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經濟實在周轉不開的時候,需要向親朋好友借一些錢。朋友向自己借錢的時候,自己也不太好拒絕。但是,有些人,借錢的時候像孫子,欠錢的時候成了大爺。無論你怎樣去明示暗示,死皮賴臉就是不還。碰上這種人我們決不能放縱,畢竟每個人的錢都是自己辛苦勞動掙來的,那么我們應該怎么辦呢? 從古至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以后我們總認為,借出去的錢金額過小,沒必要花過多的錢去通過法律途徑追回。現在我告訴你,一萬元以下,訴訟費只需要50元,不用請律師,足以讓欠債人的付出相應的代價。起訴后,不來應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欠債人征信會上被強制執行記錄,飛機、高鐵、軟臥購買不動產、駕車上高速統統都會被拒絕。第二:出入境受限。第三:收入會被強制執行。第四:影響子女上學及報考公務員。第五:可能會被拘留,甚至坐牢。 這里并不是針對所有欠債人,有時候朋友欠自己的錢逾期沒有還,我們也要考慮到他是不是真的處于人生的困境,畢竟他愿意拉下這個臉向你開口,要么他是老賴,要么他是真的信任你,能拉他一把,相信在今后的生活里他也會記在心里。最后叮囑一句:借錢出去的時候,最好保留欠條或者轉賬記錄,拒絕欠錢的趾高氣揚裝的像個大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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