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王安石、宋神宗的變法大家都耳熟能詳,然而說起“元豐改制”知道的就不多了。“元豐改制”是在宋神宗親自主持下,對北宋前期官員制度的一次改革。 宋朝的官員制度讓人眼花繚亂,比如范仲淹曾經擔任“陜西經略安撫副使、兼知延州、龍圖閣直學士、戶部郎中”,如果你不了解宋朝的官員制度,會以為他一人擔任四個職位,實際并非如此。北宋前期官員職務分官、職、差遣三種。 范仲淹的官銜中戶部郎中是官,用于定官品級和俸祿。龍圖閣直學士是“職”,是官員榮譽銜,職是指館職(昭文館、集賢院、 史館、 秘閣等的職位)可以提高官員威望,增加官員俸祿。陜西經略安撫副使、兼知延州是“差遣”,也就是范仲淹擔任的真正可以行使權力的職位。識別的差遣標志是 官職前面帶有“ 勾當、管勾、簽書、權、 知、判、監、 直、 提點、提舉、”, 如果只有官名而沒有差遣,表示 享受官職待遇而無實際權力。 戶部郎中品級是從五品,而陜西經略安撫副使,相當于現在的副省長,是經略安撫使的二把手,管理一路軍事、民政,是地方上的重要長官。看宋神宗以前官員權力大小主要看他的差遣。所以士大夫以擔任御史臺和諸館閣,有機會接近皇帝的職位為大官,而不用官位品級升遷的快慢為標準;他們最看重的是差遣,也并不看重階、勳、爵邑的有無。 這樣一來就導致北宋初期官制十分混亂,冗官冗費問題嚴重。北宋的皇帝一看國家養了這么多官員,國庫虧空日益嚴重,一直想解決這一難題都未果,直至宋神宗元豐改官制,才解決了一部分問題。 宋神宗以前宋朝的官制宋太祖黃袍加身當了皇帝,后周的官員都原位不動繼續做官。之后陸續滅掉了后蜀、南漢、南唐等割據政權,這些舊政權官員也繼續留用。趙匡胤雖然很優待這些人,也擔心其中有搗亂分子,更要解決遺留下來的藩鎮問題。 他派出三省六部 九寺尚書、郎、曹、卿中央官員到地方上擔任知州、知縣,監視這些留用的舊官員,架空原來的節度使、團練使、刺史,每三年一輪換。例如滅湖南周保權藩鎮政權后,戶部侍郎呂余慶權知潭州。滅后蜀后以參知政事呂余慶權知成都府,樞密直學士馮瓚權知梓州。除此之外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職位,如審刑院替代了刑部職能,審官院替代了吏部職能。 三省六部九寺遭到架空,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天下的財政稅收管理歸三司。中書省、門下省職能僅負責一些不重要的事情,三省、寺、監的官員沒有固定編制,成為官員的虛銜。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無權處理朝政,侍郎、給事不負責本省事務,左右諫議無權給皇帝提意見,而起居郎、起居舍人無權記載皇帝言行。中書常闕舍人,補闕、拾遺的職能改為司諫、正言負責,秘書、殿中二省,只剩下個空名字。 例如楊徽之曾任左諫議大夫、史館修撰,他真正負責的是修史工作。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王化基,他的差遣是御史中丞,負責職能的是給皇帝提意見。李沆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戶部侍郎是掛名空銜參知政事才是他的本職工作副宰相。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張齊賢,張齊賢掛了門下侍郎、兵部尚書兩個空銜,平章事才是真正的宰相。 宋太祖、宋太宗他們生活的時代背景是動蕩不安的 五代,面臨的首要問題是保正趙宋王朝統制穩固,因此想出了增加各種臨時官職,讓官員們互相制衡,無法威脅皇帝統制。樞 密 院負責調兵,,卻不管財政。領兵將領不掌管士兵名冊,三司只負責供應軍隊糧草衣物,沒有權力過問軍事。各個機構互相監督互相制衡。 原來的官成了爵位,差遣成了新的官職,這樣一來宋朝的官員數量比以往朝代多了不少,官員制度混亂名不符實。王朝初期尚能維持,后來官員數量越來越多,官員的俸祿不斷增加,國家的財政支出難以承受這么多官員數量。宋真宗景德年間官員總計10000多人,到了宋仁宗皇祐年間官員總計20000多人,宋英宗治平年間官員總計24000員。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國庫欠債160292093貫,國家財政收入已經入不敷出。 北宋有不少大臣都提出過冗官問題,如包拯曾給皇帝寫過《論冗官》,司馬光寫過《乞分十二等以進退群臣上殿劄子》,宋真宗咸平年間楊億曾提出建議,應該給三省六部實權。宋仁宗時期吳育提出恢復尚書省權力,都沒有能實現。范仲淹慶歷新政著手解決冗官問題,最后也以失敗告終。 宋神宗主持的元豐改制宋神宗即位后開始改革官員制度,他先進行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新設了制置中書條例、司五房檢正官,恢復中書省的工作。又置制置三司條例司,管理國家財政。在地方上設置提舉常平、廣惠、農田水利、差役官,隸屬于司農,創立民兵保甲法,恢復兵部的職能,設置軍器監負責管理兵器,恢復將作監管理手工業。經過十多年的準備,司農、兵部、軍器、大理、將作監各已初具規模。 元豐三年(1080年)宋神宗命令中書省設置專門機構,研究制定新官員制度,開始實行寄祿新格。元豐五年(1082年)官制條例制定實行。這次的官制改革主要根據《唐六典》,恢復三省六部職能,臺、省、寺、監官員有了實際權力。 改制后中書省負責書寫皇帝的命令,門下省負責審核、討論皇帝命令,尚書省負責命令的具體實行。中書省長官宰相有任命官員的權力。中書、門下省的左、右諫議大夫,左、右司諫,左右正言,由原來的虛職改為實職,廢除原來的諫院。尚書省的辦公場所取代原來的政事堂,為三省官員討論政事的地方。 吏部:包括吏部尚書左、右選、吏部侍郎左、右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一共七個司。原審官東、西院改成吏部尚書左、右選,原吏部流內銓改成了吏部侍郎左選,三班院改成吏部侍郎右選,負責文武百官的考核、升遷、挑選等工作。 戶部:包括戶部左、右曹、振舉度支、倉部、金部五個司。原三司的職能劃歸戶部左、右曹,管理國家的財政稅收工作。負責國家戶口、土地、稅收、賦稅勞役等。 禮部:包括禮部、祠部、主客、膳部四個司。廢除原禮儀院職能劃歸禮部,負責禮樂、祭祀、朝會、學校、科舉考試、宗教等事務。 兵部:包括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個司,掌管民兵、廂軍的名冊。 刑部:包括刑部、都官、比部、司門四個司,廢除原審刑院職能劃歸刑部,負責制定法律、刑事訴訟、案件復審、遇到大赦恢復有罪官員職位。 工部:包括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個司。負責國家城池、宮殿、交通工具、器械、錢幣、等工程事務 廢除了元豐以前文臣的遷轉官階,改為《元豐寄祿格》, 從最高的開府儀同三司到最低的承 務郎,共 二十五階。 文臣的官位品級和俸祿根據寄祿官階評定。元豐以前北宋的官員品級共三十級別, 從一品 到三品有正、從的區別。如一品官分為正一品、從一品。從四品到六品分為正、從、上、下四個等級。元豐改制改為十八個級別,從一品到九品只有正、從的區別。 例如元豐改制前王珪官職是尚書禮部侍郎(官階)、平章事,元豐改制后為正議大夫(官階),改制前章惇的官職是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改制后為太中大夫。 宋神宗元豐改制結束了之前的官員制度混亂,使得官職名實相符。廢除了一些職能重復機構,精簡了國家機構。北宋的官員制度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國家的中央機構開始有了規定編制,人員數量規定。一百多年的冗官問題得到部分解決。 宋英宗治平年間官員總計24000員,元豐八年(1085年)官員數量下降到了21900人,官員數量減少了2100人。國家的財政支出也減少了,熙寧八年(1075年)官員的俸祿支出為每月30000多貫,改制后支出為每月10000多貫,每月減少了財政支出20000貫。 任何改革都是利弊并存,元豐改制也不例外。按照《唐六典》制定的官制,在實際執行中產生了辦事效率低的弊端,一件事情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解決。新的官制權力更加分散,原來的三司掌管全國財政大權,新官制將三司的財政權分割給了各個部門,戶部沒有了原來的財政大權,只有發工資發法令的權力。這次改制只改了文官系統,武官系統已經地方官員系統卻沒有涉及,并不徹底。總體而言元豐改制是一次成功的官制改革。 參考資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