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本撰寫:易舜 視頻統籌:劉芳源) 本期提要 公元220年,曹丕稱帝,國號“魏”,“三國”時代拉開序幕。曹丕在稱帝前夕,接受尚書陳群的建議,推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一種重要的選官制度。主要內容為:在州、郡設置中正,來品評人物,作出“品”“狀”,共分九品。中正再將“品”“狀”上報中央,作為選拔官吏的根據。中正品評人物,最初重視才德,后來卻更重視家世,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到了隋代,九品中正制被廢除。 公元220年,曹魏政權建立前夕,魏王曹丕為爭取世家大族的支持,接受潁川士族尚書陳群的建議,開始推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一種重要的官吏選拔制度,它上承兩漢察舉制,下啟隋唐科舉制,是中國古代三大選官制度之一。 漢代選官采用“察舉制”和“征辟制”。“察舉”是一種推舉人才的方法。由中央規定選拔人才的科目,如“孝廉”“茂才”“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等,要求地方政府在其轄區內發現這類人才并向上推舉。“征辟”是一種征召人才的方法。“征”是指朝廷下詔進行特征,征召社會上具有名望的人士為官。“辟”是指公卿或州郡征調某人為官府之掾屬,又稱“辟除”。“察舉”和“征辟”多依賴于鄉里之輿論。 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為孫吳嘉禾年間長沙郡臨湘侯國的行政文書。 東漢末年,察舉為門閥士族所操縱,他們左右了當時的鄉閭輿論,使察舉漸趨腐敗。另外,天下喪亂,“人士流移,考詳無地”,官府無法查考鄉閭的批評,察舉無法進行。這時國家長期用兵,人才從行伍中選拔。“郎吏蓄于軍府,豪右聚于都邑”,兩漢察舉制倒退為秦及漢初的軍功得官。為了吸收人才,擴大統治集團的勢力,遂不得不立權宜之制,于是九品中正制產生。 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內容有: 設置中正。中正是負責品評人物的職官。朝廷“委中正銓第等級,憑之授受”,即設置中正官,來評定人物等級,以之作為選拔官吏的依據。州設大中正官,郡設小中正官。州郡的大小中正官由現任中央官員兼任,不同籍貫的中央官員兼任其原籍州、郡、縣的中正官。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最初由各郡的長官推選,晉時改由州中正薦舉,中正的任命權掌握在司徒府。中正設有屬員,稱為“訪問”。一般人物可由屬員評議,重要人物則由中正親自評議。 馬鞍山三國孫吳朱然墓漆盤畫,反映三國時期世家大族的生活。 評議人物。中正官的主要職責是評議人物。評議的對象包括現職官員和官吏的候補者。中正官負責察訪本州、郡、縣及本籍散處在各地的士人,作出“品”“狀”。所謂“品”,是綜合士人德才、門第評定的等級,共分九品,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類別卻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無人能得,形同虛設,故二品實為最高品,大致二至三品為上品,四至九品為下品。“狀”是中正官對士人德才的評語,一般都很簡略,只有一兩句話,如曹魏時中正王嘉“狀”吉茂為“德優能少”。西晉時,中正王濟“狀”孫楚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等,是東漢后期品評人物的制度化。 評議結果的使用和調整。中正將評議結果上交司徒府進行復核和批準,然后送吏部作為選官的根據。中正評定的品第又稱“鄉品”,和被評者的仕途密切相關。任官者其官品必須與其鄉品相適應,鄉品高者做官的起點(又稱“起家官”)往往為“清官”,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鄉品卑者做官的起點往往為“濁官”,升遷也慢,受人輕視。中正評議人物照例三年調整一次,但中正對所評議人物也可隨時予以升品或降品。一個人的鄉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濁也往往隨之變動。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黃紙寫定并藏于司徒府,稱“黃籍”,故降品或復品都須去司徒府改正黃紙。為了提高中正的權威,政府還禁止被評者訴訟枉曲。但中正如定品違法,政府要追查其責任。 北魏雍州刺史辛術夫妻墓志,墓志載其祖辛臣明任“司州大中正”。 九品中正制是在察舉制崩壞的情況下實行的,它解決了選拔官吏無標準的問題,緩解了中央政府與世家大族矛盾,在實行初期起到了選拔人才的作用。漢代察舉由地方推薦人才,征辟人才的權力亦在地方,而九品中正制的中正官則由中央官兼任,這樣就將推薦、征用人才的權力收歸中央,有利于加強中央的人事權。 九品中正制在最初既包括了曹操“唯才是舉”的精神,也含有照顧世家大族利益的意思,因此還能做到品、狀并重。梁朝史學家沈約甚至說它是“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但由于魏晉時充當中正者一般是二品,而獲得二品者幾乎全部是門閥世族,故門閥世族就把持了官吏選拔之權。在中正品第過程中,才德標準逐漸被忽視,家世則越來越重要,到西晉時終于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成為維護和鞏固門閥統治的重要工具。到了隋代,隨著門閥制度的衰落,此制終被廢除。 選官制度是中國古代文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如何選拔官吏,關系到國家治理的成敗,乃至王朝的興衰。選拔官吏,包括選拔的標準,選拔的人員、對象,選拔的程序等多層面問題。兩漢察舉制之下,選拔官吏的標準是“孝”“廉”“茂才”“賢良方正”等德、才因素,然由于推舉官吏的權力在于地方,到了東漢后期,鄉里輿論多由世家大族所左右,地方在推舉人才上很難做到公平、公正。九品中正制針對這一弊端加以改革,它試圖將官吏選拔權收歸中央。然由于選拔官吏的中正多為世家大族,又加之其選拔官吏的標準除了德、才因素外,更重視家世,故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 科舉制正是為了克服九品中正制的弊端而產生的。科舉制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士人應舉,原則上是自己報名參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推薦,從而克服了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的弊端。科舉制是中國古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擴展了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 (本欄目總撰稿為卜憲群,本期作者為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吳雪飛) 大事記 公元220年 漢延康元年,魏文帝曹丕黃初元年。 曹操死,曹丕襲魏王爵。 魏立九品官人法。 曹丕廢漢稱帝,改元黃初,國號“魏”,建都洛陽。 公元221年 魏黃初二年,蜀昭烈帝劉備章武元年。 劉備在成都稱帝,改元章武,是為漢昭烈皇帝,史稱“蜀漢”,簡稱“蜀”,又稱“季漢”。 孫權自公安(今湖北公安)徙都于鄂,遂更名鄂為武昌。 張飛遇害。劉備將伐吳,張飛先率兵萬人出發。臨發,部下張達、范疆殺飛,持其首投奔孫權。 劉備攻吳。劉備忿孫權之襲關羽,帥諸軍攻吳。 公元225年 魏黃初六年,蜀建興三年,吳黃武四年。 諸葛亮南征,七擒孟獲。諸葛亮兵向南中(今云南、貴州兩省部分地區和四川省西南部一帶),討伐雍闿。采用馬謖“攻心為上,攻城為下”的建議。諸葛亮至南中,斬雍闿及高定。孟獲收闿余眾以拒亮。諸葛亮擒孟獲后,縱獲再戰,連續七次。孟獲歸服。亮至滇池,即命孟獲等渠帥為官,南中益州、永昌、牂柯、越嶲四郡皆平。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客戶端新版上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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