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賣東西的,經常插草為識。為什么插草而不插樹枝或者直接寫個牌子呢?
據說,插草代表出售最早產生于晉代。彼時中國農村有了定期的集市,多位于交通要道或津渡驛站所,因市場四周多置草料,房舍簡易,以草蓋成,加之糧草交易甚多,故遍地皆草。趕集者攜物來賣,隨手拾一根草插在該物上以示出賣。因此,集市也叫草市。說穿了,插草為識是一種因陋就簡的方式,沒有比這更省錢的了。
還有一個細節(jié),插草為識的,都是一些落魄的主兒,沒見過插草賣豪車和豪宅的。范進賣雞、秦瓊賣馬、楊志賣刀,離不開草標。都是本已窮困,又逢連夜雨,走投無路被迫把最珍貴的東西拿出來賣。但凡有點辦法,也不會出此下策。所以草標還代表了一種低微和無奈的心態(tài):“我連個招牌都買不起了,可憐可憐我吧。”窮人與窮人之間聲氣相通,買主一見便知對方的處境,一般不忍再壓價逼迫。
如果插草賣物還有一線生機的話,插草賣人則已是山窮水盡。戲劇《馮奎賣妻》中,因為連年干旱,顆粒無收,眼看一家人都要活活餓死,馮奎和妻子李金蓮商量賣掉兒女。李金蓮說:“那是你馮家的香火后代,賣了以后怎么對得起死去的老人,還是賣掉我吧!”而當談好買主,夫妻分別時,女兒趕來哭訴:“爹爹你把媽媽領回去,小桂姐愿替媽媽去換錢;孩兒只把親娘要,餓死也不要媽的賣身錢!”說著,把草標從媽媽身上拿下來,插在自己領子上。馮奎奪過草標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幾腳,仰天長嘆:“蒼天啊!”此時的凄慘與悲涼,非當事人不能體味。
至于插草賣己,則又是另一境界。一個人在自己脖子后面插上一根枯草,踉踉蹌蹌走向集市,這是一種什么樣的心情,我們現在不懂。董永賣身葬父,還有其他人的賣身葬母,雖然故事結尾往往皆大歡喜,而真實狀況卻不一定如同講述者期盼的那樣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