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家長在養育孩子的過程,總會抱怨現在的孩子很難管教,尤其是一家一只“小神獸”更是在長輩們的羽翼呵護下,讓父母打不得也罵不得。 可這種寵溺教育的方式真的對嗎?要知道孩子在3-6歲時性格塑造關鍵期,這個年齡段,任何寵溺下慣出來的壞毛病,都有可能跟隨孩子一生,將來再想管沒準就晚了。 這個年齡段的家長要學會正確管教,教會孩子什么是規矩,什么是道理,對于“壞脾性”明顯,犯錯屢教不改的孩子,該打就得打。 3-6歲是孩子性格塑造期,倘若想遏制“壞脾性”,該打就得打 李玫瑾教授曾經指出現在的部分家長已經陷入某種“育兒誤區”: 如果孩子在3歲的時候和你吵,和你鬧,他會在地上耍賴。這個時候你滿足他,等到他13,14叛逆期的時候,離家出走,傷害別人就是他的手段,這個時候父母怎么辦? 對于3-6歲孩子叛逆,不聽話,或是屢教不改的行為,最好的管教方式,就是讓娃長記性,必要時該打就得打,父母為此要掌控好度量尺。 3-6歲孩子的性格特殊性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剛開始嘗試了解人情世故,在成長的過程中,若是獲得的全部都是寵溺,天性會讓他們開始轉變,變成家中“小大人”,開始對父母發號施令,作威作福。 這種孩子會經常犯錯,若是父母還不及時制止,依舊寵著慣著,那在孩子心目中會徹底喪失威嚴,孩子不怕父母,那在將來養育的過程中,遇到的難題就會倍增,所以在此期間,家長要盡可能的樹立家庭權威,對于愛犯錯,總犯錯的孩子,必要時采取相應懲戒,該打就得打。 原本的乖孩子,為啥會在短期內變得“野性難馴”?和過度寵愛有關 父母在生活中常常會聽過這么一句話:三歲看大,七歲看老。 心理學家指出:孩子3~6歲是性格塑造的最關鍵的時期,在這個階段孩子的某些表現是他通過生活中的學習,而產生的對外界行為的嘗試回應。 這種回應會進一步影響孩子在后續過程中對于類似行為的表達。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學習和記憶的,而且這種記憶會在后期得到鞏固形成習慣。 在嘗試著獲得外界對自己行為的回應中,由于沒有得到及時的引導形成了“壞習慣”,這種“壞習慣”又不斷得到鞏固加深,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后果。 3~6歲的孩子出現這三種表現,父母應該警惕壞習慣的萌芽 1:不尊重他人 尊重是進行社交活動的前提,在孩子成長發育的過程中,往往會將父母或者身邊人的愛看作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 在孩子對于自己想要的東西這個“愿望嘗試”獨斷得到滿足后,孩子會變得越來越驕縱,在家里開始希望呼風喚雨,這是孩子查看外界反應的進一步嘗試。 在孩子出現這種現象后,父母應該及時和孩子溝通,如果孩子恃寵而驕,屢教不改,就應該讓孩子吃點苦頭。 2:父母一旦滿足不了自己想要的就撒潑耍賴 生活中常常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父母帶著孩子出去玩,孩子看中了一件爸爸媽媽并不想買給他的東西,在和孩子交流之后,孩子會賴在地上撒潑打滾,爸爸媽媽迫于無奈會向孩子妥協。 這是很常見的一次孩子對于外界反應的嘗試。在孩子的世界里,他第一次通過什么方法滿足了自己的愿望,那么這個辦法會進一步“整合完善”,下一次會重新展示給爸爸媽媽。 這個時候,父母應該嚴肅地告訴孩子,采用這種辦法是沒用的,即使孩子第一次會哭鬧得很嚴重,也要將孩子的這個壞習慣滅殺在萌芽里。如果孩子實在不聽,家長應該給孩子一點教訓,該打就得打。 3:以“嘗試”的名義偷拿別人的東西 生活中父母在帶娃的時候會常常遇到這樣一種情形:在買水果或者可即食的零食時,商家常會邀請我們嘗一嘗。 在獲得他人的允許前提下這本身沒問題,但是這個時候的孩子并不能懂得這其中的邏輯關系。孩子往往會下意識地認為:“品嘗”=“直接拿”。在這個思維下,孩子甚至會做出光明正大地“偷拿”行為,這種行為會對孩子今后的價值觀造成很大的影響。 父母遇到這種情況要告訴孩子這種行為是錯誤的。要讓孩子明白:“品嘗”不等于偷拿,偷拿是一種很不好的行為。 如果你家的孩子出現了上述三點情況,要趕緊對孩子進行教育引導,該打就得打。 倘若壞習慣沒有得到及時的改正,二十年后的孩子將會恨死現在的父母。 PS:本文圖片來自網絡,若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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