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或叫《老子》,存世者大體有這幾種版本,其一 1993年湖北荊門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簡《老子》甲乙丙三本;其一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帛書《老子》甲乙本;其一王弼注釋通行本,外加漢代河上公注本《道德經章句》,唐代傅奕校古本《道德經古本》,雖有他注,然而總跳不出這幾種版本,無非應用有別,總理一致。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有博學之士去注釋《道德經》,然而受于以“有名”去注釋,或為一家之說,或牽強附會,去解讀,去注釋,難免有許多不盡之處。歷史版本,惑于經學只斗室之為,惑于理學望經生意之別,惑于道教養生之抱樸,更有近世人等,妄自以西學來解,南轅之路,不止北轍,更有旁開側面,無路可尋矣。 取名《審度老子道德經全譯》,因歷史流傳中或名《老子》,或《名道德經》,實則一本所以并稱一本;審度之義,是縱橫比較歷史不同版本,汲取有特點得文章,故為審度。歷史流傳千年,不同人士皆有注釋,或囿于一學,或以旁學來解,或惑于文章大道,望文生義,而中國文化本原乃陰陽五行,而從陰陽五行角度去解讀,可以窺探老子之道之本原,為注釋本書要職所在。(中國文化本原乃陰陽五行,詳見拙作《溯源龍文化》);中國文化源遠流長,不同版本皆于河上公起始,兩分道與德二卷,不同時期注疏,其意各不同,篇章短長有異,始終兩分;察陰陽五行生化機理,悟道家文化本真,汲取百家之長,則為長,固取審度,以五分《老子道德經》為體道篇,無我篇,修內篇,治外篇,總論篇;并以 馬王堆帛書本為底本,參照郭店楚簡輯錄本和王弼注釋通行本為基礎,以陰陽五行思想為指導,以歷史發展的觀念去解讀,探究文化大道之所在。因陰陽五行學說,因人之學識廣度和深度不同而有異,體悟有深淺差異,不足之處,期望更有修為之人,在陰陽五行的角度,去指正賜教。大體體例如下: 1 郭店楚簡本《老子》甲乙丙三本,大約為戰國時期人士整理所錄,稱為輯錄本,因為時間距離老子更加接近,受后人編撰和修改的概率小一些,輯錄本并不是全貌,只能夠觀之大體。 2 馬王堆帛書《老子》甲乙二本,基本忠實于原貌,由漢代傳錄下來的,稱為傳錄本,在歷史傳承中,基本和河上公本時間基本處于同一時期,所以本注以傳錄本為主體,適當借用輯錄本。 3 王弼注釋通行本,以王弼注釋為底本的通行本,行文特點并無先秦文體特點,也無漢代文體特點,多是北宋后理學儒教的文體特色,是理學儒教人士編撰無疑,稱為王本注釋,更加合適,使用中明其理,用其本,不惑于文。 4 河上公注本,偏于道教之長生,傅奕校古本,雖擬古不似古,所以不用。 5文章分解,第一部分為 馬王堆帛書《老子》傳錄本,用大寫字母A標明,第二部分為本注的現代漢語本,用大寫字母B標明,第三部分輯錄不同時期有代表性的各家見解,用大寫字母C標明,此間各家學術不同,高低正誤不論,列舉以顯示不同,而文章注釋,以傳達本章旨意即可,不求完備。第四部分是本注針對詞條的個人見解,用大寫字母D標明。 6歷史版本以上下兩篇,來解老子,除明代焦竑改變章節數目,后世無不從于歷史;然而歪解也以此產生,實乃惑于道。為了通達大道之本原,明了老子之信義,在理解道德名屬關系分類上,采用五卷形式來注釋《老子道德經》;分卷說明,老子建立無名萬物之宗,有名萬物之母的名屬分類,若解老子,先明于名屬之別,不明名屬之別,何論思想文化,更無法進一步解于道,眉毛胡子,同屬于毛,焉能夠不分清名屬之類別;二分過于籠統,不能夠真正認知道家文化全貌,易入歧途,于此五分,文化認知細分則更為進步,名屬關系更加清晰,易于對道家思想文化的認知,明此則明,暗彼則晦。 第一卷體道篇------第一章至第十四章,闡明自然大道的本質,以及不同形式的存在。 第二卷無我篇---第十五章至第四十四章,闡明道在人類社會的形態,價值,以及不同矛盾的處理原則,以及個人的思想文化修養的修為問題,具備思想文化后在社會實踐中,兵道,王道和相道的行用準則。 第三卷修內篇----第四十五至第五十六章,闡明無我的個人修養,以此達到明道,悟道,體道的過程。 第四卷治外篇------第五十七至第七十五章,闡明道在國家管理方方面面的具體應用準則,對社會形態的價值觀念的正確引導。 第五卷總論篇------第七十六至第八十一章,闡明道在人類社會中道無不存在,以及如何使用道化解人類社會的基本矛盾。 6先秦文體特點是簡潔洗練,虛詞為語調轉折之用,詞義多有多義性,文體無標點符號,而后人以己之見,強加虛詞,盲目分割,造成理解的誤區,凡涉及文體,以先秦文體為主體,不符合先秦文體,當以改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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