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杏仁苷(維生素B17)與資本建制 自從苦杏仁苷被發現具有抗腫瘤作用后,它就同時面對了2個敵人:腫瘤和建制。 與中國新疆和阿富汗接壤的巴基斯坦境內有一個叫罕薩的河谷地區。那里很多居民的壽命都超過100歲,而且非常健康,原因是:沒有癌癥。 經過西方各種醫學考察隊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后,發現當地食物中的苦杏仁苷含量是北美平均值的兩百多倍!罕薩人廣泛食用天然的苦杏仁,而不是人工嫁接的杏仁樹,因為罕薩沒有工廠式管理的甜杏農場。 英國的Robert McCarrison醫生報告說“罕薩沒有癌癥。他們有的是成片的杏樹林,而苦杏仁被用在他們幾乎每一種食物里,包括苦杏仁粉,杏仁油(除了直接食用和炸油條,還作為生發油、護膚乳等)。沒人會吃了杏肉卻把核扔掉,因為誰都知道,那里面才是整顆果實最有價值的部分!” 在飯后,罕薩人經常還要吃三五十顆苦杏仁。除此之外,他們的主食(蕎麥、稷米、蠶豆、豌豆、豆芽等)也富含苦杏仁苷。這些加起來相當于一個人每天攝入約50毫克的苦杏仁苷。而且,在罕薩出生的本地人,有些在離開家鄉而無法繼續高苦杏仁苷的傳統飲食結構以后,他們也同樣會罹患癌癥。 苦杏仁苷的治療作用在美國也被發現了。1952年,美國舊金山的歐內斯特·克萊布斯(Ernst T. Krebs, Jr.)醫生發現癌癥與當代人類飲食中越來越缺乏的一種成分有關。苦杏仁苷(Amygdalin)存在于1200多種可食用自然植物中,比如苦杏仁,蘋果核和薔薇科植物的種子。克萊布斯醫生同時指出,在人類醫學史上,像癌癥這種由于細胞新陳代謝原因經過較長一段時間形成的疾病,從來沒能通過手術或者侵入性藥物根治或者預防。 基于苦杏仁提取物Amygdalin的癌癥治療藥物名稱是Laetrile。按維生素分類,苦杏仁苷亦被命名為:維生素B17。它由四個分子組成:兩個葡萄糖分子,一個氰分子,一個苯甲醛分子。后兩者作為自由體存在時有毒(純氰劇毒)。但就像另一種氰化合物維生素B12一樣,它是安全的,而且如果人體缺少B12就會導致惡性貧血癥。為方便閱讀,此處用“苦杏仁苷”繼續本文。 將苦杏仁苷中的毒性成分(主要是氰)釋放出來需要β葡糖苷酶(beta-glucosidases),而另一種硫氰酸酶(rhodanese)能夠瞬間中和氰而化解潛在毒性。β葡糖苷酶在人體中的含量遠低于能釋放危險程度的氰,而且恰恰是在釋放酶濃度相對較高的人體組織部位中,具有保護作用的硫氰酸酶的比例非常的高。就是說,在人體內,苦杏仁苷相對較易分解的部位正好具有最強的解毒能力。再來看癌細胞,情況恰恰相反。相對于正常的人體組織,癌細胞內的β葡糖苷酶濃度高得多,更容易釋放出有殺傷力的氰,但同時癌細胞卻幾乎不含能夠中和氰的硫氰酸酶。這意味著,苦杏仁苷能在癌細胞內最有效的分解釋放氰分子將其殺死,而同樣的釋放機制對正常人體的影響卻非常小。 雖然美國1950-70年代有大量的臨床案例顯示了苦杏仁苷在癌癥治療上的效果,完整的藥理研究至今未能系統展開。這一百多年來,關于苦杏仁苷對癌細胞作用的討論時起時落,卻也從未徹底停止。最新科研仍在試圖搞清楚它的具體機理。近幾年一些新的研究報告探討了苦杏仁苷在細胞蛋白周期以及基因層面對癌細胞產生抑制和致死的機理(e.g., Makarevi? et al. 2016; Saleem et al. 2018; Arshi et al. 2019; Cassiem & de Kock2019; Al-Khafaji et al. 2020; Aamazadeh et al. 2020)。此處不作詳細討論,因為這不是一篇科技論文。 所以,苦杏仁苷的“精準抗癌”可以視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但當醫生們將苦杏仁苷試用于癌癥治療時,建制出手了! 至1974年,全世界已有至少26位知名醫生發表了他們成功使用苦杏仁苷治療癌癥病人的報告,結論:以之為基礎的藥物是有效而且安全的。這些醫生包括數位國際著名大學教授。長達30年的相關病例一具在案。他們撰寫這些報告的基礎是自己親自臨床使用苦杏仁苷藥物治療真實癌癥病人的記錄。在成千上萬頁的醫案卷宗里,抽取以下一例: 1972年,美國加州的DaleDanner醫生(他是一個足科專家)嚴重咳嗽并伴有右腿疼痛。X光確診兩肺患惡性細胞癌并且已轉移至腿部形成腫瘤。這種癌癥無法手術或放療,他被宣判不可醫治,只能等死。因為當時苦杏仁苷在“民間”的口碑非常好,他的母親堅持要Danner試一下。為了讓母親安心,他購買了一些苦杏仁苷藥物,但一直沒有使用。原因是:作為職業醫生的他閱讀了許多主流醫學機構發表的科學期刊,其中非常明確地認定:苦杏仁苷對癌癥無效,甚至對人有危險。所以他完全不相信這種被權威機構否定的自然藥物能起到任何作用。 但幾周以后,他的病情急劇惡化,沒有任何藥物能繼續鎮痛。連續數日無法睡眠甚至無法行走的他只能在地上匍匐顫抖,生不如死!在絕望之際,Danner醫生想反正是死定了,病急亂投醫——這醫生急了也就亂試藥吧。于是,他經主動脈直接給自己注射了超量的苦杏仁苷,劑量相當于一般癌癥病人10-20天的用量。緊接著,他一頭倒下就睡著了。整整過了36小時,他醒來時發現自己竟然還活著!不僅活著,咳嗽和疼痛已經大大緩解,而且胃口也回來了,要找東西吃。可是他仍然不相信是苦杏仁苷起到了作用。但即便如此,他還是購買了更多的苦杏仁苷藥物繼續給自己注射。三個月后,Danner醫生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面對事實和能夠運用常識的人,在輿論上達成一致的主流醫學在該醫案上明顯一文不值! 正如我前面文章:《Hoxsey之戰》,《Essiac茶的故事》中所說,只要有自然藥物被證明有治療效果,建制一定是不答應的,會用種種手段消滅這些自然藥物使用的合法性。原因是背后資本的支持! 舊金山的Dr. John Richardson醫生是一個正直的人。他在六七十年代開始接觸苦杏仁苷。那是一種未曾在其職業培訓中見過的藥物。一些晚期不治的癌癥病人要求他為自己使用這種天然藥物。當時,他的診所和美國其它醫院一樣,大量癌癥病人無法治愈而亡。在他開始使用苦杏仁苷不久,甚至可以說是一夜之間,Richardson醫生的癌癥病人存活率爆表般地升高。很快,患者從全美各地甚至歐洲經口傳耳聞蜂擁而至。 但當地醫療主管機構直接通知他:必須立即停用苦杏仁苷! Richardson醫生說:“我知道它沒有被批準(同時也沒有法律禁止使用),但它有效呀!” 建制回答:“你將未批準藥物用于臨床治療,是非法的!” 但這位Richardson醫生也是一個收入頗豐的職業醫生,何苦要和建制過不去,堅持使用一個沒有被審批的藥物?因為他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他的原則是:救人!于是這位醫生決定戰斗!為他的病人而戰! 從此,本已工作繁忙的Richardson醫生有了一份新的活兒——調研員+吹哨人!他全年無休地撲在撰文為苦杏仁苷正名上。有些記者開始不相信:怎么可能有人存心抵制對癌癥有效的藥物?但當他們用盡一生的時間,把自己變成了主流輿論筆下的“陰謀論者”時,他們信了! 作為當時全世界使用苦杏仁苷實現癌癥治愈率最高的診所之一,以下摘錄Richardson醫生總結他治療方法的幾點建議: · 對任何蔬菜不要挑食。吃掉能夠食入的所有部分(比如果核、谷皮等);盡量生食蔬菜。 · 在治療期間,切忌奶制品和紅肉(豬牛羊等)。避免食用禽類(雞鴨)的皮。(中國傳統醫學治療腫瘤有更嚴格的忌口。) · 避免:煙、酒、咖啡、鎮定安眠類西藥和止痛藥。 · 補充均衡的純天然維生素。補充維生素B15。 · 補充與脾臟相關的酶(desiccated pancreassubstances胰腺干物質) 人體對苦杏仁苷的分解中和高度依賴脾胰臟產生的酶(哪怕是伴生了腫瘤的脾臟仍然是在工作的)。但如果病人的脾胰臟被部分切除或者因為長期使用胰島素已導致不可逆的功能退化,則必須將這些因素考慮進去。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從Richardson醫生撰寫的書籍醫案中了解更多信息。 苦杏仁苷在美國建制被重視的程度遠遠超過了現在的“瑞德西偉”,正如它的名字那樣:苦杏仁苷,注定是“命苦”! 1972-1977這五年間,苦杏仁苷被推到了美國輿論的浪尖。終于,大家都聚焦到這么一個問題上:它對治療癌癥究竟是否有幫助?能不能由一個權威而可信的研究機構,用科學來回答這個最根本的問題? 于是紐約的Memorial SloanKettering Cancer Center介入調研。該研究中心毫無疑問在癌癥方面是全美最頂尖的。承擔調研項目的是該中心實驗室最有經驗的高級研究員Dr. Kanematsu Sugiura博士。實驗基于多種動物和多種類型腫瘤展開。這項調研得到了五個結果: 1. 苦杏仁苷改善了實驗對象的(整體)健康; 2. 苦杏仁苷幫助實驗對象緩解了腫瘤造成的疼痛; 3. 苦杏仁苷抑止了腫瘤的生長; 4. 苦杏仁苷抑止了癌癥在實驗對象體內轉移和擴散; 5. 苦杏仁苷能有效幫助健康的實驗對象用以防止癌癥發生(在實驗中,健康白鼠被人工誘導致癌)。 在報告結尾,Sugiura博士是這樣總結的:在他整個癌癥研究職業生涯中,從來沒有在其它任何化療藥物上觀察到如此的效果——指幫助癌變對象康復的療效。 科學看來并不復雜。但是…… 該癌癥研究中心自1927年開始接受洛克菲勒基金會的捐贈。在苦杏仁苷調研項目時,Sloan Kettering癌癥研究中心的董事會上有三個洛克菲勒家族成員,另外還有十多個來自各大制藥公司的代表。他們對以上結果自然很不滿意。 因為苦杏仁苷是一種天然成分,法律不允許天然成分注冊專利!如果可以的話,資本集團恨不能給太陽打上自己的品牌,向農民征收陽光普照費了! 所以,一旦天然的苦杏仁苷被確認有效,那對這些生化制藥公司以及控股它們的洛克菲勒和摩根財團來說,直接意味著巨大的經濟損失。換句話說,癌癥病人若能靠廉價的苦杏仁提取物獲得比生化制藥公司更有效的治療手段,他們便不會傾家蕩產地花光積蓄去購買無法治愈癌癥的化療毒藥了,甚至于手術放療也會大大減少。 于是,建制針對所有自然藥物的歷史再次上演。在Sugiura博士60年的職業生涯中,從來沒有科研人員對他精益求精的工作提出過疑問,因為他就是美國最頂尖癌癥實驗室的黃金標準!但這次的質疑不是來自科學家,而是Sloan Kettering癌癥中心的董事會。 實驗被要求重做! 但令董事會失望的是,由不同科研人員主持的多次實驗,得到的結果如出一轍,甚至更好!比如,在模仿臨床治療加入蛋白水解酶的實驗中,研究人員發現動物實驗對象達到了100%的治愈率。這絕對不是董事會要看到的結果! 實驗被要求繼續重做!但不僅僅是簡單的重復,實驗條件和程序被一次又一次的修改。 終于…… ,實驗“成功”了——有數據能證明苦杏仁苷對癌癥治療是無效的。在這次“成功”的實驗中,接受普通生理鹽水的白鼠組得到了40%的改善,而注射苦杏仁苷的對照組只有27%!這個邏輯就是:如果苦杏仁苷能治療癌癥,那生理鹽水或許更能治療癌癥! 這個建制太過“偉大”,居然能創造出生理鹽水治療癌癥的證據!不過這并不是重點,重點在于:有了這份報告,利益集團終于拿到了可以蓋棺定論的終極武器——自1977年以來,苦杏仁苷再也沒能在美國的醫療領域重見天日。 在這份終極報告的新聞發布會上,SloanKettering癌癥中心的領導向媒體明確通告了官方調查結果:苦杏仁苷對癌癥無效!記者提問開始。突然有人認出了老遠處的Sugiura博士,大聲地問到:“Sugiura博士,您仍然堅信苦杏仁苷對癌癥有效嗎?”全場攝像機齊刷刷掉頭指向了觀眾席最后一排靠墻站著的老博士。他們聽見一個干脆響亮的回答:“我堅信!” 在Sloan Kettering癌癥研究中心的調研結果公布不久,其公共關系部副主任Ralph Moss忍無可忍。以個人名義召開了一場記者招待會,揭發該中心的舞弊行為,同時向新聞媒體提供了包括人名、有效實驗結果等證據資料。次日,Ralph Moss被立即解雇。在主流媒體的協助下,這段歷史很快淡出,并被公眾遺忘。 緊接著不到一個月,根據以上研究結果FDA迫不及待地推出法規,明令禁止以苦杏仁苷為基礎的藥物買賣。它在美國合法存在的經濟基礎被完全剝奪,不能買賣的話誰還會生產呢?醫院又如何獲得藥物以用于臨床治療呢? 至此,經過這場殊死角力,生化制藥和建制完勝! 及至今日,在美國各大主流機構的網站,仍可以看到對苦杏仁苷藥物的官方定性。所有的否定和指責都無法對以龐大醫案為基礎的歷史事實進行直接反駁,而僅僅靠互相引用機構間的結論和“權威雜志”的幾篇關鍵文章。(這些文章往往來自這樣一類作者,其中一位曾經在他發表的另一篇論文中如此總結:“每天兩包煙是很好的消遣活動,每天抽一包可讓你遠離肺癌!”)。 法規出臺對病人意味著什么?1999年James和Donna的四歲兒子Thomas被診斷出腦瘤。手術后,孩子失明,喪失語言功能和行走能力。醫生告訴父母,接下來需要放療和化療。于是,他們開始閱讀研究。從大量科學文獻里,他們了解到那些治療手段只能使情況變得更糟,于是開始考慮其它療法,包括休士頓Stanislaw R. Burzynsky Research Institute研究所的一種“非主流”療法。這時FDA介入了,警告Burzynsky醫生不得接受此病人,除非先完成化療和放療。誰都知道,即便病孩不被活活折磨致死,摧殘殆盡的身體再能有效響應其它療法的概率幾乎為零。當孩子的父母不服從FDA及腫瘤醫院的命令時,他們不停地收到建制的騷擾電話。醫院派人威脅說如果不服從,就會向醫療主管機構申訴。 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堅持拒絕化療、放療!結果是:他們受到當局未成年人保護機構的指控,理由是虐待兒童!因為他們不讓自己的孩子接受“應該接受”的治療。 這就是建制受控于利益集團,并捆綁一個國家的立法、執法功能以后,人民受他們“保護”的現狀。 目前,加拿大健康部對苦杏仁最高攝入量的限制于2020年1月25日生效,要求: (1)兒童任何時候不可食用苦杏仁; 值得一提的是,罕薩人的高苦杏仁食物結構同時使他們每天攝入高達75000單位的維生素A。這超過FDA(美國藥品食物管理局)允許的人體最高攝入量的7.5倍!隨著有關苦杏仁苷知識為美國民眾不斷了解,FDA一直努力試圖將苦杏仁的食用非法化! 盡管有人不停的申請,但苦杏仁苷一直不被允許申請FDA審批,原因是“無法證明它是安全的”。 濃縮苦杏仁苷作為臨床藥物在全世界已有兩百余年的應用歷史,期間沒有一例因該藥物造成病人死亡的記錄。在七十年代之前的100多年間,西方標準藥物參考書,例如默克藥典(MerckIndex)一直將其定義為無毒。在一項現代實驗中,小白鼠接受了相當于70倍人體癌癥治療劑量的苦杏仁苷,仍然健康并充滿活力。相比較,等量人造阿司匹林的毒性是苦杏仁苷藥物的20倍。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的Dean Burk博士向公眾展示了這樣一個事實:苦杏仁苷的毒性在某些方面比糖還小。作為藥物,它的安全性遠遠超過任何一種人工合成的化療藥品。 我們先說一下癌癥:在西醫如此發達的美國,約40%的人會被確診為癌癥,而全美人口的20%將死于癌癥。(信息來源:美國癌癥協會2020年公布于其網站https://) 關于癌癥,現代醫學知道些什么: · 癌細胞不是外來物,是人體自發產生的。這也是人體免疫系統不攻擊并瓦解腫瘤細胞的原因。有理論認為腫瘤是身體對抗致病因素而啟動的自療機制的一部分。 · 腫瘤里不全是癌細胞,經常只占病變組織的20%甚至更低。放射線、化療毒藥同時也作用于健康人體組織細胞。這也是為什么有些癌癥是無法進行化療和手術切除的一個原因。 · 盡管人類不停地識別誘發癌癥的因素(即所謂的致癌物,比如陽光中的紫外線),但是對細胞增生在動物體內究竟是如何失控而惡性化,而有些腫瘤卻經代謝自然消失的具體原因和機制,現代醫學仍然沒有一個清楚完整的答案。也就是說,現代醫學是無法預防和有效治療癌癥的。 那么我們再說說化療藥物。 被FDA允許的化療藥物是如何進行實驗,甚至獲得審批而成為合法藥物的呢?美國國家癌癥研究院NCI的報告顯示,一些尚有相當生存希望的癌癥病人死于實驗(究竟多少條人命,他們竟然沒搞清楚過,或許根本不在乎)。以下例子摘自NCI選擇公布的“最佳”化療實驗報告。 · 在一項實驗中,八個孩子中的六個在用藥后死亡。沒有觀察到任何治療效果。死后尸檢顯示,這六個孩子在實驗過程中,遭受了嚴重的腎損傷和腦水腫! · 在另一項實驗的初期,五名病人中的兩名立即死亡。即便如此高的劑量,沒有觀察到實驗藥物任何明顯的抗腫瘤效果。 · 兩名患者在實驗結束前,被確認由于藥物毒性死亡。幸存的八名患者在實驗后健康狀況急劇惡化,并在從實驗開始計算的十周內死亡。 雖然被選擇為實驗對象的病人得足夠健康,能夠承受化療藥物的毒性。換句話說,他們是相對健康有更大生存可能的病人。許多實驗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看藥物是否有效,而是為了知道多大的劑量不至于把多數病人直接毒死。有了這個數據,藥廠就能計算出怎么賣、能夠賣多少藥了。 事實很簡單:化療藥物無法區分癌細胞和健康細胞,它們同時攻擊全身大部分沒有任何癌變的人體組織。這類藥物對正常細胞的殺傷遠超過癌細胞,只會破壞人體免疫,加速患者的死亡。如此高毒性的直接致癌物,就是FDA批準實驗的。FDA的審批標準是:藥物必須有效并且安全。而這兩條,化療藥物都無法滿足,但仍通過審批用于臨床。 天然藥物成分和化療藥物(人工化合放射物質),哪個毒性更高?答案只需常識。同樣僅憑借常識,更正確的觀點是:要論毒性,哪個化療藥物也比不上西醫藥的建制! 我們再用主流醫學的視角極其客觀的描述一下腫瘤的西醫治療:手術(切掉)、放療(燒死)、化療(毒死),雖然邏輯正確、好聽,但治療失敗是家常便飯。患者遇到的真相往往如下: · 最惡性的癌癥往往是無法手術治療的。 · 如果癌癥尚未轉移,手術徹底暫時根治后,復發轉移經常發生。 · 相對于不接受任何治療,手術后再進行化療會降低癌癥病人的存活率。 · 放療的兩年存活率是48%,如果只接受手術,存活率是55%(Lancet柳葉刀1998/7/25刊文)。 · 三十年的跟蹤統計數據顯示,化療實際上會降低癌癥病人的生存率。 以上就是被西方主流醫療機構認定為有效的、也是合法的三種癌癥治療手段。使用與不使用的一個明顯區別是:病人拒絕的話,不用花錢受折磨,在死前免遭肉體摧殘。 現將以上三種(切、燒、毒)療法與苦杏仁苷進行大數據統計對比。受癌癥影響的人口樣本之長期存活率對照如下(數值越大越好,代表存活率更高)。 1. 重癥(已發生轉移):千分之一存活率(手術、放、化療)/15%存活率(苦杏仁苷藥物) 2. 癌癥初期階段:28%存活率(手術、放、化療)/80%存活率(苦杏仁苷藥物) 3. 無癌人群:80%(極少食用含苦杏仁苷食物) /100%(脾臟健康且常食富含苦杏仁苷食物) 再說全美癌癥領域最頂尖的統計學家Dr. HardinB. Jones博士是加州著名的伯克利大學的醫學物理學和生理學教授(Professor of medicalphysics and physiology)。他每年都受邀在美國癌癥協會年會作報告。可以說,他就是癌癥統計方面的黃金標準。在協會第11屆作家年會上,他作報告:“當我審視癌癥康復病人的數據時發現,許多實驗統計方法是有失偏頗的。比如,許多報告的數據都基于(在接受化療、放療以后)幸存下來的病人。而那些因為接受治療而死亡的病人都被剔除出統計基數(如果70%的病人因為化、放療死亡,他們便不被計入治療失敗的那部分)。另外,身體條件一般或較差的病人常常不會被選作實驗對象。如果把這類因素都考慮進去,統計數據將告訴你,那些沒有接受任何主流治療(手術、化療或放療)的病人活得比那些接受治療的病人要長(且更健康、更有生活質量)。治療可以使一般患者的情況變得更糟糕!”在一不小心道出這個事實后,他再也沒有被美國癌癥協會邀請參加其組織的年會。 在美國有國會議員引用美國的信息自由法Freedomof Information Act獲取了更多證據。其中之一包括Sloan Kettering癌癥研究中心1974年7月2日董事會議記錄如下:“本機構對研究苦杏仁苷沒有興趣,但是我們要研發能夠釋放氰的藥物。”具體的說,洛克菲勒家族控制的董事會成員要求該機構研究能夠像苦杏仁苷一樣對癌細胞釋放氰的人工合成化學物質,同時卻惘置已然存在的、天然廉價的苦杏仁苷而不理不用。 道理很簡單,因為后者可以被藥廠申請專利。在專利有效期的15年內,藥廠可以任意定價!成本0.30元的藥,明著賣3000元一粒是完全合法的!人工化學藥物往往是FDA批準的唯一“合法”藥品。藥品專利往往可以延長一至兩次,達最多25年之久。在某種藥物專利即將到期時,制藥公司往往將人工合成物的分子結構稍作改變,幻化出一款“新藥”再獲取一個新的專利。 這種操作的最經典代表為抗精神病藥物:“氯氮平”和其升級產品“奧氮平”。前者偶發的副作用:粒細胞減少,被妖魔化擴大,目的是為了推銷其升級產品“奧氮平”。而實質是氯氮平每50mg,0.40元人民幣,而相應劑量的奧氮平每粒5元人民幣(國產仿制),而相同劑量進口奧氮平每粒30元人民幣。更嚴重的問題是奧氮平在肥胖、糖尿病等副反應上遠遠大于氯氮平! FDA等建制監管機構雖然無法說自然界“違反”了他們制定的法律:苦杏仁有抗癌成分,但是他們卻可以憑借手中的權力,指控醫生在治療中非法使用“未批準成分”。 同樣是因為沒有專利,制藥企業也不會花費巨資去申請審批一個無法壟斷的藥物。2018年FDA審批藥物花費中位數為1900萬美元。只有通過“科研”搞出來的人工合成分子才能帶上科學的帽子被吹上天,并將奇高的制藥利潤合理化、合法化! 所以,建制是個死結,也是一個怪圈,一個生化制藥行業在資本集團的強力加持下永遠也跳不出的圈子。從它誕生的那天起,西藥這個行業注定就要排斥上天賜福人類的自然寶藏。可以說,它天生就是反自然、反生命、反人類的一個畸形體制產物!西醫藥建制這個畸形兒已經完全踏上了不歸之路。 試想,世上若真有一種包治百病的天然妙藥,便宜而且隨處可得,它會有機會獲得FDA審批而成為一種“合法”藥物嗎?答案是:No,絕對不可能!一定非法! 如果僅僅是一個苦杏仁苷,被合法廣泛應用,會發生什么? 1. 依賴癌癥的醫療產業鏈崩潰。究竟是病人需要無用的治療,還是產業體系更需要病人? 2. 對現代醫學、醫療體制、藥物監管這三大建制的徹底打臉,妥妥地起底這個生化惡魔。 3. 數十萬上百萬計的患者沒能夠用到這項半個多世紀以前就已經存在,經反復臨床證實有效且及其簡單廉價,卻又被FDA禁止的自然藥物。可以預見,建制中的多個主導機構(FDA,NCI, AMA)將面臨美國公民團體的集體訴訟,而且大概率敗訴。誰敢為此負責?誰來背此罪名?所以,這層薄薄的紙誰也不愿意去捅破。 最后,我們來回答一個大家都關心的問題:我們平時能從哪些食物獲得苦杏仁苷呢? 我們食物結構中的苦杏仁苷成分越來越少,因為它是苦味的,加工食品的生產廠商會盡量避免。其實百年前,杏仁都是苦的,而傳統意義上所講杏仁的好處指的就是苦杏仁,而不是現在比比皆是、受大家喜愛的甜杏仁。 李子類水果的核:包括苦杏仁,黑刺李,櫻桃,油桃,毛桃和李子,有特別多的苦杏仁苷。 谷物豆類堅果:稷米,高粱,木薯,蕎麥,亞麻籽;蠶豆,綠豆,利馬豆;澳洲堅果和腰果。 蔬菜:胡蘿卜,芹菜,綠豆芽,苜蓿芽。 許多水果的種子和籽粒都富含苦杏仁苷:比如蘋果核中的籽、梨的籽。還有葡萄,漿果,草莓,藍莓和覆盆子的籽(雖然它們很小)。 注意要逐步提高這些食物攝入,給自己一個過程,不要傻乎乎的只吃蘋果核不吃果肉,切記,過猶不及。自然療法的核心是自然! 癌癥病人如果已經接受了主流療法的介入,特別是在人體器官或免疫功能已經受到(割、燒、毒)破壞的情況下,身體對苦杏仁苷的利用和代謝能力會大大減弱。Dang, Nguyen& Tran 2017報告了一例在惠普爾手術(脾十二指腸切除)以后,服用大量維生素B17而導致氰中毒的案例。化放療與自然療法背道而馳,能將原本有效的變成有害的。 幸運的是,以上這些是美國人、西方醫療產業的游戲,是他們自己的包袱,作繭自縛!中國的醫療建制雖然受到FDA等美國機構的影響,中國的科學家雖然在學術上受到AMA等西方機構的左右,但還沒有到被完全奴役和直接受其控制的地步(我們不受美國機構直接撥款、發執照、發工資)。中國尚可動用政府力量,反制西方生化利益集團及其背后資本的滲透。 所以,目前全世界只有中國有完整成建制的自然療法隊伍——中醫。雖然有所衰弱,但仍充滿希望和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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