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結婚已經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了,隨著時代的發展,結婚的門檻也在不斷提高。如今結婚三件必備的東西就是:車子、房子和“票子”。而最基本需要滿足的就是房子了,而正因為現在買房太難,導致很多“有情人”,也沒辦法“終成眷屬”。正如著名主持人白巖松說的一樣:高房價不但毀滅了年輕人的想象力,更毀掉了無數年輕人的愛情。 根據某婚戀網站的調查報告統計數據來看:45%的男性以及74%的女性只接受買房結婚,由此可見現在房子已然成為了結婚的最重要條件。不過這種現象的出現也可以理解,20年前,全國平均房價不足2000/㎡;20年后,房價已經突破了“萬元大關”,前后上漲了500%,但這僅僅只是“平均值”。房子逐漸成為了最好的保值、增值載體,也成為經濟實力的象征。 那么房價和婚姻有沒有直接聯系呢?根據安居客公布的數據來看,2017年~2020年城市房價排行前五名的都是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廈門(不分先后)。而根據相關研究機構公布的數據來看,近幾年的離婚率在逐年增加,其中北京離婚率39% 、上海離婚率38% 、深圳離婚率36.25% 、廣州離婚率35%、廈門離婚率34.9% 。由此可見,房價偏高的城市,離婚率也偏高。 正因為房子的價格過高,很多家庭一輩子甚至幾代人的積蓄都被捆綁在了房產中,因此夫妻離婚時,“房產”也成為了必爭之物,甚至于后來出現“閃婚”、“騙婚”等問題,不僅是資金的損失,也造成了心靈的傷害,因為這種情況對簿公堂的夫妻也不在少數。 不過,這種情況在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中都有了相應規定,婚姻房產分配迎來了“新標準”,夫妻對此也不用爭了。對于夫妻財產進行了三大塊的分類:夫妻個人所有的房產、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通過繼承或者贈與獲得的房產。 01屬于夫妻個人所有房產(3種情況)
上面這三種情況都屬于夫妻個人所有的房產,也就是說如果是以上這三種情況的話,那么就算夫妻以后離婚了,房產也僅僅屬于個人,另外一方沒有辦法參與分割。其主要特點有兩個:一個是“單方面全款買房”,另外一個是“產權證上面只登記了出資方的名字”。 02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房產(4種情況)
夫妻共同所有財產,自然也是屬于夫妻雙方,那么離異后如何分配呢?如果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那么按照一人一半的均等方式分割,如果事先有約定,那么按照已經約定好的出資比例來進行分割。 03繼承或者贈與獲得的房產
《民法典》除了細化了夫妻離異后房產如何分割的具體條件外,為了降低離婚率,還增設一條“冷靜期”的新規: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事實上,很多夫妻離婚都是由于“一時沖動”,在2003年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中,取消了審批期限的規定,因此結婚、離婚等手續當天就能夠辦好。因此很多夫妻晚上吵架,第二天白天辦理離婚手續,但是下午又后悔得特別多,因此《民法典》中特別增設了一個“冷靜期”,夫妻能在這個時間段內調整好心態,進行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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