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單元 近代化的早期探索與民族危機的加劇 第4課 洋務運動 一、洋務運動的興起 1.原因(背景):(1)內憂:太平天國運動等農民起義 (2)外患:列強侵華,中國半殖民化程度進一步加深。 2、時間:從19世紀60年代起,到90年代中日甲午戰爭止。 3、目的:利用西方的先進技術,強兵富國,維護清王朝的統治。 4、代表人物:中央:奕? 地方: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 二、創辦近代軍事和民用企業 1、口號:前期以“自強”為口號,后期以“求富”為口號。 2、內容:(1)創辦軍事工業:口號:“自強”,如安慶內軍械所、江南制造總局、福州船政局; (2)興辦新式學校,培養新式人才:①興辦新式學校(京師同文館),培養翻譯和軍事人才②設立翻譯館,翻譯外國科技書籍;③派遣留學生出國深造 (3)創辦民用工業:口號:“求富”,如輪船招商局、開平煤礦、漢陽鐵廠、湖北織布局; 三、建立新式海陸軍 1、新式陸軍:從19世紀60年代起,開始組建新式洋槍隊。 2、新式海軍:從19世紀70年代起,籌建南洋、北洋和福建三支海軍。1885年,成立海軍衙門統一指揮。 3、評價洋務運動 (1)性質:是一次失敗的封建統治者的自救運動 (2)積極意義:①洋務運動推動了中國軍事工業、民用企業、交通運輸業的發展。②客觀上促進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產生。③對外國資本的入侵起了一定的抵制作用。 (3)局限性:由于洋務運動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和鞏固清朝統治,它沒有使中國走上富強的道路。 (4)失敗的根本原因:沒有觸動封建制度的根基 第5課 甲午中日戰爭與瓜分中國狂潮 一、甲午中日戰爭 1、目的(主要原因):為實現征服朝鮮,侵略中國,稱霸世界的夢想。 2、直接原因:朝鮮爆發農民起義,清政府應邀出兵,日本借機挑起了中日沖突。 (當時清朝和李氏朝鮮有“宗藩”關系)。 3、戰爭爆發的經過
4、結果:中國戰敗,1895年3月清政府被迫簽訂《馬關條約》 二、《馬關條約》的簽訂★★★★★ 1、時間:1895年4月17日 2、地點: 日本馬關 3、代表:李鴻章、伊藤博文 4、內容: ①清政府割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給日本②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③允許日本在中國開設工廠④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5、影響:大大加深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程度。 三、瓜分中國狂潮 1.“瓜分”中國:日本向中國索取3000萬兩白銀作為“贖遼費”。列強由此在中國掀起“瓜分”中國狂潮。 2.門戶開放:1899年美國向英、法、俄、德、意、日六國提出“門戶開放”的照會,承認各國在中國的“勢力范圍”和既得特權,同時要求在各國租借地和“勢力范圍”內享有均等貿易機會。 3、19世紀末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簡表
第6課 戊戌變法 一.康有為與公車上書 1.背景:甲午中日戰爭清政府戰敗,《馬關條約》簽訂后,民族危機空前嚴重。 2.經過:康有為、梁啟超聯合各省參加會試的舉人,上書光緒帝,請求拒和、遷都、變法。史稱“公車上書”。 3.影響:拉開了變法維新運動的序幕。 4、 維新變法運動的發展:維新人士在各地組織學會,創辦報刊,宣傳變法,其中影響最大的報刊是上海的《時務報》和天津的《國聞報》 5、維新運動期間各地重要學會
二、百日維新 1. 光緒帝同意變法:1898年6月11日,光緒帝頒布“明定國是”的詔書,宣布“以變法為號令之宗旨,以西學為臣民之講求,著為國是,以定眾向……。”“明定國是”詔的頒布,不僅表現了光緒帝變法的決心,也拉開了震驚中外的“百日維新”的序幕。 2、內容:政治方面裁撤冗官冗員,允許官民上書言事;經濟方面鼓勵私人興辦工礦企業,發展農工、商業;改革財政,編制國家預算;文化方面廢除八股,改試策論,開辦新式學堂;軍事方面裁減綠營,訓練新式軍隊。 3.戊戌政變: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發動政變,囚禁光緒,搜捕維新人士(戊戌六君子:譚嗣同、劉光第、林旭、楊銳、楊深秀、康廣仁),廢除變法詔令,戊戌變法失敗。 4、失敗原因:⑴主觀:維新派沒有實權,又不能發動群眾,只依靠沒有實權的皇帝 ⑵客觀:頑固派實力強大,袁世凱的出賣 5、意義:沖破了封建思想的束縛,在思想、文化領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在社會上起了思想啟蒙的作用。 6、教訓:資本主義的改良主義道路在中國行不通! 第7課 抗擊八國聯軍 一、義和團運動 1.性質:具有廣泛群眾性的反帝斗爭組織。 2.發展:清政府為利用義和團,以“招撫”代替“剿滅”并承認其合法地位,義和團控制了京津地區。 3.口號:扶清滅洋。 4.評價:“滅洋”鮮明地表達了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的斗爭意志。但具有盲目排外的落后性;對清政府本質認識不清,對它抱有幻想;還帶有迷信色彩。 二、抗擊八國聯軍 1、義和團抗擊八國聯軍
2、結果:義和團在中外反動勢力的鎮壓下失敗。 3、作用:沉重打擊了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野心。 三、《辛丑條約》的簽訂 1、簽訂各方:1901年,清政府被迫同英、美、俄、日、法、德、意、奧、比、荷、西11國,簽訂《辛丑條約》。 2、內容: (1)賠償白銀4.5億兩,以海關等稅收作擔保; (2)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各種形式的反帝活動; (3)清政府拆毀大沽炮臺,允許外國軍隊駐扎在從北京到山海關的鐵路沿線要地; (4)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派兵駐守,不準中國人居住。 (5)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 10.影響:《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淪為帝國主義列強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完全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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