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少臣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18-5-2(6)關于社會研究,西方學者通常有兩條思路:一條是以狄爾泰為代表的生命哲學—歷史主義思路,另一條是以孔德、斯賓塞為代表的實證主義思路。社會學正是在第二種思路產生的背景下應運而生。在與形而上學的抗爭中,社會學借鑒自然科學的理路逐漸形成一種以邏輯實證主義為代表的學科傳統。其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將經驗的情境視作可為社會學研究源源不斷地提供素材的源頭活水。然而長期以來,情境一直被作為人們獲取經驗材料的產地和背景因素,作為發現社會本質和規律的橋梁和跳板,但對情境本身的理論意蘊,人們卻未能給予足夠的關注。 社會學史上第一次將“情境”從社會學紛繁復雜的概念體系中抽離出來單獨使用,并產生較大影響理論洞見的是托馬斯(William Thomas)。他將實用主義哲學和教育學的理念與西方個人主義思想傳統相結合,提出著名的“情境定義”。杜威的實用主義哲學認為,人們的內在智識是一個不斷對環境做出適應性調整的過程,其主要的特征是通過對環境中客體的定義去確定自己的行動路線。而個人主義則意味著人們自己設計自己的生活,自己做出對情境的界定。在此二者基礎上,托馬斯提出,“在任何自決的行為之前,總有一個審視和考慮的階段,我們稱之為情境定義”。而且,不僅具體的個人行為,人們一生的策略和個性都會遵循一系列這樣的定義。而事實上,托馬斯的“情境定義”秉承了符號互動論的傳統,重點放在了“定義”上,強調的是人們的內在智識參與社會建構的過程,而并未突出“情境”本身的重要性。 真正提出“情境社會學”這一概念的是美國社會學家卡爾(Lowell Juilliard Carr)。他于1945年在《美國社會學雜志》上發表了題為“情境社會學”的文章,并第一次較為系統地闡釋了情境社會學的理論主張和方法論意義。他認為社會情境是一個包括人、文化屬性、特定意義、關系、時間和空間、動態過程(調整、互動、社會控制、社會變化以及再調整等)等要素在內的緊急配置。其基本特征是將常人方法學、符號互動論與現象學社會學的視角整合進以特定時間和空間為坐標的情境之中。其中,符號互動論包含著個體積極能動地定義、理解以及建構情境與現實的過程,并以此成為建構主義思潮中重視情境性的重要微觀理論基礎,但它并沒有將情境作為一個整體對象進行更加深入的分析。常人方法學則是將視野牢牢鎖定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實踐活動,提出情境性是人們日常生活實踐的重要特點,認為具有局部空間性的場景本身也是人們建構的結果。而現象學社會學對情境社會學研究的主要貢獻則在于通過懸置既有的文化立場,將人們的視域拉回常識世界和行動者的主觀意義世界。從理論上而言,情境社會學主張將宏觀、中觀和微觀的社會學知識形態整合進人們日常交往、不斷變動的情境之中。從方法論上而言,情境社會學則主張以具體情境為觀察和研究的對象,以扎根理論作為主要的研究方法。卡爾精確定義了情境的概念,為情境社會學找到了其歷史定位和理論輪廓,但是對于情境的理論特性并未給予更加深入的分析。 沿著卡爾情境社會學給定的方向,在時空延展的序列中,情境也在不斷衍生和擴散,小的情境不斷嵌套在更大的情境中。吉登斯將“情境”界定為時空序列中各種在場和不在場的交織關系。他認為所有社會生活都發生在這種交織關系中,也都是通過這種交織關系而得以構成。吉登斯巧妙地結合時空社會學和時間地理學的觀點,將“情境”的概念與實踐意識相勾連,進而將其整合進結構化理論的框架中,并使其發揮基礎性的作用。從結構二重性的理論視角看,“情境”是實踐意識流在社會的結構性特征中得以“反思性監管”的基礎性場域。吉登斯實際上潛移默化地運用了情境社會學的理論主張,并進一步深化了情境社會學的理論內涵,完善了其理論自身的結構。 不僅如此,吉登斯還因其“結構化”理論的論證需要,進一步對共同在場(co-presence)的語境(context)、環境設置(settings)、社會結構特性的觸發氛圍(initiating circumstance)、各種例行化的社會實踐發生的“時空分區(region)”以及社會場合(social occasion)等概念都進行了詳細的論述。他還通過對戈夫曼作品的重新解讀,糾正了人們基于以往“二元論”的立場,認為戈夫曼偏重于“情景”的“擬劇理論”僅僅屬于微觀社會學領域的偏見。通過對戈夫曼“日常接觸”的綿延性、序列性、輪次性等特征的發掘和闡釋,使得具有例行性特征的日常接觸和零碎的生活片段與社會結構再生產有了時空綿延上的聯系。吉登斯雖未刻意針對“情境”進行一番理論的闡釋,但是他的無心之舉,深化了人們對于情境的理解的同時,也澄清了情境社會學的發展脈絡。 在社會學本土化與全球化的趨勢下,伴隨著后現代社會學理論的興盛,人們日益意識到情境、空間等概念對社會學理論本身尋求內在突破所具有的重要意義。與吉登斯同時代的人類學家喬治·馬庫斯提出“多情境社會學”的概念,旨在將地方性的社會學知識形態整合并再造一個新的知識體系。而貝爾特的新經驗理論則從情境的流動性特征出發,從主體的角度對情境進行了類型學的劃分。阿黛爾·克拉克(Adele E. Clarke)甚至將情境分析視作扎根理論背景下,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的后現代轉折點。科林斯(Randall Collins)用一系列現實生活中的實例向人們證明,微觀世界的情境描述了日常生活的流動,微觀情境的遭遇是社會學證據(sociological evidence)的基礎,只有通過微觀的情境,或者由一個情境與另一個情境不斷的銜接和重復來保持其骨架和形狀,宏觀社會結構才有可能是真實的。茨拉考夫斯基(Janusz Czelakowski)的情境行為系統學說認為情境語境影響了人們行為的進程,人們的行為不僅取決于系統的當下狀態,還受到其他的因素,諸如時間、之前發生的行為及其延續、行為主體等因素的共同塑造。包括情境行為系統在內的諸多情境相關的概念正在不斷擴大其運用的范圍,這些都在不斷擴充著情境社會學的知識領地,進一步夯實了情境社會學的理論根基,完善情境社會學的理論體系。 在新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伴隨著區域理性化、文化多元化、社會異質化程度的加深,社會整體變遷速度加快,社會成員流動加速,社會結構和人口結構日益復雜,拋開關于固定僵化的社會結構性要素的預設,而將變動中的情境作為分析對象進行社會學的探究不僅是社會理論范式本身尋求突破的進路之一,更是時代背景變遷、文化更迭和制度升級等一系列本土化社會歷史特征的現實需要。 (作者單位:西北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管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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