫”,此天地之氣數也,誰能外之。 疵瘍旱潦之災,禽獸往往不免,而況人乎。【雜氣侵入,無論貧富強弱,說得淋漓洞快,令人同開心朗】 所謂得天地之雜氣,邪熱內郁,由血分發出氣分者 是也。當其初病之時,不唯不能即其病,而病勢日日加重,病家見病 反增,即欲更醫,醫家不解其故,亦自驚疑,競不知先時蘊蓄,邪微則 病微,邪甚則病甚。病之輕重非關于醫,人之死生全賴藥石。故諺有之 曰:“傷寒莫治頭,勞病莫治尾”。若果是傷寒,初受肌表,不過浮邪在 經,一汗可解,何難之有,不知蓋指溫病而言也。要其所以難者,總因 古今醫家積習相沿,俱以溫病為傷寒,俱以傷寒方治溫病,致令溫魂疫 魄含冤地下。誠能分晰明白,看成兩樣脈證,兩樣治法,識得常氣雜 氣,表里寒熱,再詳氣分血分,內外輕重,自迎刃而解,何至殺人耶。 雖曰溫病怪證奇出,如飆舉蜂涌,勢不可遏,其實不過專主上中下焦, 毒火深重,非若傷寒外感,傳變無常,用藥且無多方,見效捷如影響, 按法治之,自無殞命之理。至于死而復蘇,病后調理,實實虛虛之間, 用藥卻宜斟酌,妙算不能預定,凡此但可為知者道也。若夫久病枯槁, 酒色耗竭,耆老風燭,已人四損不可正治之條,又不可同年而語。 證候辨 或曰子辨溫病與傷寒,有云壤之別,今用白虎、瀉心、承氣、抵 當,皆傷寒方也,既同其方,必同其證,子何言之異也?余曰:傷寒初 起必有感冒之因,冬月烈風嚴寒,雖屬天地之常氣,但人或單衣風露, 或強力入水,或臨風脫衣,或當檐沐浴,或道路沖寒,自覺肌肉粟起, 既而四肢拘急,頭痛發熱,惡寒惡風,脈緩有汗為中風,脈緊無汗為傷 寒,或失治,或誤治,以致變證蜂起。溫病初起,原無感冒之因,天地 之雜氣,無形無聲,氣交流行,由口鼻入三焦,人自不覺耳。不比風寒 感人,一著即病,及其郁久而發也,忽覺凜凜,以后但熱而不惡寒,或 因饑飽勞碌,焦思氣郁,觸動其邪,是促其發也。不因所觸,內之郁熱 自發者居多。傷寒之邪,自外傳內;溫病之邪,由內達外。傷寒多表 證,初病發熱頭痛,未即口燥咽干;溫病皆里證,一發即口燥咽干,未 嘗不發熱頭痛。傷寒外邪,一汗而解;溫病伏邪,雖汗不解,病且加 重。傷寒解以發汗,溫病解以戰汗。傷寒汗解在前,溫病汗解在后鮮薄 荷連根搗,取自然汁服,能散一切風毒。傷寒投劑,可使立汗,溫病下后,里清表透,不汗自愈,終有得汗而解者。傷寒感邪在經,以經傳經;溫病伏 邪在內,內溢于經。傷寒感發甚暴,溫病多有淹纏,三五七日忽然加 重,亦有發之甚暴者。傷寒不傳染于人,溫病多傳染于人。傷寒多感太 陽,溫病多起陽明。傷寒以發表為先,溫病以清里為主。各有證候,種 種不同。其所同者,傷寒溫病皆致胃實,故用白虎、承氣等方清熱導 滯,后一節治法亦無大異,不得謂里證同而表證亦同耳。 寒熱為治病大綱領辨 客有過而問之者曰:聞子著《寒溫條辨》,將發明傷寒乎,抑發明 溫病也?特念無論傷寒溫病,未有不發于寒熱者,先賢之治法,有以為 熱者,有以為寒者,有以為寒熱之錯出者,此為治病大綱領,盍為我條 分而辯論焉。余曰:愿受教。客曰:《內經》云熱病者,傷寒之類也。 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三陽三陰,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臟腑不通,則死矣。又曰: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下而已。《內經》直言 傷寒為熱,而不言其有寒,仲景《傷寒論》垂一百一十三方,用桂、 附、人參者八十有奇,仲景治法與《內經》不同,其故何也?余曰:上 古之世,恬淡渾穆,精神內守,即有傷寒,一清熱而痊可,此《內經》 道其常也。 【道常盡變,說盡古今病勢人情世不古若,人非昔比,以病有淺深,則治有輕重,氣稟日趨于澆薄,故有郁熱而兼有虛寒,此仲景盡其 變也。客又曰:傷寒以發表為第一義,然麻黃、桂枝、大青龍每苦于熱而難用,輕用則有狂躁、斑黃、岫血、亡陽之失,致成熱毒壞病,故河 間自制雙解散、涼膈散、三黃石膏湯。若麻黃、桂枝、大青龍果不宜 用,仲景何以列于一百一十三方之首乎?致使學者視仲景書,欲伏焉而 不敢決,欲棄焉而莫之外。夫仲景為醫家立法不桃之祖,而其方難用, 其故何也?余曰:傷寒以病則寒,以時則寒,其用之固宜。若用于溫 病,誠不免狂躁、斑黃、翊血、亡陽之失矣。辛溫發散之藥,仲景蓋為 冬月觸冒風寒之常氣而發之傷寒設,不為感受天地疵瘍旱潦之雜氣而發 之溫病設,仲景治溫病必別有方論,今不見者,其亡之也。叔和搜采仲 景舊論之散落者以成書,功莫大矣。但惜其以自己之說,雜于仲景所言之中,使玉石不分耳。溫病與傷寒異治處,惟劉河間、王安道始倡其 說,兼余屢驗得兇厲大病、死生在數日間者,惟溫病為然。而發于冬月 之正傷寒者,百不一出,此河間所制雙解、涼膈、三黃石膏,清瀉內熱 之所以可用,而仲景麻黃、桂枝、大青龍,正發汗者之所以不可用也。 【雙解、涼膈、三黃石骨、六一順氣、大柴胡五方,有治傷塞溫病之不同處,觀藥方辨自知, 解毒承氣湧,即大承氣湯合黃連解毒湧,加白僵蠶、蟬蛻,去桃、柏即瀉心承氣湧,加格莖、 半夏,即陷胸承氣湯。此段辨溫病與傷木之異,辨治溫病與治傷嘉之異,坦白明亮,毫無蒙 混,而笑力足以達之】蓋冬月觸冒風寒之常氣而病,謂之傷寒;四時觸受疵 病之雜氣而病,謂之溫病。由其根源之不一,故脈證不能相同,治法不 可相混耳。客又曰:人有傷寒初病,直中三陰,其為寒證無疑矣。又有 初病三陽,本是熱證,傳至三陰,里實可下,止該用承氣、抵當,乃間 有寒證可溫可補,又用理中、四逆,其故何也?余曰:以初本是熱證, 或久病枯竭,或暴感風寒,或飲食生冷,或過為寒涼之藥所攻伐,遂變 成陰證,所云害熱未已,寒證復起,始為熱中,末傳寒中是也。【傷寒直 中三陰是來證,若本是熱證,偉至三陰熱證變為案證者,王劉亦未言及,此足補之】 且人之虛而未甚者,胃氣尚能與邪搏,而為實熱之證。若虛之甚者,亡陽于 外,亡陰于內,上而津脫,下而液脫,不能勝其邪之傷,因之下陷,而 里寒之證作矣。熱極生寒,其證多危,以氣血之虛脫也。客又曰:寒熱互乘,虛實錯出,既聞命矣。子之治療,果何以得其宜,條辨之說,可 聞否乎?余曰:證治多端,難以言喻。傷寒自表傳里,里證皆表證侵入 于內也;溫病由里達表,表證即里證浮越于外也。 【"侵入”、“浮越”四字,令 人咀嚼不盡】 大抵病在表證,有可用麻黃、桂枝、葛根辛溫發汗者,傷寒 是也;有可用神解、清化、升降、芳香、辛涼、清熱者,溫病是也。在 半表半里證,有可用小柴胡加減和解者,傷寒是也;有可用增損大柴 胡、增損三黃石膏湯內外攻發者,溫病是也。在里證,有可用涼膈、承 氣咸寒攻伐者,溫病與傷寒大略同。有可用理陰、補陰、溫中、補中調 之養之者,溫病與傷寒大略同。但溫病無陰證,宜溫補者,即所云“四 損不可正治”也。 【補出木證治法,又補出時氣病治法,何等致密】 若夫傷寒直中 三陰之真寒證,不過理中、四逆、附子、白通,一于溫補之而已。至于 四時交錯,六氣不節,以致霍亂、瘧痢、吐瀉、咳嗽、風溫、暑溫、濕 溫、秋溫、冬溫等病,感時行之氣而變者,或熱或寒,或寒熱錯出,又當觀其何時何氣,參酌傷寒溫病之法,以意消息而治之。此方治之宜, 大略如此。而變證之異,則有言不能傳者,能知意在言表,則知所未言 者矣。客又曰:子之治療,誠無可易矣。第前輩諸名家,皆以為溫暑之 病本于傷寒而得之,而子獨辨溫病與傷寒根源異、治法異、行邪伏邪 異、證候異、六經脈證異,并與時氣之病異,得勿嫌于違古乎?余曰: 吾人立法立言,特患不合于理,無濟于世耳。果能有合于理,有濟于 世,雖違之庸何傷。客唯唯而退。因概括其說曰:寒熱為治病大綱領 辨,尚祈臨病之工,務須辨明的確,或為傷寒,或為溫病,再諦審其或 屬熱,或屬寒,或屬寒熱錯出,必洞悉于胸中,然后診脈定方,斷不可 偏執己見,亦不可偏信一家之謬說,庶不至于差錯也。 發表為第一關節辨 傷寒,冬月感冒風寒之常氣而發之病名也。溫病,四時觸受天地疵 瘍旱潦之雜氣而發之病名也。根源歧出,枝分派別,病態之異,判若霄 壤。 【溫病與傷塞異處,不厭重復言之,正是婆心懇切處,從此得解,是作書根本處】 竊驗得兇厲大病,死生人在數日間者,盡屬溫病,而發于正傷寒者,未嘗多 見。蕭萬輿《軒岐救正》曰,其值嚴冬得正傷寒者,二十年來,于千人 中僅見兩人,故傷寒實非大病,而溫病方為大病也。從來傷寒諸籍,能 辨溫病與傷寒之異治者,止見劉河間、王安道兩公,而病源之所以異 處,亦未道出汁漿。余宗其說而闡發之,著為《寒溫條辨》。若論里證, 或清或攻,或消或補,后一節治法,溫病與傷寒雖曰不同,亦無大異。 唯初病解表前一節治法,大有天淵之別。 【前一節治法大異,此論發前人未發之 奇】 蓋傷寒感冒風寒之常氣,自外而傳于內,又在冬月,非辛溫之藥,、 何以開腰理而逐寒邪,此麻黃、桂枝、大青龍之所以可用也。若溫病得 于天地之雜氣, 【"傷寒得于常氣,溫病得于雜氣,”本又可《溫疲論》,王劉亦未吉及,論 “溫病無外感,而內之郁熱”自發,以樸王劉所未及。】 怫熱在里,由內而達于外,京 故不惡寒而作渴,此內之郁熱為重,外感為輕,兼有無外感,而內之郁 熱自發者,又多發在春夏,若用辛溫解表,是為抱薪投火,輕者必重, 重者必死。惟用辛涼苦寒,如升降、雙解之劑,以開導其里熱,里熱除/ 而表證自解矣。亦有先見表證而后見里證者,蓋怫熱自內達外,熱郁媵 理之時,若不用辛涼解散,則熱邪不得外泄,遂還里而成可攻之證,非 如傷寒從表而傳里也。病之輕者,神解散、清化湯之類;病之重者,芳 香飲、加味涼膈散之類,如升降散、增損雙解散,尤為對證之藥。故傷 寒不見里證,一發汗而外邪即解;溫病雖有表證,一發汗而內邪愈熾。 【論溫病證有先見表而后見里者,以補王劉所未及。傷寒發汗,溫病不發汗,此著治法高出常 格,異處即在此】 此麻黃、桂枝、大青龍,后人用以治傷寒,未有不生者, 用以治溫病,未有不死者。此前一節治法,所謂大有天淵之別也。舉世 不惺,誤人甚眾,故特表而出之,以告天下之治溫病而等于傷寒者。又 溫病要得主腦,辟如溫氣充心,心經透出邪火,橫行嫁禍,乘其瑕隙虧 損之處,現出無窮怪狀,令人無處下手,要其用藥,只在瀉心經之邪火 為君,而余邪自退。每見人有腎元素虛,或適逢淫欲,一值溫病暴發, 邪陷下焦,氣道不施,以致便閉腹脹,至夜發熱,以導赤、五苓全然不效,一投升降、雙解而小便如注。又一隅之虧,邪乘宿損,如頭風痛, 腰腿痛,心痛,腹痛,痰火喘嗽,吐血便血,崩帶淋瀝之類,皆可作如是觀。大抵邪行如水,唯注者受之,一著溫病,舊病必發,治法當先主溫病,溫邪退,而舊日之病不治自愈矣。 【此論發前人所未發,醫家病家多為舊病所誤】 不得主腦,徒治舊病,不唯無益,而壞病更烈于傷寒也。若四損 之人,又非一隅之虧者可比。傷寒要辨疑似,有如狂而似發狂者,有蓄 血發黃而似濕熱發黃者,有短氣而似發喘者,有痞滿而似結胸者,有并 病而似合病者,有少陰發熱而似太陽發熱者,有太陽病脈沉而似少陰者 太陽少陰俱是發熱脈沉細,但以頭痛為太陽,頭不痛為少陰辨之,頭緒多端,務須辨 明,如法治療。若得汗、吐、下合度,溫、清、攻適宜,可收十全之 功,不至傳變而成壞病矣。 【此篇論溫病傷寒治法,各見雑妙,而其丈亦有筆有法,古致錯落.忽止忽起,正如斷嶺連峰出沒隱現,一望無際,仿佛張中丞后傳】 《傷寒論》 中,共計壞病八十有六,故傷寒本無多病,俱是辨證不明,錯誤所致。 如太陽始病,當以汗解,如當汗不汗,則郁熱內迫而傳經;如發汗太 過,則經虛風襲而成痙;如不當汗而汗,則迫血妄行而成岫。大便不可 輕動,動早為犯禁。當汗誤下,則引邪入里,而為結胸痞氣,協熱下 利;當下誤汗,則為亡陽,下厥上竭諧語。小便不可輕利,輕利為犯 禁。蓋自汗而渴,為濕熱內盛,故宜利。如不當利而利,必耗膀胱津液 而成燥血發狂;如當利不利,必就陽明燥火而成蓄血發黃。 【治傷塞大法, 不過所云云者,妙在要認的證,才下的藥,不然則紙上談兵矣】 若夫內傷類傷寒者, 【補出內傷類傷寒來,治法與傷索自是不同】用藥一差,死生立判。蓋內傷頭痛, 時痛時止;外感頭痛,日夜不休。內傷之虛火上炎,時時鬧熱,但時發 時止,而夜甚于晝;外感之發熱,非傳里則晝夜無休息。凡若此等,俱 要明辨于胸中,然后察色辨聲,詳證診脈,再定方制劑,庶不至誤傷人 命耳。 溫病非時行之氣辨 春溫、夏暑、秋涼、冬寒,此四時錯行之序,即非其時有其氣,亦 屬天地之常,而雜氣非其類也。雜氣者,非溫非暑,非涼非寒,乃天地 間另為一種疵疔旱潦之毒氣,多起于兵荒之歲,樂歲亦有之。在方隅有 盛衰,在四季有多寡,此溫病之所由來也。叔和序例有云:春應溫而反 大寒,夏應暑而反大涼,秋應涼而反大熱,冬應寒而反大溫,非其時有 其氣,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栗山日,余讀《緒 論》,冬月溫氣乘虛入里,遂至合病,而悟冬溫與風溫、暑溫、濕溫、秋溫,并瘧痢、咳嘔、 霍亂等證,皆時行之氣病也.正如叔和所云,而雜氣非其種耳,與溫病何干.觀于此言, 嘴里說得是時氣,心里卻當作溫病,由是而天下后世之言溫病者,胥準 諸此,而溫病之實失焉矣,而時氣病之實亦失焉矣。 【傷寒、溫病、時氣,方 書皆混.而一之,得此辯別明白,自可免人錯誤,此后人發前人未到之處者也】 總緣人不知 疵彷旱潦之雜氣而為溫病,抑不知時行之氣,宜熱而冷,宜冷而熱,雖損益于其間,及其所感之病,豈能外乎四時之本氣?假令春分后,天氣 應暖,偶因風雨交集,不能溫暖而反大寒,所感之病,輕為感冒,重為 傷寒。但春寒之氣,終不若隆冬殺厲之氣,投劑不無輕重之分,此為應I 至而不至。如秋分后,適多風雨,暴寒之氣先至,所感之病,大約與春 寒仿佛,深秋之寒,亦不若隆冬殺厲之氣為重,此為未應至而至。即冬, 月嚴寒倍常,是為至而太過,所感乃真傷寒耳。設溫暖倍常,是為至而3 不及,所感傷寒多合病、并病耳,即冬溫也。 【可知傷案亦時氣之一耳,與溫病 原非一種】 假令夏月,時多風雨,炎威少息,為至而不及;時多亢旱, 株石流金,為至而太過。不及亦病,太過亦病,一時霍亂吐瀉,瘧痢咳 嗽等項,不過因暑溫而已。又若春秋俱行夏令,天地暴烈,人感受之,內外大熱,舌苔口裂,腹脅脹滿,頭痛身痛,狀類傷寒而實非傷寒,狀二類溫病而實非溫病,此即諸家所謂風溫、暑溫、濕溫、秋溫是也按:此四證,乃時行之氣所發,與溫病根源不同,而怫熱自內達外,與溫病證治相同。余每以溫病十五方,時其輕重而施之屢效。蓋能滌天地疵病之氣,即能化四時不節之氣,古人云,方貴明其所 名 以然者,即此也。與冬溫差近按:冬溫,即傷寒合病、并病也.先解表而后攻里,以外束罷風寒故也,與四證不同,須明辨之。 凡此四時不節之時氣病,即風、寒、暑、濕、燥、火之六氣病,所感終不離其本源,【將一切時氣病說得明白坦亮,與溫 W病毫無干涉,令人目開心明】正叔和序例所云云者是也,于雜氣所中之溫病 芝終何與焉?誤以溫病為時氣病者,又寧不渙然冰釋哉。 按:《內經》云:冬傷于寒,春必病溫。謂春必病熱也,非溫病也。 霜降后雨水前,風送寒來,寒隨風入,傷寒即冬之時氣也。又云:春傷 于風,夏生殖泄,即春之時氣也。夏傷于暑,秋必疲瘧,即夏之時氣 也。秋傷于濕濕土也,土生金則燥,冬生咳嗽,即秋之時氣也。 【何等平易,何 等切當,豈無春夏秋冬受傷當時即發者乎?不可執泥。傷非藏于肌膚可知】 知此,便知溫病非時氣乃天地之雜氣病也,后人多為叔和所誤。 又按:喻氏謂仲景獨傷寒一門立法,乃四序主病之大綱也。春夏秋 三時雖不同,其外感則一,自可取傷寒之方錯綜用之。此亦臆斷,非確 論也。所傷風暑濕燥,殖泄、瘧痢、咳嗽,亦能殺人,何必定以冬寒為 大綱,于三時不立法乎。至于包含萬有,百病千方,不能出其范圍,自 是別具只眼。【說得定】 又按:春傷風,夏傷暑,秋傷濕,冬傷寒,是人感節氣之變,虛損 家多為所傷也,隨感隨病者固多,過時而病或亦有之。若中嚴寒殺厲之 氣,即至壯之人亦必病,難言過時發矣。諸家注釋四傷,皆推求太過。 但只平易說去,則經旨自明,而無穿鑿之患。 溫病是雜氣非六氣辨 日月星辰,天之有象可觀;水火土石,地之有形可求;昆蟲草木,動植之物可見;寒暑風濕,四時之氣往來可覺。至于山嵐瘴氣,嶺南毒 霧,兵兇旱潦熏蒸,咸得地之濁氣,猶或可察。而唯天地之雜氣,種種 不一,亦猶天之有日月星辰,地之有水火土石,氣交之有寒暑風濕,動 植之有昆蟲草木也。昆蟲有龍蛇猛獸,草木有桂附巴豆,星辰有羅計熒 惑,土石有雄硫砲信,萬物各有善惡,雜氣亦各有優劣也。第無聲無 形,不睹不聞,其來也無時,其著也無方,感則一時不覺,久則蓄而能 通。眾人有觸之者,各隨其氣而為諸病焉。或時眾人發頤,或時眾人頭 面浮腫,俗名“大頭溫”是也;或時眾人咽痛聲啞,或時眾人頸筋脹 大,俗名“蝦蟆溫”是也;或時眾人吐瀉腹痛,或時眾人斑疹疔腫,或 時眾人嘔血暴下,俗名“攪腸溫”、“瓜瓢溫”是也;或時眾人瘦疲m 紅腫,俗名“疙瘩溫”是也;或時眾人痿癖足重,俗名“軟腳溫”是 也。大抵病偏于一方,延門合戶,當時適有某氣專入某臟腑、某經絡, 專發為某病,故眾人之病相同,不關人之強弱、血氣之盛衰,又不可以 年歲四時為拘。【情理宛然】 是知氣之所來無時也,或發于城市,或發于 村落,他處安然無有,是知氣之所著無方也。 【溫病本雜氣,在六氣外,來無 時,著無方,此論發千古未發之奇,啟后人無雰之智,業醫者大宜留心】 雖有多寡輕重 不同,其實無處不有,如瓜瓢溫、疙瘩溫,緩者三二日死,急者朝發夕 死,在諸溫中為最重者,幸而幾百年來罕有之病,不可以常時并論也。 至于腫頭發頤,喉痹咽腫,項強反張,流火丹毒,目赤斑疹,腹痛嘔 瀉,頭痛身痛,骨痿筋搐,登高棄衣,諧語狂叫,不識人之類,其時村 市中偶有一二人患此,考其證,甚合某年某處眾人所患之病,纖悉皆 同,治法無二。此即當年之雜氣,但目今所鐘不厚,所患者稀少耳,此 又不可以眾人無有,斷為非雜氣也。況雜氣為病最多,然舉世皆誤認為 六氣。 【雜氣為病基于六氣,以補河冋《原病式》所未及】 假如誤認為風者,如大 麻風、鶴膝風、歷節風、老幼中風、痛風、厲風、癇風之類,概作風 治,未嘗一驗,實非風也,亦雜氣之一耳。誤認為火者,如疔瘡、發 背、癰疽毒氣流注、目赤瘴翳以及斑疹之類,概作火治,未嘗一驗, 實非火也,亦雜氣之一耳。誤認為暑者,如瘧痢吐瀉,霍亂轉筋,暴注腹痛,以及昏迷悶亂之類,概作暑治,未嘗一驗,實非暑也,亦雜氣之 一耳。至誤認為濕燥寒病,可以類推。又有一切無名暴病,頃刻即亡, 無因而生,無識鄉愚認為鬼祟,并皆雜氣所成,從古未聞者何也?蓋因 來而不知,著而不覺,人唯向風寒暑濕燥火所見之氣求之,而不索之于 無聲無形、不睹不聞之中,推察既已錯認病源,處方未免誤投藥餌。 《大易》所謂,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也。劉河間作《原病 式》,百病皆原于風寒暑濕燥火六氣,殊不知雜氣為病更有甚于六氣者。 蓋六氣有限,現在可測;雜氣無窮,茫然不可測也。專務六氣,不言雜 氣,烏育旨包括天下之病歟此吳又可"雜氣論"也,余訂正之,更其名曰“溫病是雜氣非六氣辨”?! 雜氣所傷不同辨 夫所謂雜氣,雖曰天地之氣,實由方土之氣也。蓋其氣從地而起, 有是氣即有是病,譬如天地生萬物,亦由方土之產也。但植物藉雨露而 滋生,動物賴飲食而頤養,蓋先有是氣,然后有是物。推而廣之,有無 限之氣,因有無限之物也。但二五之精未免生克制化,是以萬物各有宜 忌,宜者益而忌者損,損者制也,故萬物各有所制,如貓制鼠、鼠制象 之類。既知以物制物,既知以氣制物矣。以氣制物者,如蟹得霧則死, 棗得霧則枯之類,此有形之氣,動植之物皆為所制也。至于無形之氣, 偏中于動物者,如豬溫、羊溫、牛馬溫,豈但人溫而已哉。然豬病而羊 不病,牛病而馬不病,人病而禽獸不病,究其所傷不同,因其氣各異 也,知其氣各異,故謂之雜氣。 【雜氣為害甚于六氣,觀物益知人矣,人特習而不察 耳,至其沉潛理窟,如話家常,又非淺學所能道】 夫物者氣之化也,氣者物之變 也。物即是氣,氣即是物,知氣可以制物,則知物之可以制氣矣。夫物 之可以制氣者,藥物也,如蜒蝴解螟蚣之毒,山甲補蟻痿之潰,此受物 氣之為病,是以物之氣制物之氣,猶或可測,至于受無形之雜氣為病, 莫知何物之能制矣。惟其不知何物之能制,故勉用汗、吐、下、和四法 以決之耳。噫!果知以物制氣,一病止用一藥,又何煩用四法、君臣佐 使、品味加減、分兩輕重之勞,并用方投證不投證、見效不見效、生死 反掌之苦哉。 雜氣有盛衰辨 兇年溫病盛行,所患者眾,最能傳染,人皆驚恐,呼為瘟疫。蓋雜氣所鐘者盛也,以故雞溫死雞,豬溫死豬,牛馬溫死牛馬,推之于人, 何獨不然。所以兵荒饑僅之歲,民多夭札,物皆疵瘍。大抵春夏之交為 甚,蓋溫暑濕熱之氣交結互蒸,人在其中,無隙可避,病者當之,魄汗淋漓,一人病氣,足充一室,況于連床并榻,沿門合境,共釀之氣,益以出戶尸蟲,載道腐瑾,燔柴掩席,委壑投崖,種種惡穢,上溷空明清凈之氣,下敗水土污濁之氣,人受之者,親上親下,病從其類。 【《經》云:清邪中上焦,濁邪中下焦,即親上親下,病從其類,二語可征矣,所謂讀書有得者是也,豈傷辜外感表證所可同哉】 如世所稱大頭溫,頭面腮頤,腫如瓜瓠者是也加味 涼膈散;所稱蝦蟆溫,喉痹失音,頸筋脹大者是也增損雙解散;所稱瓜瓢 溫,胸高脅起,嘔汁如血者是也加味涼膈散;所稱疙瘩溫,遍身紅腫,發塊如瘤者是也增損雙解散,玉樞丹外敷;所稱絞腸溫,腹鳴干嘔,水泄不通者是也增損雙解散;所稱軟腳溫,便清瀉白,足重難移者是也增損雙解散、升 降散皆可。 【升降散,溫病主方也,此六證可參用】 其邪熱伏郁三焦,由血分發出 氣分,雖有表證,實無表邪,與正傷寒外感之表證全無干涉,人自不察 耳。必分溫病與瘟疫為兩病,真屬不通。蓋豐年閭里所患者不過幾人,且不傳染,并不知為溫病,以致往往誤事。蓋雜氣所鐘者微也。余自辛 未歷驗,今三十余年,傷寒僅四人,溫病不勝屈指。樂歲之脈證,與兇荒盛行之年纖悉無異,至用藥取效,毫無差別。輕則清之,重則瀉 之,各行所利,未有不中病者。若認為傷寒時氣,誤投發散,為禍不 淺,誤投溫補,更成痼疾。所以陳良佐曰:凡發表溫中之藥,一概禁 用。此尤不可不辨也。 溫病瘟疫之訛辨 《傷寒論》曰: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只言溫病,未有所謂瘟疫也。后人省“7"加“廣"為“瘟”,即“溫"字也;省“彳”加 “廣”為“疫",即"役"字也。又如病證之“證(證)",后人省“登” 加“正”為“證(証)”,后省“言"加“廣”為“癥”,即“證”字 也。古文并無“瘟”字、“疫”字、"證”字、“癥”字,皆后人之變易 耳。不可因變易其文,遂以溫病、瘟疫為兩病。序例以冬之伏寒,至春 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又以冬時有非節之暖,名為瘟疫。春分后, 秋分前,天有暴寒者,名為寒疫病熱云云。 【自叔和伏寒暴寒之論定,而后世諸 家循沿舊聞,喻氏謂“一盲引眾盲,相將入火炕”,甚是之謂歟】 其后《活人書》以冬傷于寒,因暑而發為熱病,若三月至夏為晚發傷寒。又以非其時有其 氣,責邪在四時專令之藏,名為春溫、夏溫、秋溫、冬溫。云歧子以 “傷寒汗下過經不愈,如見太陽證,頭痛發熱惡寒,名為太陽溫病;見 陽明證,目痛鼻干不眠,名為陽明溫病;見少陽證,胸脅痛,寒熱嘔而 口苦,名為少陽溫病;見三陰證,名為三陰溫病”云云。又以發斑,名 為溫毒。汪氏以“春之溫病有三種,有冬傷于寒,至春變為溫病者;有 溫病未已,再遇溫氣而為瘟疫者;有重感溫氣,相雜而為溫毒者。又以 不因冬傷于寒,不因更遇溫氣,只于春時感春溫之氣而病,可名春溫” 云云。諸如此類,敘溫者絡繹不絕,議溫者紛紜各異,其憑空附會,重 出疊見,不惟膠柱鼓瑟,且又罪及無辜。果爾,則當異證異脈,不然, 何以知受病之原不一也。設使脈證大相懸殊,又當另立方論治法,然則 脈證何異,方論治法又何立哉。【見得真,說得逸,放得倒】 所謂枝節愈繁而 意愈亂,學者不免有多歧之惑矣。夫溫者熱之始,熱者溫之終,故夏曰 熱病,而春曰溫病也。因其惡厲,故名為疫瘍。終有得汗而解者,故又 名為汗病。俗名為瘟疫者,蓋疫者役也,如徭役之役,以其延門合戶, 眾人均等之謂也,非兩病也。此外,又有風溫、暑溫、濕溫、秋溫、冬 溫之名,明明皆四序不節,所謂非其時有其氣,乃風、火、暑、濕、 燥、寒之邪,天地之常氣為病也,與溫病何相干涉。總緣人不知天地間 另為一種疵病旱潦之雜氣而為溫病,【此句凡三見,非重出也,正是大聲連呼,喚 醒世人處】俗名雜疾是也。諸家愈說愈鑿,無所不至矣。噫!毫厘千里 之謬,一唱百和之失,千古同悲。余故不辭固陋,詳為論辯,以就正于 知物君子。《溫疫論》曰:溫病本于雜氣,四時皆有,春夏較多,常年 不斷,不比兇年之盛且甚耳。序例、《活人》、汪氏,悉屬支離,正如頭上安頭,伏寒異氣,原非溫病根源。云歧子則又指鹿為馬,并不知傷寒 溫病原是兩途,未有始傷寒而終溫病者。若是溫病,自內達外,何有傳 經?若果傳經,自是傷寒由外之內,而非溫病也。又曰:溫病初起,雜 氣熱郁媵理,亦發熱惡寒,狀類傷寒,后但熱而不惡寒也,其脈不浮不 沉,中按洪長滑數,甚則沉伏,晝夜發熱,日晡益甚,雖有發熱惡寒, 頭痛身痛等癥,而怫熱在里,浮越于外,不可認為傷寒表證,輒用麻 黃、葛根之類強發其汗, 溫病之所以異于傷寒也。 按:又可《溫疫論》以溫病本于雜氣,徹底澄清,看得與傷寒判若云泥,諸名公學不逮此,真足啟后人無窮智慧。獨惜泥于邪在膜原半表半里,而創為表證九傳之說,前后不答,自相矛盾,未免白圭之玷,然不得因此而遂棄之也,余多擇而從之。 四損不可正治辨 凡人大勞大欲,及大病久病,或老人枯槁,氣血兩虛,陰陽并竭, 名曰四損。真氣不足者,氣不足以息,言不足以聽,或欲言而不能,感 邪雖重,反無脹滿痞塞之證;真血不足者,通身痿黃,兩唇刮白,素或 吐血、朝血、便血,或崩漏產后失血過多,感邪雖重,面目反沒赤色; 真陽不足者,或厥逆,或下利,肢體畏寒,口鼻氣冷,感邪雖重,反無 燥渴澹妄之狀,真陰不足者,肌膚甲錯,五液干枯,感邪雖重,應汗不 汗,應厥不厥,辨之不明,傷寒誤汗,溫病誤下,以致津液愈為枯涸, 邪氣滯澀,不能轉輸也。凡遇此等,不可以常法正治,當從其損而調 之。調之不愈者,稍以常法正治之,正治不愈者,損之至也。一損二損 尚可救援,三損四損神工亦無施矣。 按:病有純虛純實,非清則補,有何乘除?設有既虛且實者,清補 間用,當詳孰先孰后、從少從多、可緩可急,才見醫家本領。余丙子在 亳,生員張琴斯正,年過六旬,素多郁結,有吐血證,歲三五犯,不以 為事也。四月間,忽而發熱、頭痛、身痛,不惡寒而作渴,乃溫病也。 至第二日,吐血倍常,更覺眩暈,大熱神昏,手足戰掉,咽喉不利, 食不進。病家醫家但見吐血,便以發熱、眩暈、神昏為陰虛,頭痛、 痛、戰掉為血虛,非大補不可救,不察未吐血前已有發熱作渴,頭痛身 S痛之癥也。余曰舊病因溫病發,血脫為虛,邪熱為實,是虛中有實證 I 也,不可純補。余用炙甘草湯去桂枝,加歸、芍、熟地黃、五味、犀、丹、僵蠶、蟬蛻,二服血已不吐,諸證減去七分,舉家歸功于參,均欲速進,余禁之竟不能止,又進一服,遂覺煩熱頓作,胸腹痞悶,遍體不舒,終夜不寐,時作諧語。余曰:諸證皆減,初補之功也。此乃本氣空 日 虛,以實填虛,不與邪搏,所余三分之熱,乃實邪也。再補則以實填實,邪氣轉熾,故變證蜂起,遂與升降散作丸服,微利之而愈。后因勞 愛復,以參柴三白湯治之而愈。后又食復,以梔子厚樸湯加神曲六錢而愈。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可以應無窮之變矣。 六經證治辨 凡傷寒足太陽膀胱經,從頭頂貫腰脊,故頭項強,發熱惡寒。然風 寒常相因,寒則傷榮,頭痛惡寒,脈浮緊無汗,麻黃湯主之。開發媵理 以散寒,得汗而愈。風則傷衛,頭痛惡風,脈浮緩有汗,桂枝湯主之。 充塞媵理以散風,汗止而愈。若風寒并受,榮衛俱傷,大青龍湯主之。 此三方者,冬月天寒媵密,非辛溫不能發散,故宜用也。若夫春夏之溫 病,其雜氣從口鼻而入,伏郁中焦,流布上下,一發則炎熱熾盛,表里 枯涸,其陰氣不榮,斷不能汗,亦不可汗,宜以辛涼苦寒清瀉為妙。輕則清之,神解、清化、芳香之類;重則下之,增損雙解、加味涼膈、升 降之類,消息治之。傷寒汗后熱不退,此陰陽交而魂魄離也,證亦危 矣。其勢稍緩者,宜更汗之。若反劇煩躁者,必有夾食夾痰,或兼有宿 病,當尋其源而治之。若發熱煩躁,小便不利,為熱入膀胱之本,五苓 散主之。溫病清后熱不退,脈洪滑數,或沉伏,表里皆實,諧妄狂越, 此熱在三焦也,加味六一順氣湯、解毒承氣湯大下之。傷寒傳至陽明, 則身熱目痛,鼻干不得臥,葛根湯。表里俱盛,口渴引飲,脈洪大,白 虎湯此在經之熱也。傳至少陽,為半表半里之經,往來寒熱,脅滿口苦而 嘔,默默不欲食,小柴胡湯加減和之。過此不解,則人陽明之腑。表證悉罷,名為傳里,潮熱滝語,唇焦舌燥,大便秘,脈沉實長洪,如痞滿 燥實四證皆具,大承氣湯主之。但見痞滿實三證,邪在中焦,調胃承氣 湯,不用枳、樸,恐傷上焦之氣。但見痞滿二證,邪在上焦,不用芒 硝,恐傷下焦之血也。小腹急,大便黑,小便自利,喜忘如狂,蓄血 也,桃仁承氣湯、代抵當湯丸。濕熱發黃,但頭汗出,茵陳蒿湯。傷寒 下后熱不退,胸中堅滿不消,脈尚數實者,此為下未盡,或下后一二日 復發熱喘滿者,并可用大柴胡湯,或六一順氣湯復下之。若下后仍不 解,宜詳虛實論治。如脈虛人弱,發熱口干舌燥,不可更下,小柴胡 湯、參胡三白湯和之。溫病下后厥不回,熱仍盛而不退者,危證也。如脈虛人弱,不可更下,黃連解毒湯、玉女煎清之。不能不下,黃龍湯主 之。若停積已盡,邪熱愈盛,脈微氣微,法無可生,至此下之死,不下 亦死,用大復蘇飲,清補兼施,宣'2散蓄熱,脈氣漸復,或有得生者。 《醫貫》以六味地黃丸料大劑煎飲,以滋真陰,此亦有理。若傷寒腹滿 而嗑干,則知病在太陰也。口燥咽干而渴,則知病在少陰也。煩滿囊縮 而厥,則知病在厥陰也。邪到三陰,脈多見沉,倘沉而有力,此從三陽 傳于三陰,熱證也。外雖有厥逆,自利欲寢,舌卷囊縮等癥,正所云陽 極發厥,止該清之下之,自是桂枝加大黃,承氣、六一一派。 【六一者,六一順氣湯也。加價蠶、蟬蛻、黃連所加味六一順氣湯也】 若本是陽證,因汗下太過, 陽氣已脫,遂轉為陰證。夫邪在三陽,其虛未甚,胃氣尚能與邪搏而為 實熱之證,邪到三陰,久而生變,其虛之甚也,氣血津液俱亡,不能勝 其邪之傷,因之下陷,而里寒之證作矣。此熱變為寒之至理。脈必沉而 無力,癥見四肢厥逆,心悸惕晌,腹痛吐利,畏寒戰栗,引衣蹬臥,急 宜溫之補之。陽虛者附子、四逆,陰虛者理陰、補陰。傷寒多有此證 治,溫病無陰證,熱變為寒,百不一岀,此辨溫病與傷寒六經證治異治 之要訣也。【傷木溫病治法各別,層疊不況,足見精密,然運用之妙存乎一心耳】 蓋傷 寒之邪,風寒外感,始中太陽者十八九。溫病之邪,直行中道,初起陽 明者十之八九。信乎治療之宜早,而發表清里之宜諦當也。倘審之不 諦,而誤治之,即成壞病矣。 壞病辨 壞病者,非本來壞病,醫壞之也。謂傷寒不當汗而汗,不當下而 下,或汗下太早,或汗下太遲,或汗下無力不及于病,或汗下過度虛其 正氣。如誤汗則有亡陽翊血,斑黃諧語,驚惕眩冒;誤下則有煩躁嘔 瀉,結胸痞氣,下厥上竭等癥是也。《傷寒論》曰:太陽病,已發汗, 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 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又曰:若已發汗,吐下、溫針,話語,柴胡 證罷,此為壞病。觀其脈證,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前一段桂枝不中 與,謂表證已罷,邪已傳變。后一段柴胡證罷,謂半表半里之證已罷, 邪入更深。仲景隨證治之一語,語活而義廣。以視王韓諸公專主溫補 者,為盡善也。若溫病一壞,勢雖烈于傷寒,果隨證治之,亦有得生 者,但不可鹵莽滅裂耳。又溫病怫熱內郁,斷無傳經之理。傷寒則以七 日為一候,其有二候三候不解者,病邪多在三陽經留戀。仲景《傷寒 論》原本《內經·熱論》一篇,并無過經再經明文,唯有七日太陽病 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潤而嚏;十二日厥 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之精神頓爽矣。玩本文六衰 字,語意最妙。蓋謂初感之邪,至七日及十余日尚未盡衰,則可或汗吐 下錯誤,以致邪氣愈熾,則可自當依壞病例治之。豈有厥陰交盡于里, 再出而傳太陽之事哉。試質之高明。 兩感辨 表里俱病,陰陽并傳,謂之兩感,乃邪熱亢極之證。冬月正傷寒, 病兩感者亦少。一部《傷寒論》僅見麻黃附子細辛湯一證,有太陽之發 熱,故用麻黃,有少陰之脈沉,故用附子、細辛,發表溫里并用,此長 沙正傷寒,太陽少陰之兩感治法也《內經》曰:一日頭痛發熱惡寒,口干而渴,太 陽與少陰俱病。即此而推,陽明與太陰兩感,自當以陽明太陰二經之藥合 而治之《內經》曰:二日身熱目痛,鼻下不眠,腹滿不食,陽明與太陰俱病。少陽與厥陰兩感,自當以少陽厥陰二經之藥合而治之《內經》曰:三日耳聾脅痛,寒熱而 嘔,煩滿囊縮而厥,水漿不入,少陽與厥陰俱病。病有外內,藥有標本,斟酌合 法,未必如《內經》所云必死也。惟溫病兩感最多。蓋傷寒兩感,外感 之兩感也;溫病兩感,內傷之兩感也。栗山曰:余讀景岳書得錢氏論,而悟傷寒 溫病兩感,一感于外,一傷于內,確切不易也。傷寒得于常氣,受病在經絡,如前 注《內經》所云云者是也。溫病得于雜氣,受病在臟腑,錢氏曰,邪氣 先潰于臟,繼傷于腑,縱情肆欲,即少陰與太陽⑴兩感;勞倦竭力, 飲食不調,即太陰與陽明兩感,七情不慎,疲筋敗血,即厥陰與少陽兩 感。 【傷家兩感屬外感,溫病兩感屬內傷,此論精切的當,發從來所未有】 按:錢氏雖未說 出溫病,實溫病確論也.從此分辨溫病與傷寒異處,自了然矣。此所以內之郁熱為重, 外感為輕,甚有無外感而內之郁熱自發者,不知凡幾。河間特制雙解 散、三黃石膏湯,為兩解溫病表里熱毒之神方,即以補長沙凡治溫病可 刺五十九穴之瀉法也。《繳論》謂河間以傷寒為雜病,溫病為大病,其 見高出千古,深得長沙不傳之秘,知言哉。余觀張、劉二公用方,正以 辨溫病與傷寒兩感異治之要訣也。【注解諦當】 祖長沙,繼河間,以著書 立說者,何啻汗牛充棟,未見有方論及此者,間或有之,亦掛一漏百, 有頭無尾。余糾合前賢,廣采眾論,于散遺零星中湊集而暢發之、而分 晰之,務使溫病脈證不致混入傷寒病中,溫病治法不致混入傷寒方中。 【掃除一切,省悟一切】 后有識者,或不以余言為謬云。乾隆乙亥、丙子、 丁丑、戊寅,吾邑連歲饑謹,雜氣遍野,溫病甚行,余推廣河間用 雙解、三黃之意,因定升降散、神解散、清化湯、芳香飲、大小復蘇 飲、大小清涼散、加味涼膈散、加味六一順氣湯、增損大柴胡湯、增損普濟消毒飲、解毒承氣湯,并雙解、三黃亦為增損,共合十五方。地龍湯亦要藥也。出入損益,隨手輒應,四年中全活甚眾,有合河間心法, 讀《饋論》不禁擊節稱賞不置也地龍湯,即蚯蚓搗爛,人新汲水,攪浄浮油,飲清 汁,治溫病大熱諸證。 傷寒合病并病辨 凡傷寒合病,兩經三經齊病,病之不傳者也。并病者,先見一經 病,一二日又加一經病,前證不罷兩經俱病也。若先見一經病,更變他 證者,又為傳經矣。夫三陽合病,必互相下利。[《傷寒論》:合病止三證】 如 太陽與少陽合病,脈浮而弦,自下利者,黃苓湯。太陽與陽明合病,脈 浮而長,自下利者,葛根湯。喘而胸滿者,不可下,麻黃湯。若心下 滿,腹痛,宜下之,調胃承氣湯。陽明與少陽合病,脈弦而長,必下 利,其脈不負者順也,小柴胡湯加葛根、白芍;若脈不長而獨弦,利不 止,不食者,名曰負,負者失也,土敗木賊則死也;若脈兼滑而數者, 有宿食也,宜大承氣湯,急從下奪,乃為解圍之善著;若脈不滑數而遲 弱,方慮土敗垂亡,尚敢下之乎?宜小柴胡湯合痛瀉要方,或可救之。 太陽與陽明并病,太陽未罷,面色緣緣正赤,或煩躁者,桂枝麻黃各半 湯;若太陽已罷,潮熱大便實,手足激激汗岀,此內實也,調胃承氣 湯;若脈弦而長,口苦、胸滿、壯熱者,小柴胡湯加葛根、白芍;若脈 弦洪大,熱盛舌燥,口渴飲水者,小柴胡湯合白虎。若太陽與少陽并病,【《傷寒論》:并病止二證】頭項強痛、眩冒,如結胸狀,心下痞硬,當刺 大椎第一間、肺臉、肝臉刺大椎,瀉手足三陽經也。刺肺臉,使肺氣下行,而膀胱之 氣化出也。刺肝臘,所以瀉膽邪也。不善刺者,宜小柴胡湯加瓜萎、黃連、枳 實、桔梗,或柴苓湯,慎不可下。若下之,便成結胸痞氣,下利不止等 證。凡三陽合病,身重腹滿,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澹語、遺尿、 自汗者,白虎湯。若一發汗,則津液內傷,諧語益甚。若一下之,則陽 邪內陷,手足厥冷,熱不得越,故額上汗出也。惟有白虎湯主解熱而不 礙表里,在所宜用耳。大抵治法,某經同病,必以某經之藥合而治之, 如人參敗毒散、沖和湯,乃三陽經藥;麻黃湯、桂枝湯、大青龍湯,乃 太陽經藥;葛根湯、白虎湯,乃陽明經藥;小柴胡湯,乃少陽經藥。凡 太陽經未罷,當先解表。若表已解,而內不建,大滿大實,方可用承氣 等湯攻之也按:今傷寒多合病并病,未見單經挨次相傳者,亦未見表證悉罷止存里證者, 況多溫病,烏能依經如式,而方治相符乎。《緒論》曰:傷寒合病,多由冬月過溫,少陰不藏,溫氣乘虛入里,然后更感寒邪,閉郁于外,寒熱錯 雜,遂至合病。其邪內攻,必自下利,不下利即上嘔,邪氣之充斥奔 迫,從可識矣。必先解表,后清里。其傷寒合病,仲景自有桂枝加葛根 湯、葛根加半夏湯、葛根湯、麻黃湯等治法,觀仲景治例可見矣。余謂 冬月溫氣乘虛入里,雖曰非其時有其氣,到底是天地常氣,所以傷寒合 病名曰冬溫,即此而推,所謂風溫、暑溫、濕溫、秋溫,亦皆時氣也, 與溫病雜氣所得根源不同。【此段議論開擴萬古心胸,推倒一世豪杰,令長沙見之當亦 無異說矣】 按:傷寒感冒風寒常氣,自表傳里,故多循序而傳,而合病、并病 為極少。溫病因雜氣怫熱,自里達表,或饑飽勞碌,或憂思氣郁,觸動 其邪,故暴發競起,而合病、并病為極多,甚有全無所觸,止是內郁之 熱,久則自然蒸動。《緒論》之邪氣充斥奔迫六字,可為傷寒合病、并 病傳神,并可為溫病傳神。故溫病但見太陽少陽證,即可用增損大柴胡 湯;但見三陽證,即可用加味涼膈散。傷⑵寒見太陽少陽合病,必俟 邪熱漸次入里,方可用黃苓湯;見三陽合病,必有身重腹滿,澹語自 汗,方可用白虎湯,又何論大柴胡、涼膈散乎。太陽陽明并病,在傷寒 自是麻黃、葛根之類,蓋傷寒但有表證,非汗不解也;在溫病自是神 解、升降、增損雙解之類,不可發汗,里氣清而表氣自透,汗自解矣。 太陽少陽并病,在傷寒小柴胡湯加減治之;在溫病增損大柴胡湯。此辨 溫病與傷寒,合病并病異治之要訣也。 溫病大頭六證辨 大頭者,天行疵疔之雜氣,人感受之,壅遏上焦,直犯清道,發之 為大頭溫也。世皆謂風寒閉塞而成,是不知病之來歷者也。若頭巔腦后 項下,及耳后赤腫者,此邪毒內蘊,發越于太陽也;鼻鎮兩目,并額上 面部,雑⑶赤而腫者,此邪毒內蘊,發越于陽明也;耳上下前后,并 頭角赤腫者,此邪毒內蘊,發越于少陽也。其與喉痹項腫,脛筋脹大,俗名蝦蟆溫,正經論所云清邪中上焦是也;如絞腸溫吐瀉湫痛,軟腳溫 骨痿足重,正經論所云濁邪中下焦是也;如瓜瓢溫胸高嘔血,疙瘩溫紅 腫發塊,正經論所云陰中于邪是也。 【引證確切,鐵案不移,長沙亦應三肯其首, 晉后名家林立,方書充棟,未見有發明溫痛至此者,妙在仍從《傷寒論》中看由,見得真,放得倒】 古方用白僵蠶二兩,酒炒,全蟬蛻一兩,廣姜黃去皮,三錢,川 大黃生,四兩。為末,以冷黃酒一盅,蜜五錢,調服三錢,六證并主 之。能吐能下,或下后汗出,有升清降濁之義,因名升降散,較普濟消 毒飲為尤勝外用馬齒菟入麥曲并醋少許,搗,敷腫硬處甚妙。夫此六證,乃溫病中 之最重且兇者,正傷寒無此證候,故特揭出言之,其余大概相若。七十 余條,俱從傷寒內辨而治之,正以明溫病之所以異于傷寒也,正以明傷 寒方之不可以治溫病也。知此則不至誤傷人命耳。 喻氏曰:叔和每序傷寒,必插入異氣,欲鳴己得也。及序異氣,則 借意《難經》,自作聰明,漫擬四溫,疑鬼疑神,騷成妖妄。世醫每奉 叔和序例如箴銘,一字不敢辨別,故有晉以后之談溫者,皆偽學也。栗 山獨取經論平脈篇一段,定為溫病所從出之原,條分縷析,別顯明微, 辨得與傷寒各為一家,毫無蒙混,不為叔和惑煽,直可追宗長沙矣。畏齋先生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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