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華人史上最強公司 在壯闊的華人史上,有這樣一個傳說:在北美殖民地上一群清教徒高喊《獨立宣言》,宣布美國建國的同時,印尼的加里曼丹地區,一群華人也宣布建立一個“國家”,名為“蘭芳共和國”。有人說,這是人類史上第一個共和國,也是華人在海外建立的首個國家。 后來大才子梁啟超還特意為蘭芳共和國的“開國者”立傳,將他們列入“中國殖民八大偉人”之中,稱他們是“中國的摩西和哥倫布”。 從一些方面來看,這個“蘭芳共和國”確實有獨立國家的意思。 比如它有自己的疆域。今天我們在網上還可以找到一張蘭芳共和國“全盛時期”的疆域圖,里面包含了現在馬來西亞、印尼、文萊三個國家的部分領土,人口也一度達到了百萬之眾。從人口和疆域上來說,比現在的一些小國家都要強得多。 而且它有軍隊。蘭芳共和國沒有專職的軍人,實行的是“全民皆兵”。一般的青壯年都要接受軍事訓練,平時負責生產勞動,一旦有了戰事就是士兵。他們還建立了兵工廠,制造各種槍炮。就是靠著這些軍隊,才能夠與當地的土著首領抗衡,擁有自己的地盤,并在這里“建國”。 它還有一系列國家制度,比如稅務部門、國有企業、設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還分為省、縣、鄉三級,各級政府的長官由選舉產生。 但是,盡管具備了這些獨立國家的因素,但實際上這個“蘭芳共和國”并不能稱為一個真正的國家,而是一個大型的公司。 首先在國際上從沒有一個國家承認過蘭芳,連當時的大清國,在接到蘭芳請求納入版圖,成為藩屬國的信件之后,都沒有理會。蘭芳的管理方式也更像是一種幫會規矩。 “蘭芳共和國”國旗 而且最為重要的一點是,蘭芳公司收上來的稅,還要上繳一部分給當時勢力最大的荷蘭人,后來蘭芳公司的首領任選,也要荷蘭人的同意,連蘭芳的“開國者”羅芳伯去世后,墓碑上也只是刻著“蘭芳公司”而不是“蘭芳共和國”。 盡管不是一個真正的國家,但作為“華人史上最強公司”,蘭芳公司還是有資格的。畢竟現在不管是中國還是華人在海外開設的公司,都不可能有自己的軍隊和兵工廠,還可以向上百萬人收稅。 而且,這個蘭芳公司存在的時間可不短,從1777年建立到1884年消亡,總共107年的時間,比中國乃至華人的絕大多數公司都要長久,可是在突然之間,這個華人史上最強公司就消亡了,而且消亡的無影無蹤,直到幾十年前有歷史學者在塵封的檔案里才發現了它,那么它是遇到了什么滅頂之災呢? 2、 被人類史上最強公司暴力侵占, 從地球上抹去 蘭芳公司盡管在當地很強,但是他們遇到了一個更強的對手,這個對手也是一家公司,但這家公司的實力相對蘭芳公司絕對是碾壓式的,它就是“人類史上的最強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什么是“人類史上的最強公司”呢?我舉幾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以現在的貨幣計算,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最高峰,也就是“郁金香狂熱”時的市值為74000億美元。現在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公司是亞馬遜,為16300億美元。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亞馬遜的4.5倍。 當然光有錢還不是最強的,在那個年代,荷蘭東印度公司還有著現在公司不可能擁有的實力——軍隊。強盛時期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擁有40艘戰艦和1萬名專職雇傭軍。 中國人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雇傭軍應該不陌生,當年鄭成功收復臺灣,打跑的就是這家公司的雇傭軍隊。 被鄭成功打跑之后,荷蘭東印度公司并沒有撤出亞洲,而是繼續在東南亞地區擴展勢力。 華人之所以能夠在印尼建立公司,也是在荷蘭人的默許之下。為了開采當地豐富的礦產,光靠當地土著和荷蘭人自己是辦不到的,而數以百萬的廉價華工,成了最好的人選。 這些華工在當地采礦,人數一多起來就形成了華人社區,而荷蘭人和當地土著根本沒有能力去管理這些社區的秩序,又只能請華人來管理,這就是讓一些華人幫會在當地興起。其實蘭芳公司本質上也是個幫會,在他們沒成立之前,當地華人的秩序是由天地會來管理的。沒錯,就是你經常在清朝影視劇中看到的天地會。 蘭芳公司是在武力打敗了天地會之后,才取得了這塊地盤。但他們與時俱進,不再稱自己是什么會,什么門,而直接稱為公司,后來勢力壯大了還稱自己是“蘭芳共和國”。 不過這塊地區的真正老大,還是荷蘭東印度公司。對于那些肯聽話的華人公司,荷蘭人可以跟他們一起分錢,對于不聽話的,荷蘭人絕不留情。 在此之前,荷蘭人已經滅掉了當地另外一個華人公司:大港公司。1850年,荷蘭人武力侵占了不愿意合作的大港公司,當大港公司的殘部逃往蘭芳公司地盤時,被同是中國人的蘭芳公司帶著600多名壯丁截住,繳獲了大港公司殘部的武器,并將殘部的首領綁送給了荷蘭人。 你或許會奇怪,中國人為什么要害中國人? 那是因為蘭芳公司大部分是客家人,而大港公司多是潮汕人。因為地域不同,雙方在之前就經常起沖突,結下了很深的梁子:大港公司曾與另一個華人公司三條溝公司沖突,蘭芳的人救下80名三條溝人并將他們接到船上,不料船后來漂到大港的地盤,人全部被殺。 借著荷蘭人的手,落井下石除掉了大港公司,蘭芳公司自己也加速了自己的滅亡。他們不懂唇亡齒寒的道理,荷蘭人卻深諳各個擊破的戰術。 1884年,趁著蘭芳公司第13任首領病逝,裝備精良的荷蘭東印度公司雇傭兵洶涌而來,面對著號稱百萬居民全民皆兵的蘭芳公司,以摧枯拉朽的速度取得了這場“商業戰爭”的勝利。從此存在了107年的“蘭芳共和國”,被荷蘭人從地球上抹去。 3、 中國“哥倫布”的悲歌 被梁啟超稱為“中國哥倫布”的羅芳伯,是蘭芳公司的創建者。他1777年創建蘭芳,1795年死在任上。他在任時曾經聯合當地土著,兩次擊敗前來侵犯的荷蘭軍隊,贏得了極高的威望。 至今當地還建有“芳伯公學”、“羅芳伯紀念館”,他的家鄉梅州也建有紀念堂來紀念他。 這位“中國哥倫布”和真正的哥倫布一樣,都是在海外建設新家園,可不同的是,真正的哥倫布在發現新大陸之后受到了國內英雄的待遇,而羅芳伯在建立“蘭芳共和國”之后,卻從未得到大清國的支持。 蘭芳公司曾經多次向大清國請求成為藩屬國以獲得保護,都沒有回音。這件事成為羅芳伯一生的遺憾,臨終前他還特意囑咐:今后不管誰當首領,歸順大清之心絕不可變。 但蘭芳公司到滅亡都沒有得到大清國的承認,甚至連理睬都沒有。在大清朝廷看來,這些去海外謀生的人,都是“自棄于天朝”的賤民,從他們離開中國的那一天起,他們就失去了天朝子民的資格。 1740年,荷蘭人在當地制造了“紅溪慘案”,屠殺了數萬名華人。因為害怕大清朝廷的報復,荷蘭人又派了使節到中國去講情,但大清朝廷的反應讓荷蘭人如釋重負,大清的乾隆皇帝回復說:被殺華僑是“自棄王化”、“系彼地土生,實與番民無異”、因此華人遭屠殺,“事屬可傷,實則孽由自作”。 正是這種對自己僑民的冷漠態度,讓荷蘭人此后更加肆無忌憚地欺負華人。 所以蘭芳公司的命運也早已注定,一群用幫會制度管理的烏合之眾,又不懂得團結其他中國同胞,反而還要不斷內斗,更沒有身后強大祖國的支持,在弱肉強食的殖民時代,被吞并是必然的。 蘭芳公司消亡之后,傳說一部分居民逃到了蘇門答臘和馬來半島,其中有一個叫李沐文的男子,就是新加坡國父李光耀的曾祖。 如果這個傳說是真的,那么在“蘭芳共和國”“亡國”的81年之后,逃出的蘭芳國民李氏的后人,又在海外建立起了一個國家,一個真正的現代國家,而荷蘭東印度公司,已經隨著歷史的車輪,如塵煙散去,羅芳伯的英靈也可得到告慰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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