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論喜用神(旺衰篇) 文/默成齋 既為用神,需得力方能達到扶抑的目的,用神失敗則反而為禍。若用神失敗,無非是喜用神不得令或遭到刑沖克害。如身強傷官見官的命局,用神財星無根無氣或有刑沖,則起不到“通關”的作用; 如身強梟神奪食的命局,若財星太弱或有刑沖,則達不到制印的目的; 如身弱傷官配印且天干兼透財星的格局,若以印為用,印綬必須要強旺,才能化財制傷。若印綬太弱或命局中無印綬者,則以比劫為用,比劫也必須強旺才能奪財。 確定了八字的喜用神,我們就找到了命局的失衡點。當用神不得力時,須通過解救之法使之得以“用神得力”。身強以正官為用神,若天干透傷官則為忌神,以印救應,護官制傷;若天干再透七殺而官殺混雜,則以食神救應,制殺留官;用神正官被刑沖,以會、合能解刑沖為救應。 身強以財星為用神,若天干透劫財則為忌神,以食傷救應,生財泄劫;若天干透劫財,以官星救應,護財制劫;若天干透七殺,泄耗用神財星之氣為忌,以合殺存財為救應。 若身弱以印綬為用神,干透財星為忌神,以劫財救應,奪財護印;或以合財存印為救應。 若身旺以食神為用神,天干透梟神則為忌神,“用之食神不可奪”,以七殺為救應,棄食就殺、以財星為救應,護食制印或以合梟存食為救應。 若身旺以食神泄秀為用神而干透殺印的命局,以見財星通關為救應。 若身弱以財星為用神,干透傷官生財而又透七殺者,以合殺存財為救應。 若比劫重而以官殺為用神,干透食傷為忌神,以印綬為救應,或去食存殺或去傷存官;用財而帶七殺,或以食神護財制殺或合殺存財為救應。 八字取用神是以月令為主,除子、午、卯、酉外,其它地支中的藏干都“所藏不一”,因此用神也會有所變化。以日主丙火生于寅月為例,“寅藏甲木和丙戊”,寅月雖為甲木當令之月。然而天干不透甲木而透丙火,在取用神時,勢必舍甲而取丙火為用。 以日主己土生于申月為例,“申藏戊土庚并壬”,取申中庚金傷官為用。但是天干不透庚金而透壬水,則取財星壬水為用而棄庚金。 以日主丁火生于亥月為例,“亥中壬水甲木同”,取亥中壬水正官為用。但地支中又見卯未,形成亥卯未三合木局,正官化合為印為忌,則取用神必定有所變。 又或者以寅月生人以丙火為用為例,逢歲運丙火被刑沖重克,而戊土透干得力又能逢兇化吉,從而棄丙火而取用戊土來趨吉避兇。 八字的喜用神會隨著歲運的變化而改變,“善觀命者,必于此細詳之”。而喜用神的變化無外乎原命局與大運或是流年之間生克制化的結果。 當歲運中的喜用神遭到刑沖合害,甚至由喜神變為忌神時,我們要應大運或是流年的變化來對喜用神進行及時的調整。 月令是參考喜用神的首要條件,若月令無喜用神可取,則可于其它的干支取用。若命局中并無用神可取,我們也可以結合歲運的變化而斟酌取用。在“喜用神”上,盡可能的做到用神得時、得力、得勢即可。初學者應多加練習,仔細、冷靜的分析每一位干支的變化,再結合日主的旺衰,終能選擇出正確的喜用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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