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執掌了清朝六十一年的康熙皇帝在北京北郊暢春園病逝。 七天后康熙帝的第四子胤禛繼承皇位改年號為雍正,成為大清王朝的第五任皇帝。雍正皇帝登基后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成立軍機處、整頓吏治,實行嚴政,極大的改變了康熙后期的慵懶作風使得官場風氣煥然一新。同時吸取了“九子奪嫡”的殘酷教訓,改善秘密立儲制度。雍正皇帝在位時實行的各種措施對于康乾盛世的連續起到了關鍵性作用;pdf轉圖片
作為清朝十二帝中最有爭議的一位,繼位之初就對雍正的皇位來歷的合法性議論紛紛。關于雍正篡位的指摘不絕于耳。比如一直傳的紛紛擾擾的篡改遺詔說,還有其他野史記載的殺害病重的康熙帝,聯合隆科多謀逆篡政說等流言蜚語等。 關于雍正篡改遺詔的版本大致為:康熙皇帝病重時,立下遺詔傳位十四子。卻被胤禛聯合隆科多將遺詔改為傳位于四子。把“十”多加了兩筆改成了“于”。這個版本自雍正時期一直傳言至今。 其實對于雍正皇帝繼位的合法性很多的歷史學家各有觀點,所持意見不一致。但是大家有一個比較統一的結論就是關于雍正篡改遺詔的傳言并不是真實的。
首先清朝的詔書一般都是用滿蒙漢三種文字書寫,而將這三種文字中的“十”都改為“于”是不可能的。由于康熙駕崩事發突然,說康熙臨時只能用一種文本來寫遺詔也很正常。如果遺詔用漢字書寫,那么也應該是是繁體字“於”,而不應該是大家所傳的“于”。相較于漢文,滿文和蒙文就更難以修改了。所以光這一點就足以推翻上述所說的雍正篡改遺詔的謠言。
其次就算是用漢文書寫遺詔,想要篡改遺詔也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在現存的各種清朝的皇家詔書中可以發現,詔書中一般都在稱呼前加上個皇字的格式來寫,如皇四子、皇十四子而不是四子、十四子等,這種書寫方式是清朝特有的。所以按照這種書寫方式,正常情況下康熙遺詔應該寫“傳位皇十四子”,如果按照傳言篡改遺詔的話讀起來就變成了“傳位皇于四子”,在文理上是說不通的,這種明顯的錯誤是不可能出現在遺詔中的。 除此之外,還有像“雍正謀逆將病重的康熙殺害”等說法至今都沒有有力的證據來輔佐。按照正統繼位說學者觀點,如果沒有實在的證據證明雍正的篡位說,那么他就是康熙指定的合法繼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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