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共四川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加快完善農村依法治理體系的意見(摘要)
近日,省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加快完善農村依法治理體系的意見》(簡稱 《意見》),就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加快完善農村依法治理體系提出意見。現將《意見》摘要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精神和省委治蜀興川總體部署,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落地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加快完善農村依法治理體系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堅持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依法治理、堅持服務群眾、堅持改革創新,實施“千鄉萬村先進示范”計劃,每年重點建設一批先進鄉村黨組織,推動基層黨建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經過2至3年努力,構建起以鄉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的農村基層依法治理體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二、始終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不動搖 強化政治引領功能。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團結帶領群眾堅定不移跟黨走。加強對村級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統一領導,健全“四議兩公開”和村務聯席會、村民委員會定期向村黨組織報告工作等制度。加強對黨員的思想引領,突出理想信念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宗旨意識教育,嚴格組織生活和組織紀律。加強對群眾的教育引導,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推動思想道德教育、形勢教育、法制教育、鄉風文明教育、科普教育進田間、進院壩、進農戶。 提升服務群眾能力水平。加強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大力扶持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探索盤活集體資產資源、土地流轉經營、開展服務創收、發展農村物業等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推進農村基層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鄉鎮、村依托基層黨組織活動陣地分別建立黨群服務中心(站、室)。依托黨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整合公共服務資源,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直接覆蓋群眾,建立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度。 堅持黨員干部“走基層”常態化。市(州)委書記要走遍所有鄉鎮,縣(市、區)委書記要走遍所有建制村,鄉鎮黨委書記要走遍所有村組和貧困戶。健全鄉鎮領導干部包村制度,鄉鎮領導干部每年要走遍聯系村所有農戶。建立村干部“四必到、四必訪”制度。西藏全面推行“結對認親”、聯戶聯僧制度;貧困地區深入開展駐村幫扶。 三、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黨的組織和工作全面有效覆蓋 提高鄉鎮黨委統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優化鄉鎮機構設置,加大鄉鎮黨政工作機構和站所整合力度。理順鄉鎮與縣直部門關系,依法賦予鄉鎮履行職責必要的經濟項目發展自主權、委托執法權、人事管理權和財政管理權;制定村依法自治事項和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建立村級事務準入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鄉改設鎮和鎮改設街道,實施擴權強鎮;根據平原、丘陵、山區和民族地區等不同特點,科學合理調整建制村和城鄉社區規模,積極穩妥推進建制村優化整合。 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按區域聯建黨組織,探索在農業園區、中心村、農村社區、農(牧)民聚居點、城鄉結合部等建立黨委、黨總支或聯合黨支部;貧困地區實行強村帶弱村、富村帶窮村聯建黨組織;交界地區采取組織聯建、黨員聯管、活動聯辦、信息聯通、發展聯動等方式推進區域黨建。按產業建立黨組織,加大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專業協會、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建立黨組織力度。按黨員流向建立黨組織,農民工輸出地組建駐外黨組織,輸入地建立服務農民工黨員的機構和組織。 建立以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的村級治理體系。構建以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策,村民委員會執行,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村級治理體系。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推行村民委員會主任上崗承諾制;積極引導村民共同參與討論、修訂和遵守村規民約、院壩公約。健全民主協商機制,推行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民主議事會和民情溝通日等制度。健全協同共治機制,鼓勵和引導農村各類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健全依法治理機制,深入開展“法律服務進萬村”活動,健全農村法治工作網絡。 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村務監督委員會與村民委員會同期換屆,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必須自覺接受村黨組織領導,向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建立村務情況分析制度、村務監督工作報告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村務決策、村務公開、村集體“三資”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措施落實、耕地保護和土地流轉、村干部廉潔履職等情況的監督。 四、大力加強鄉村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 著力選優書記配強班子。實施“好書記選育計劃”,注重從致富帶頭人、大學生村官、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在外工作退休干部、村教村醫中擇優選拔村黨組織書記;做好向建檔立卡貧困村、黨組織軟弱渙散村全覆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換屆時每個縣(市、區)應分別有不少于1名的優秀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村黨組織書記進入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每年開展鄉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 切實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實施優秀農民和黨員“雙向培養”計劃,注重在致富能手、回鄉青年、外出農民工、大學生村官、“9+3”畢業生中發展優秀分子入黨,重視在80后、90后青年農民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嚴格黨內組織生活,抓好“三會一課”等制度落實。實行黨員設崗定責、承諾踐諾、積分評星。從嚴管理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加大黨員培訓力度。 堅持從嚴管理與關愛激勵相結合。 加強思想作風建設,引導鄉村黨員干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建立不勝任不稱職鄉村干部調整處理制度。對受到表彰的優秀鄉村黨組織書記要優先提拔使用。選拔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黨政正職經歷的干部;縣直部門提拔副科級以上干部,應優先考慮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干部。重視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等村干部中定向考錄公務員;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五、加強和改進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領導 強化農村基層黨建責任。縣(市、區)黨委要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鄉鎮黨委要強化抓村的直接責任。建立黨委書記抓農村基層黨建責任清單,每年開展市、縣、鄉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年度考核增加抓農村基層黨建權重,健全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問責制。 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健全“三分類三升級”長效機制,每年按5%至10%的比例倒排確定整頓對象。民族地區實施“軟鄉弱村整頓和強鄉興村示范計劃”,西藏以調整處理“兩面人”和寺廟“代言人”為重點,彝區以扶貧攻堅、禁毒防艾為重點開展集中整頓。建立健全市、縣機關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結對幫扶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制度。連續2年被列為整頓對象的,要對黨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提升基層基礎保障水平。進一步充實基層黨務工作力量。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和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根據縣(市、區)財政收入和財力增長情況逐步調整提高。實行報酬待遇向鄉鎮傾斜政策,鄉鎮公用經費標準不低于縣級部門(公檢法司除外)平均水平。村干部基本報酬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收入狀況和工作需要適當增加調整,推行“基本報酬+績效報酬”制度;提高村干部養老保險補助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參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補助標準執行,逐步提高村干部醫療保險和正常離任村干部生活補助標準。加快推進鄉鎮食堂、澡堂、圖書室、文體活動室和干部周轉房建設,改造提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 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市(州)、縣(市、區)要建立完善基層黨建工作協調小組和辦事機構,加強政策統籌、資源統籌、力量統籌,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農村基層黨建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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