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劃分 ②項目劃分原則 水利工程項目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三級。 同一個單位工程中,同類型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類型的各個分部工程投資不宜相差太大。 每個單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數目,不宜少于5個。 ③河道工程項目劃分原則 單位工程劃分原則:按招標標段或建筑物劃分單位工程。大、中型建筑物以每座獨立的建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分部工程劃分原則:按施工部署或長度劃分分部工程。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結構主要組成部分劃分。【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以1000延米為一個分部工程,有時分左、右岸以1000延米為一個分部工程,再有按施工期分水上、水下部分以1000延米為一個分部工程】 例1:某濱河公園建設工程全長2165米,主要工程內容為河道治理和橡膠壩工程。因此工程的項目劃分為河道工程和橡膠壩工程兩個單位工程。河道工程按施工部屬,為便于施工管理,每一個施工段為一個分部工程,共劃分為8個分部工程。 例2:某水系護城河段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劃分:河道為一個單位工程,兩個船閘為兩個單位工程,由于白孔雀橋運行管理移交給白孔雀藝術中心管理,所以單獨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河道工程全長6km,按施工部屬每1000米劃分為一個分部工程,共劃分了六個分部工程,其工程量相差不多。 單元工程劃分原則: ④水閘工程項目劃分原則 單位工程劃分原則:每一座獨立的建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分部工程劃分原則:依據設計及施工部署將單位工程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一般分為: 船閘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單位工程,可劃分為上游引航段、船閘上閘首、船閘閘室段、船閘下閘室、下游引航段、船閘金屬結構及啟閉機安裝、地基防滲及排水、基礎處理等分部工程。 單元工程劃分原則: ⑴鉆孔灌注樁:每一柱(墩)下的灌注樁基礎為一個單元工程;不同樁徑的灌注樁不宜劃分為同一單元。 ⑵振沖樁:按施工部署劃分,每一獨立建筑物地基或不同要求區的振沖樁為一個單元工程。 ⑶高壓噴射灌漿防滲墻:以相鄰的30個~50個高噴孔或連續600m2~1000m2的防滲墻體為一個單元工程。 ⑷水泥土攪拌防滲墻:按軸線每20m為一個單元工程。 ⑸強夯、換土(砂)地基、土方基槽(坑)開挖、回填土、回填砂礫料、干砌石護坡(底)、漿砌石護坡(底)、混凝土預制板護坡(底)、粘貼纖維復合材料加固、注漿法裂縫修補、防碳化處理:以每一檢查驗收區、段為一個單元工程。 ⑹籠體護砌、漿砌石墻(墩)、欄桿、預制板人行步道、帽石、混凝土預制構件制作:按設計部位劃分單元工程。 ⑺混凝土工程:按混凝土澆筑倉號或檢查驗收范圍劃分,每一倉為一個單元工程。包括基礎面或混凝土施工縫處理,模板安裝,鋼筋制作及安裝,止水、伸縮縫安裝,混凝土澆筑及混凝土外觀質量檢查6個工序。 ⑻混凝土防滲墻:每一槽孔為一個單元工程。包括造孔、清孔、混凝土澆筑3個工序。 ⑼橡膠壩袋安裝:每一孔為一個單元工程。 ⑽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每一根、組、批的預制構件安裝為一個單元工程。包括構件外觀質量檢查、吊裝、接縫及接頭處理3個工序。 ⑤引水管道工程項目劃分原則 單位工程劃分原則:管道工程以建設期、段劃分,同一建設期、段的工程為一個單位工程;大型建筑物以每座獨立的建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1)取水樞紐工程一般劃分為:沉砂池、進水閘、取水口、金屬結構及啟閉機(2)加壓泵站工程一般分為:調節池、進水池、濾網間、主廠房、副廠房、金屬結構安裝、機電設備安裝、管理房屋等。 (3)管道工程原則按1000延米為一個分部工程。范例資料工程沿線的每一處頂管、倒虹吸、測流站、連通井等各為一個分部工程。 ⑷管理房屋工程:劃分為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給水、排水與采暖工程,電氣安裝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梯安裝工程。 ⑼以一個混凝土澆筑段的鋼管安裝或一個部位的鋼管安裝(如下彎管、斜管、下水平管或特殊地基處理段)為一個單元工程,每個單元工程不超過100延米。 ⑥其它問題 如有收獲,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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