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顧名思義,就是協議,離婚之前,兩口子商量著來。 協議書主要的作用就是以防離婚后一方反悔,所以在離婚前,把財產,孩子,以及一些涉及到夫妻兩人的事情處理妥當。 因此協議書不用去民政局,兩口子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書寫,書寫完之后,簽字畫押,再找人公正一下就行。 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去民政局寫,因陪朋友去過民政局,根據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如果是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可以到一方當事人, 離婚協議書都是自己打印,才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不知道你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因為離婚分兩種離,一種是雙方就財產孩子撫養費達成共識,協商好,就可以簽離婚協議了,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協議離婚,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寫,要寫好財產的分割和孩子的撫養權與撫養費問題。然后再去民政局領證就可以了。 一般情況下要到民政局去領取制式的離婚協議書,因為到民政局離婚他們有制式離婚協議書。在離婚的時候,雙方當事人要簽訂三份協議書, 一份留給民政局留檔,其他兩份給雙方當事人!但是按照法律規定雙方自行簽訂的協議書也有效,不過要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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