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師傅文 61. 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煙花之女。甲乙木也,壬癸水也,水木太和,則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門戶出花之人,及水旺則泛,火盛則花繁而無實也。 62. 艮金瘦小,離坎高雄。艮者,丑寅,金者,申酉,丑寅申酉地支者,主人瘦小,乃木土金,其質不廣,離者,午也,坎者,子也,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氣,主人高雄壯,乃火炎高,水勢漲也。 63.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瘡。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主口舌生瘡,生是非。 64. 子午陰陽盛衰,兩分卦兆。子為水,午為火,不可盛,亦不可衰,盛則太過,衰則不及,火太過則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則?光,水太過則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則有滯,大凡五行,只求平均,中庸,不過盛,亦不偏衰。 65. 南多北少,家則破人亡。命有東南西北,及晝夜和陰陽之分,命局全者,主大富大貴,南多北少,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而少見壬癸亥子,乃陽多陰少,有晝無夜,主兇。 66. 友此之方,男女消落。南少北多,即有夜無晝,陰多陽少,亦主不吉。 67. 東方全見,妻兒則難保長春。凡見甲乙,及寅卯辰三會木,為一氣秀氣,雖然富貴,未免克妻子之憂。 68. 西旺東衰,金盛則家不吉。凡見庚金,及申酉戌三會金,主家私不吉。 69.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凡見壬癸亥子水也,主智人?之多巧也。 70. 癸甲壬金,胡人狡佞。壬癸,玄武也,甲主胡,壬金,太常也,命局癸甲壬,逢金,乃旺金生癸水,胡狡佞。 71 月胎歲合,祖立他們。月胎,受胎之月,年為祖墓,即胎元與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則主祖上立他人門戶也。 72. 歲日朝時,自身舍立。年干與日或時干,有干合者,如庚年干,乙日或時干,或丙午干,辛日或時干,主自身舍離本家,或過繼之人。 73. 合分內外,取于進退之方。天干五合,分內合及外合,內合,以日干合他干者,如己日干合甲年干為內合者,主進,日干除外之干合者,如己時干合甲月干,謂外合則主退。 74. 略見其強,足見妻夫之勢。男以財為妻,女以官為夫,觀夫妻星坐下之地,以論運勢,強弱。 75. 合逢四柱,后來妻再產兒郎。凡四柱中,見天干工相合者,主后妻再產兒郎。 76. 隔合居中,妻子財間須見破。即兩柱相合,中隔一柱他合,如丁日與壬年合,中隔戊月與癸時合,謂之隔合居中,主妻破散。 77. 造于偏地見多,而二姓三名。若合在無力之地,臨破絕之鄉也,例如:乙庚合在丑寅墓絕之地,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絕之地,主二姓三名之人,此乃合之不得力,主旁他人而立身之命。 78. 時日暗投逢合,孤兒義女。日干為己身,時柱為子女,日干與時支藏干合,謂之時日暗投逢合,如癸日巳時,巳藏戊,為戊癸合,余如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仿此例,皆主孤兒義女。 79. 地刑所見,次母所生。次母者,地支申子辰人見戌,巳酉丑人見未,寅午戌人見辰,亥卯未人見丑,如犯兩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80. 壬丁于命敗之鄉,出于偏房外妄。壬為天后主婦人,丁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會,干名私門,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如立于命敗之鄉,主出于偏房外妄所生,木敗子,金敗午,火敗卯,水土敗酉,以納音五行十二運為之,例如丁卯與壬子,為火敗與木敗。 81. 干合身敗,須信男女娼淫。日干為己身,有合又遇敗地,皆主男女娼淫,例如己酉日,遇甲午,為土敗酉,金敗午。 82. 身到旺鄉,有鬼者自須貴顯。如甲木到寅卯之地,謂之旺鄉,上帶官鬼者,主榮貴顯達。 83. 坎離子午丙壬,重見兒女雙生。子午為陰陽之路,丙為長男,壬為長女,丙丁到寅,火長生之地,見二三重者,主雙生男,而壬癸到申,水長生之地,見二三重者,主雙生女。 84. 時與胎運月合,必須延月而生。胎者,受氣也,生時與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如胎元癸卯,時柱戊寅,戊癸合。 85. 辛多旺相,老婦長年。六辛為太陰,主婦人臨旺氣者,定主陰人壽長也。 86. 金盛逢刑,非法亡沒。金臨盛旺之鄉,克身者,主非橫殺傷亡歿也,如甲日見庚,且庚臨申酉旺地,克甲也。 87. 甲逢壬癸,生于江水之中。如甲生人逢壬癸水,或坐申子辰三合水之地,主生于江水之地中,即水多木泛之象,主人湖海生涯。 88. 運泛他鄉,孤木柱逢多水。木生人,逢二三重水在旺地,主漂泛。 89. 辛干丙巽,術士醫流。戌亥,為天門,乃天醫,辰巳為地戶,乃地醫,丙藥醫師,干為天門,巽為地戶,辛金為針,丙火為藥,醫卜卦命僧道之術。 90. 陽干支有相刑,主人斜眼之疾。陽干者,甲丙戊庚壬,其干支有刑克者,主頭面眼目疾。 91. 旺中戊己,兒孫后代為官。戊己土旺在辰戌丑未盛旺之鄉,主兒孫為鄉里之官。 92. 太乙與神后休囚,陰謀爭訟。太乙,巳也,神后,子也,子主陰淫,巳主爭訟,如命中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陰謀爭訟。 93. 五陽前建,定出清官。甲乙丙丁戊,為前五陽,在建陽之地,上臨官祿,主門出清顯官人。 94. 五陰后逢犯刑空,盜賊非橫。己庚辛壬癸,為后五陰,如犯空亡,刑害,主是非橫事之災也。 95. 相沖壬戌,丙戌居墓者兇。壬戌上見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為兇。 96. 辰多而斗訟官嗔。辰為天羅,命局多見者,主好斗訟。 97.戌見而兇頑小輩。戌為地網,命局多見者,主虛詐小人。 98. 旬中六甲,多主尊榮。六甲旬中生人,又得六甲,主人尊重,若再有氣,主建官星之地,尊榮者,如甲子旬中,又見甲子是也。 99. 天罡如逢日時,散失人口。木盡為天罡,六癸是也,日時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逢之,主散失人口。 100. 木逢金盛,配遁兒郎。若木人逢金盛旺來克者,則主兒女配遁他鄉,而不得力,如子女宮有此者,則準。 101. 金上安土,門中耗散。卯酉為門戶,凡卯酉上見戊己土,為隔間之病,謂門不通,有黤散焉。 102. 五行太過,復為怯敗之根宗。命中五行求其中和,平衡,太過與不及,均屬不美。 103 三命建元,推詳強弱之正道。凡命要均平,不可太過不及,升降之氣,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也,各得其正也。 104. 八方之卦,能推陰女盛衰。八卦推婦女之象,干者,陽也,主父,公。坤者,陰也,主母,姑。艮,小男。震,長男。坎,中男。巽,長女。兌,小女。離,中女。凡女命在死絕無氣之地,定為如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及生旺之地,則為淫賤之女,因其水多也。 105. 一路九宮,更辨陽男得失。九宮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干六,兌七,艮八,離九等是也,將四時上下之類,若合多少起,便從所得之宮起之:一吉,二宜,三生,四殺,五鬼,六害,七傷,八難,九厄。 106. 人逢建破,妨害尊卑。凡人之命,犯月破,月建沖者,主妨尊卑。 107. 癸巳與乙卯庚申戌亥,九流之士。癸巳暗合戊,乙卯旺木,庚申旺金,木被金克,又庚申,白虎守道,戌亥,天門之象,主九流之人也。 108. 各推前五,祖宗運后代皆知。年為祖,月為父母,日為妻,時為子息,年前五位知祖,月后五位,知父母門戶,日前五位,知己身妻妄,時后五位知子孫,各推年月日時支,前五位互相推之,則知父母,兄弟,妻妄,子孫,而其臨生旺衰死之地,高下而己。 109. 丙丁多或到深山,陽孤陰亂。寅乃艮宮,艮為山,寅為丙長生,又主火,為陽孤,寅山火多,即命局丙丁火,或內丁坐寅,主門戶出陽人孤,陰人亂。 110. 己庚同會,女子娉婷。女命,己庚在旺相,如庚日巳時,或己日庚時,辛月生,主出秀麗娉婷之女。 111. 乙庚旺相之鄉,男子和明進顯。庚主剛堅,男生之有顯,乙庚合金,坐旺相之鄉,主男有和明進顯。 112. 空中有合,門生虛道閑人。命局干合,支合,上帶空亡者,主門生虛道閑人。 113 丁巳與丁卯各生,門內官進納。丁與壬,為德合,故有丁巳與丁卯,丁亥,各主旺者,主門戶出進納官人也。 114. 土居四季見全,而多有田林。土多生萬物也,辰戌丑未上見己土者,生旺之氣,而有田園。 115. 四柱五行,定于內外。子午卯酉,定四方也,卯辰巳以東為內,以西為外,酉戌亥以西為內,以東為外,午未申以南為內,以北為外,子丑寅以北為內,以南為外也。 116. 命之前后,陽前陰后五辰,定見家宅禍福。陽前前五辰為宅,后五辰為墓,陰命前五辰為墓,后五辰為宅,如甲子陽命人,前五辰乃(巳),為宅。后五辰乃(未),為墓。若大小二運,太歲到此二位論生克門戶,有何災福而言之。 117. 生逢兄弟不相親,終見交爭。此劫為兄弟,如甲見乙為敗財,乙見甲為劫財,即陽日干同行陰干為順,如甲見乙,丙見丁,戊見己,庚見辛,壬見癸等為敗財,陰日干見同行陽干為逆,如乙見丙,丁見戊,己見庚,辛見壬,癸見甲等為劫財,若內戰并刑克,終見交爭,敗財主兄弟交爭,命局有財多者,不懼。父子夫婦親外,皆同前法。 118. 視于日時,識辨子妻。日支為妻,時干為子,時支為女。 119. 觀其胎月,知于父母。受胎之月,為父母宮,胎月之上,推其父母。 120. 巽離旺相,丙丁俱全,足見高明。巽,巳也。離,午也。丙丁火在巳午之上,為丙祿在巳,丁祿在午,臨祿地旺相,足見高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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