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歡樂頌》的樊勝美到《都挺好》的蘇明玉,這些女性角色都曾受到觀眾們的熱議。她們有個共同點,都被逼著為家里的兄弟們無限度地犧牲自己。然而在現實中,這樣的情況還真不少。 近日,中國普法網公布一起案例,一對靠著低保生活的夫妻,在生完二胎幾年后,身體越來越差也沒有了養育能力,便將弟弟交給了22歲姐姐撫養,姐姐因為拒絕被父母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宣判父母勝訴,弟弟由姐姐撫養。 "你們就是告我,我也不養" 據悉,22歲的麗麗剛大學畢業,因為家庭經濟情況十分拮據,在校期間,全部靠著自己勤工儉學和獎學金支撐起了學費,本想著畢業了能過找個好工作好好過日子,沒想到她要面對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撫養自己的弟弟。 而麗麗的父母靠著低保生活,生了二胎之后更是雪上加霜,逐漸垮掉的身體和難以負擔的經濟問題,讓兩位父母將養孩子的擔子扔給了麗麗,理由是他們已經沒有能力撫養,作為女兒自然有義務。據悉,因此麗麗和家人大吵了一架并說"憑什么讓我養弟弟,你們就是告我我也不養"。而父母真就照做了,將麗麗告上了法庭。 父母明知道家庭條件不行還要堅持生二胎,弟弟也不是麗麗的親生孩子,她真的有養育義務嗎?還真有。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父母對于孩子沒有撫養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成年兄姐是有撫養未成年弟妹義務的。那么對于這個只有2歲的孩子來講,姐姐的扶養義務是不可以拒絕的。雖合法但合理嗎? 判決結果出來之后立馬掀起了網友的熱議。網友的所表達的態度很一致,既然沒有能力養那為什么要生,把擔子全都扔給22歲的姐姐,她能承受的起?這起案子能引起這么大爭議,不是因為法律強制性讓姐姐養弟弟,而是父母生而不養。這件事雖然合法,但是不合情也不合理。 一個22歲的少女,剛出校園踏入社會,沒有經濟基礎也沒有社會地位,經濟收入也不穩定,連個對象都沒有就突然冒出一個兩歲的小不點,一個未經世事的女孩怎么能接受? 再說要撫養弟弟會極大增加姐姐的負擔,阻礙姐姐的工作發展和生活,還會對姐姐婚戀產生極大的影響,等姐姐到婚嫁年齡了,弟弟頂多十幾歲,有誰會接受一個一直拉扯著弟弟的"扶弟魔"呢?難不成要等到弟弟18歲成人,那時候40歲的姐姐再嫁人? 曾經有一個段子在網上非常火,段子講的是一個記者問一個人說你是怎樣在二十歲就成為一個百萬富翁的,男人回答說在他20歲生日那年,父母把他叫到房間拿出一百萬對他說這是這些年沒供你讀書省下來的錢! 父母這種做法是否是想讓女兒成為一名負債"百萬"的富翁?弟弟的衣食住行還不算是大事,大頭在教育,姐姐的教育生活費用靠著自己的努力和社會援助支撐著,可弟弟呢?姐姐有了工作,有賺錢能力,申請到社會援助的可能性很小,而弟弟暫且2歲,對于努力的概念還很模糊,教學費用的義務全砸在了姐姐身上,一個人怎么承擔。 可能在麗麗父母眼里,在他們心里,女兒結婚不結婚都不要緊,最要緊的是兒子能長大成人,兒子可以延續他們家的香火,兒子只要在他們身邊,女兒過得不幸福和他們又有什么關系呢?一個靠著低保過活的貧窮家庭為什么還要執意生兒子?不可否認這種"延續香火"的思想在作怪。 "隱形"的重男輕女 如今的社會倡導男女平等已經不是一兩天了,但是真真平等的又有多少?很多家庭都存在一種"隱形"的重男輕女觀念,及小事上一視同仁,大事上重男輕女。打個形象的比喻,小時候兩個孩子零食一人一半,長大了這個房子是哥哥、弟弟的。 之前看到一則新聞,11個姐姐湊錢32萬給弟弟買房。不少人在聲討這是"扶弟魔",是跪著的姐姐養弟弟。其實這何嘗不是一種隱形的重男輕女觀念,一個家庭為什么要生出11個姐姐,不還是為了那排在第12位的弟弟嗎。 11個姐姐湊錢在報道中說她們是心甘情愿,不少人疑問為什么?因為重男輕女這個觀念已經牢牢在腦海里扎了根,身處于重男輕女的環境中不自知,又或者是習慣了這種"變相親情"的鎖鏈栓! 也有不少進行反抗的女兒,麗麗便是其中一位。而在父母看來呢,他們是一碗水端的平平的,當與其爭辯的時候就會覺得是在無理取鬧。 親情是論不清的,但親情總可以是平等的。人生艱苦,兄弟姐妹應該互相扶持著走下去,但不要永遠把對方當成你的扶手。兄弟姐妹再親,也是兩個人,不要把對方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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