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分公司與總公司在建筑資質方面是天然一體的,再加上2017年11號公告第二條的推波助瀾,自2017年下半年開始的各地稅源爭奪戰愈演愈烈,要想來干活,必須成立分公司,一級以上資質的建筑總公司,如果沒有十個以上的異地分公司,您都不好意思跟同行打招呼。 1、A總公司在A省,項目地在B省,應B省之要求,成立了B分公司,專門用于B省指定項目的承攬,發票由B分公司直接開給業主,不屬于異地施工,無需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無需在B省預繳增值稅(預收款除外)。 2、對A總公司而言,B分公司屬于跨地區經營的二級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需要匯總繳納,根據2012年57號公告的規定: (1)B分公司應向其B省主管稅務機關做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報告,填報《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總分機構信息備案表》。 (2)A總公司應向其A省主管稅務機關做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報告,填報《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總分機構信息備案表》,需注意,A總公司應將其所有的跨省二級分公司全部報告。 3、經過上述信息報告以后,總分公司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匯總納稅企業」,申報表系統才會出現A202000、A109000、A109010等匯總納稅申報表。在年度匯算清繳時,A000000《基礎信息表》101欄次,建筑企業總公司應選擇210編碼。 4、還要提醒一下,根據2012年57號公告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匯總納稅企業不得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所以如果你們公司是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成立跨省分公司且辦理匯總納稅信息報告之后,核定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5、B分公司成立以后,向業主開具發票時,不僅不需要在當地預繳增值稅,也無需像總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那樣按照0.2%預繳企業所得稅,而是通常按照季度以分支機構的名義預繳企業所得稅,年度終了,亦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6、B分公司季度預繳和匯算清繳時,非常簡單: (1)成立當年無需預繳,也無需匯繳,從下年開始。 (2)預繳和匯繳填的表都一樣,都是用季度申報表A200000,且只需要填報第20欄和21欄。 (3)填報的金額,以總公司傳遞過來的經總公司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上面的金額為準。 7、在會計核算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面,總公司應當將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損失等匯總到公司整體的財務報表和稅收報表,然后按照2012年57號公告規定的三因素分配法進行分配。總公司先預繳和匯繳,分公司再根據總公司的分配表進行預繳和匯繳。 來源:何博士說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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