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桂枝方義,治在血氣營衛 營衛的生成、分布和功用相互影響,一方失常,必會影響另一方,導致疾病的產生。歷代醫家多認為桂枝湯證的病機為營衛不和,也有提出衛強營弱之說。《景岳全書》指出: “人身不過表里,表里不過陰陽,陰陽即營衛,營衛即血氣”,《醫宗金鑒》認為,血氣營衛的實質就是陰陽,陰陽 “以其定位之體而言曰氣血,以其流行之用而言則曰營衛”,故營衛和諧,即血氣協調,究其根本為陰陽平衡。營衛不和是因營衛皆虛而成病,所謂 “衛強”是病理性虛假亢奮。若衛實強,充盈于體表,固護周身,雖大風苛毒不能侵襲,此即 “正氣存內,邪不可干”。因此,營衛皆虛才是桂枝湯治療 “營衛不和”的根本病機所在。 用桂枝湯止汗出,傳統認為病機為衛強營弱, 因此用汗法折衛強,使營衛和諧而汗止,或者因風邪傷衛,用汗法疏風以調和營衛而汗止。而張錫純于 《醫學衷中參西錄》中論桂枝湯證 “乃衛氣虛弱,不能護衛其營分,外感之風直透衛而入營,其營為風邪所傷,又乏衛保護,是以易于汗出,……實由于胸中大氣之虛損,…… (啜熱粥) 欲助大氣以固營衛之本源也”。李士懋教授亦同意張錫純以桂枝湯治營衛皆虛的觀點,重視 “審證求因”的中醫診療思維,病因乃據審證結果之推斷,內因 (人體血氣營衛的變化情況) 乃為鍵,如因衛強汗出,用桂枝、甘草辛甘化陽以助衛,則使衛更強,乃犯 “實其實”之誤也。桂枝湯所治汗出之癥因營衛兩虛,以桂枝、甘草固衛,芍藥、甘草助營,生姜、甘草、大棗益中。 二 方根搭配,旨在輕補陰陽 桂枝湯證為陰陽兩虛、營衛不足之證,兩個病機并存,卻無主次從屬之分,故桂枝、芍藥共為君藥,等量用之,陰陽結合,一開一合,散收同用。桂枝湯是偶方,同補陰陽。將桂枝湯配伍細分之,認為桂枝、甘草為一基本方或方根,以達辛甘化陽而補陽之效; 芍藥、甘草為一基本方或方根,以達酸甘化陰而補陰之功; 生姜、甘草、大棗益胃氣。疾病若以內傷外感劃分,桂枝湯既治外感,加 “輔汗三法” 以扶正祛邪,安內攘外,可為汗劑、解表劑; 又治內傷,即針對陰陽兩虛,營衛不足而補虛,《金匱要略》虛勞方多由其加減而來,可為補劑、和劑。疾病若從正邪進退角度視之,桂枝湯既可祛邪,又可扶正。患者陰陽素虛,桂枝湯補虛故足以勝邪,內傷外感之陰陽兩虛者皆可用,故認為其為輕補陰陽之劑。 從陰陽變化角度來看《傷寒論》113 方及中醫方劑皆為桂枝湯的衍生方,若偏于陽虛可在桂枝湯基礎上減去芍藥,加干姜、附子等; 偏于陰虛則減去桂枝,再重用芍藥,加麥冬等滋陰之品; 兼有氣虛者,加黃芪、人參等益氣; 挾痰者,加用茯苓、白術、澤瀉等滲利化飲; 兼熱者,加用梔子、 連翹等清熱之品; 兼瘀者,加用丹參、紅花等活血化瘀之品; 氣陰兩虛者,加用西洋參、石斛等益氣養陰之品; 心神不安、真氣耗散者,加龍骨、牡蠣等; 或兼他經病者,相兼而治等。 將桂枝湯衍生方大致分為 5 類: 1) 用于表郁輕者,如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稱為 “三小汗法”; 2) 用于桂枝湯證并兼他證者,如桂枝加葛根湯、桂枝加厚樸杏子湯等; 3) 用于桂枝湯證兼陽熱盛者,如桃核承氣湯、桂枝加大黃湯等; 4) 用于桂枝湯證兼陽虛者,如桂枝加附子湯、黃芪桂枝五物湯等; 5) 用于桂枝湯證兼陰虛者,如小建中湯、炙甘草湯等。 三 平脈辨證,結合指征應用 《傷寒論》第 12 條云: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 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干嘔者,桂枝湯主之。”從條文看,治療太陽表虛證,多以桂枝湯類為主。脈之虛實,以沉候為準,沉取有力者為實,沉取無力者為虛。“陽浮而陰弱”即是輕取浮、沉取弱的虛證之脈象,故認為桂枝湯證的典型脈象非是浮脈,實乃脈虛之象外布。脈虛亦因證虛所致,由于虛人外感,衛不足則表現惡風寒、自汗,營不足則表現衛浮發熱,胃氣不和則現干嘔。 桂枝湯證的本質為正虛感邪,而臨床癥狀表現形式多變、因人而異,在表可表現為發熱、惡風、自汗等癥狀; 在里可表現為身痛、胃脘不適、心悸、乏力、眠差、月經不調等癥狀。從脈象上來看,患者的脈象偏細偏弱,即符合桂枝湯的應用指征,同時可能兼有其他脈象,或浮,或緩,或略數,或弦。當患者表現出以上一二個癥狀,脈象呈現或細或弱,即可應用桂枝湯。若血氣不調于內,營衛必不和于外,反之亦然。陰陽平衡,病可自愈。外感證用桂枝湯解肌和營衛,內傷證用以補益調氣血,故臨證之時,應用桂枝湯多隨證化裁,不拘泥于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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