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這樣一句話,感覺說的很對。它是這樣說的“以我的方式,過我的生活,我把這叫做幸福”,這句話是表演大師卓別林先生說的,仔細想一想頗有哲理。 當今社會,物欲橫流,包括我自己在內,相信很多人都會有一種被社會帶著走的感覺。自己的內心世界本不想這樣做,但現實卻不容得我們反抗。 就拿工作這件事來說吧,不乏有人在羨慕著身邊人的高薪、體面。對自己的工作各種埋怨,搞得自己整天都很低沉,以致他連自己的本職工作都有可能做不好。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真的把你放在你羨慕的人的工作崗位上,你是否有能力可以做出和他一樣的成績呢? 所以,有時間在那里埋怨、低沉,為什么不在有限的時間里與自己和解,把時間空出來學習一下那個崗位需要的技能,說不定,到時候你反而會比他做得更好呢! 人生苦短,與其和自己較勁,不如想方設法來提升自己。 和自己較勁真的是得不償失。 當然了,與自己和解,絕不代表著自己可以超然世外、無拘無束、逍遙濟世、羽化成仙(無所作為)。 因為我們所和解的是外界對我們的苛責與不滿,或者是自己對自己的否定與憤恨。 我們生而為人,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一個有著自己思想的鮮活生命。 這個生命想要綻放他原本的色彩,就需要我們與自己和解。 而和解要的是我們能夠找回最初的那份純真,不受他人影響,達成自己想要的目標。 愿我們都能沉思與反省,與自己達成真正的和解,我們一起找尋內心最正確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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